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广告有没有法律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6 18:51:38 161 人看过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实践中很多开发商还采用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将售楼广告明确排除在合同条款之外的方法来规避自己的风险。自三月中旬起,苏州市区采用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规定补充约定中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减轻或减免出卖方责任的、加重买受方责任或排除买受方权利的条款。因此,开发商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售楼广告不属于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将不被认可。

一、购房者看购房广告应注意什么

目前房地产业很大比例的纠纷源自房地产广告内容与真实的情况严重不符所致。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告中把房价标得很低,每平方米仅1500元,但又在后面加了一个不起眼的“起”字;还有,广告中所标出的价格只是基本价,购房后还需要支付各种各样的附加税费等等。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虽然如此,对开发商做虚假广告的惩罚往往只停留在行政处罚上,而对于购房人的损失,却因为广告具有要约邀请的性质而无法赔偿。

在此,提醒购房人,不要轻信广告,一定要作实地考察后再决定是否买房;另一方面如果可能,在签约时,尽量争取将广告内容写入购房合同中。

我国法律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如果售楼广告属于要约的,应当视为合同条款,则开发商必须要按照广告中的承诺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购房人最好请律师陪同,把售楼广告中影响购房人利益的内容,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清楚,万一将来发生什么状况,也能得到解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广告相关文章
  • 商品房违法广告肆虐背后的售房压力
    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楼市广告随处可见。然而,在铺天盖地的商品房广告中,虚假、迷信等违法广告也为数不少。从最近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查获的商品房广告看,虚假广告、迷信广告、误导性广告等都闪烁其间,这些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和《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严重地欺骗和误导着购房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1月19日内蒙古新闻网)如今,商品房违法广告随处可见,尽管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清查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各种违法广告仍变着法出现在购房者的眼前。违法广告中大都使用故弄玄虚、夸张的广告用语,以此误导购房者,最终实现欺诈消费者的目的。如鄂尔多斯市某房地产开发商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广告中用欧美的风格、欧洲艺术殿堂等溢美之词来形容,便属于违法广告,往往购房者到实地考察时却与广告宣传和导购者所吹嘘的相差甚远。此时,消费者也只能徒呼奈何!商品房中的这类广告严重违反了《房地产广告暂行规定》,为何工商部门屡禁却不止
    2023-04-24
    291人看过
  • 立字据有没有法律效应有没有法律效力
    是有的,比如说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欠条什么的都有法律效力,如果有人欠了你的钱你直接拿着欠条去告他,法院直接基于你的欠条就直接判了,当然,如果对方抗辩又是另一回事了。我国古代就有“空口无凭,立字为据”的价值观念,字据是公民、法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形式。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但是在民事活动之中,普遍以书面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为主,因为这样可以将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或该民事法律行为所欲反应的客观事实,予以客观的有效的记录。从而较为有效的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电子版合同有法律效应吗?电子版合同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
    2023-06-25
    486人看过
  • 哪样的售楼广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广告视为要约,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1、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规定的。2、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一、商品买卖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不是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一个意思,两者都是指出卖人转移在建或已建商品房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予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这里的房屋特指商品房,而不包括农村自建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等。购房合同对于房屋的房号、面积、价格以及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那么认购书可以被看作为一份预先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对于认购书内容做出了更为具体的约定,而如果认购书中没有约定上述内容,则其只是一份购房意向书,不具备合同性质,也就没有合同的约束力。二、开发商一房两卖一房二卖是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
    2023-06-25
    102人看过
  • 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有哪些
    免责条款约定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一项重要约定,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如期实现。故出售方往往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规定免责条款,以尽量减少其投资风险,售房一方希望免责范围愈大愈好,而作为利益相对的购房者,则希望免责条款的范围愈小愈好。双方发生争议时,其争议焦点往往会围绕免责条款的问题展开。有地开发商为规避自身责任,往往在其销售广告或图片资料一般都在不显眼的角落,有一行意思大概相同的小字,“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相关数据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一、商品房广告免责条款有效吗开发商在合同中写明“本广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相关数据以政府最终批准文件为准”。这样的免责条款有效吗?房地产的推广离不开广告宣传,对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的相关法律效力问题以及造成购房人与开发商纠纷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交易中发生纠纷较多的一些问题
    2023-03-03
    348人看过
  • 售楼广告有效力吗?
    一、售楼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售楼广告效力如何?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对于广告的效力,法律理论一般认为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将广告的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预售广告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的,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
    2023-04-17
    261人看过
  • offer有没有法律效力
    Offer在法律上一般翻译为要约,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约条件,愿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向表示。录用通知一经送达,对用人单位即产生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又单方反悔,致使劳动者权利受损的现象并非少见,不少用人单位认为录用通知书没有法律约束力,反悔也没有法律责任,这是错误的。录用通知书在签发后,虽然此时用人单位与应聘者之间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反悔,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offer薪资有法律效力吗书面上的offer薪资有法律效力。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如果企业反悔对受要约人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可以主张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1、主要的经济损失。一般为被录用者自原单位离职后的应得工资收入损失、应得经济补偿等;2、其他损失。一般为劳动合同磋
    2023-07-24
    214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推销商品房而发布的广告,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户型、装修、配套设施等方面信息。 在发布商品房广告时,开发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得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同时,... 更多>

    #商品房广告
    相关咨询
    • 销售广告具有商品房效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8
      商品房买卖大多是以广告形式向社会公开出售的,因商品房销售广告引发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大量存在。然而,在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等引起纠纷的处理,有不同意见。严格规范房地产广告中的许诺体现了实践的要求,是必须的。目前商品房销售广告中说明和允诺的主要情形有: (1)向购房人提供某些购房优惠或附带赠送礼品的说明。 (2)对商品房美观性质量的陈述。 (3)对商品房使用功能质量的陈述。 (4)对商品房环
    • 房产广告是否包括提供商品房服务的广告?房产广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房地产广告(Realestateadvertising),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不包括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 在传播时代,广告是最有力的传播工具,房产广告当然也能体现最基本的告知作用,好的创意能提升品牌,提高品牌美誉度,但有一点必须明确的是,没有人会单纯因为广告,因为好创意产生的
    • 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否有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03
      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否有效力?商品房买卖中的要约一般指开发商或潜在买受人直接向对方要求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商品房买卖中,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应当视为要约邀请。但《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
    • 法律如何规定商品房广告的效力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3
      我国法律规定,商业广告原则上是一种要约邀请。具体的区分标准可以按以下几个原则: 1、原则上销售广告任属于要约邀请,只有在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的才属于要约。 2、如果广告内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可以视为要约。
    • 售楼服务中心的广告效果有没有法律效力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是要约邀请,但出卖人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具体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价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即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载入,说明和承诺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商品房销售广告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