一人公司的法理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5:36:09 463 人看过

关于一人公司在公司法理念上是否具有正当性,大陆法系的学者持有截然不同的见解。

(一)否定一人公司的理由

持否定论者理由如下:

(1)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公司本质上属于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合之主体,至少由2人以上组合才能显现其社团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若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则公司社团性荡然无存,该公司就应解散。

(2)一人公司的财产有限,难以对公司债权人形成有效之保护。—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且股东只以投入公司之财产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对债权人极为不利。

(3)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不利。因为一人公司之股东可以享受有限责任好处,势必使一人企业主竞相设立一人公司,滥用公司形式和有限责任,导致独资企业徒具点名.无限责任名存实亡。

(4)一人公司与有限责任之前提分离原则背道而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享受有限责任的特权,都因其放弃投入公司财产的间接支配权。而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公司,通常直接经黄公司业务.实际上完全控制公司,因而已丧失享受有限责任的基础。

(5)承认一人公司将使传统公司法面临较大冲突。传统公司法之主要内容为调整股东之间、股东钝?司之间以及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关系,这些条款必须在股东为复数时才有意义。同样,修改公司法内容以适应一人公司之状态.又会造成公司法内容的异化。

(二)肯定一人公司的理由

持肯定论者的理小如下:

(1)根据企业维持原则,应承认一人公司。如果公司股东为一人时,即解散公司.对社会经济生活无疑是一种损失。从社会成本的角度看,社会不应轻易解散一公司,而应尽量维持其存在。

(2)承认一人公司,目的在于扩大有限责任的适用范围,有利于鼓励开创新的风险大的商事业,并可为社会提供更新、更好的产品,增加就业机会,增加国家税收。

(3)承认一人公司可使个人企业利用公司形式,获得较多的社会信用,有利于该企业的发展。

(4)即使对一人公司持否定态度,也难以禁止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单个投资者照样可利用挂名股东规避法律,不仅滥用有限责任,侵害债权人利益小可避免。如果承认一人公司,反而可说过法律严格规范之、实际上,凡于公司法认可一人公司者,无一例外都同时规定若干法律措施,以防止一人公司的唯一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有限责任原则,增强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

(5)一人公司与公司社团性并无冲突。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潜在社团说。该观点认为一人公司只是公司社团性的例外,是公司形态的变种,而不是对公司社团性的否定。因为根据股份自由转让原则,股东的全部出资或股份既可以集中于一人之手,也可以通过股份的再度转让恢复多数股东的状态。

因此,一人公司仍是一种具有潜在社团性的公司。股份社团说。该学说从股份公司之信用基础为公司之股份资本出发,强调股份资本实际上是股东资格的物化。所谓股东复数,即股份复数之意。因此,可将股份公司视为建立在物化的股东资格基础上,只要股份为复数即可维持公司的社团性,而不必拘泥于股东人数非复数不可;特别财产说。此说将一人公司视为一种责任形态,而把一人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视为法律已给以限制的特别财产。所谓一人公司之实体,是指公司的特别财产。对此财产,如破产财团,公司债权人卓有排他的优先权,由此出现公司的责任形态。同时一人公司的股东享有有限责任,避免了公司债权人的追索。

