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是什么意思, 地税征收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0:01:13 84 人看过

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地税征收范围: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2、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4、城镇土地使用税,

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6、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

7、房产税,

8、车船使用税,

9、印花税,

10、屠宰税,

11、农牧业税,

12、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

13、耕地占用税

14、契税,

15、遗产或赠予税,

16、土地增值税

国税又称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

国税局收以下税种: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11.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12.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4.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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