我们赞同一人公司肯定沦,至十一人公司对公司社团性的挑战问题,无法从传统的公司社团性即社员的复数方面进行理解。对此,法经济学家提出的公司的契约义系理论认为,公司是由多数参与者构成的集合,这些参与者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社区以及管理者等个同因素,而是仅仅由股东这一单一因素构成。这或许可以用来对公司社团性进行新的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人公司相关文章
  • 一起公司重组案的法律分析
    案例介绍:上海a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与风险投资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B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渠道,是国外著名的外包公司,但公司的发展往往受到资金周转的困扰。为了吸收外商投资和风险投资,经过反复讨论,两家公司决定有效整合双方资源,进行吸收合并,并在此基础上与外商合资,再引入风险投资,为了真正实现做大做强,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形式。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其股东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其资产、债权、债务全部由吸收公司承担。所谓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其股东成为新公司的股东,其资产和债务由新设公司承担。两种形式各有利弊,采取何种形式取决于合并各方的具体情况。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已经具有相当的品牌价值,而B公司也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但其业务关系相对单一,已经就并
    2023-05-02
    344人看过
  • 一起公司重组案的法律分析
    案例介绍:上海a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与风险投资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B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渠道,是国外著名的外包公司,但公司的发展往往受到资金周转的困扰。为了吸收外商投资和风险投资,经过反复讨论,两家公司决定有效整合双方资源,进行吸收合并,并在此基础上与外商合资,再引入风险投资,为了真正实现做大做强,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合并两种形式。所谓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其股东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其资产、债权、债务全部由吸收公司承担。所谓新设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其股东成为新公司的股东,其资产和债务由新设公司承担。两种形式各有利弊,采取何种形式取决于合并各方的具体情况。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已经具有相当的品牌价值,而B公司也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但其业务关系相对单一,已经就并
    2023-05-02
    214人看过
  • 公司重组案例法律解析
    一、公司合并相关法律问题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所谓吸收合并就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其股东成为吸收公司的股东,其资产和债权债务也全部由吸收公司承接。所谓新设合并就是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其股东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均由新设的公司承接。两种形式各有利弊,采用何种形式取决于合并各方的具体情况。本案中A公司已具有相当的品牌价值,B公司虽然也有一定的品牌价值,但是其业务关系相对单一,且已经就合并事宜与业务伙伴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其理解与支持。于是双方决定采取吸收合并的形式,即由A公司吸收合并B公司。双方并且就此进行了必要准备。然而,双方在具体操作时注意到,公司法对于公司合并有一些明确的程序要求,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
    2023-04-13
    130人看过
  • 司法公正—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我国司法承担着实现公平正义的使命,据此,下列哪些说法能够成立?()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国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B.司法通过解决纠纷这一主要功能,维持社会秩序和正义C.没有司法效率,谈不上司法公正,公平正义也将难以实现,因此应当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目标D.在符合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司法兼顾法理和情理更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公正。公正是人们所追求的崇高理想、价值和目标,也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选项A正确。在我国,要想实现公平正义必然离不开我国的司法制度。选项B正确。司法通过解决纠纷,既实现了正义,又维护了秩序。选项C正确。公正优先、兼顾效率,这是我国司法的重要价值立场。选项D正确。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如果能兼顾法理和情理,则无疑有助于实现实质性
    2023-05-04
    154人看过
  • 法人—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社团法人均属营利法人B.基金会法人均属公益法人C.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D.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均属营利法人【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均属社团法人。据此可知,社团法人并不都是营利法人。选项B正确。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财团法人只能为公益事业,并不得营利。据此可知,基金会法人都是公益法人。选项C错误。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为目的事业的法人。社团法人既可以从事公益事业,如工会,也可以从事营利事业,如公司。据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社团法人均属公益法人。选项D错误。营利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事业的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既可以是营利法人,也可以是公益法人。【提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
    2023-05-04
    181人看过
  • 司法制度中的司法公正—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B.追求实体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主要指努力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适用实体法律C.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法官的居中裁判等,保证当事人受到公平对待D.根据形势及效率需要,可在有关司法过程中将“类推”和“自由心证”作为司法公正的补充手段【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司法制度中的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权运作过程中各种因素达到的理想状态,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它是法律的自身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其基本内涵是要求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选项A正确。公正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司法公正是
    2023-05-04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一体公司、一个股东公司或股份的有限公司。 一人公司的股东人数仅有一人,此点是一人公司最显著的特征。这说明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而传统公司法坚持公司的本质是社团法人,要求至少有两... 更多>

    #一人公司
    相关咨询
    • 一人公司的法律解析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15
      1、否定一人公司的理由 (1)一人公司欠缺社团性。公司本质上属于社团法人,社团法人是人合之主体,至少由2人以上组合才能显现其社团性,才能取得法人资格。如若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则公司社团性荡然无存,该公司就应解散。 (2)一人公司的财产有限,难以对公司债权人形成有效之保护。—人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且股东只以投入公司之财产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对债权人极为不利。 (3)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发展不利。因为一人公司之
    • 评析《司法解释(一)》20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6
      第二十条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债的清偿抵充顺序的解释,即当债务人的给
    • 公司解散分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司解散的原因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提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1)公司持
    • 评析《合同法司法解释(一)》20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第二十条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债的清偿抵充顺序的解释,即当债务人的给
    • 公司解散案例分析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基本案情 当事人:原告,姜某,被告,成某、刘某、程某 清算组成员责任纠纷 2016年1月,姜某与XX餐饮公司口头约定,由姜某向XX餐饮公司供应肉品,货款按月结算,次月前支付上月货款。自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姜某共计供货款30万元,XX餐饮公司未支付货款。 XX公司于2014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成某、刘某。工商资料显示,XX公司2014年12月资产负债表中公司负债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