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人员解除监视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5 10:05:22 331 人看过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5、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而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涉嫌的犯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逮捕。同时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应当指出的是,法律规定对这些人可以不逮捕,而不是应当不逮捕,司法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对有些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尽管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如果不逮捕可能具有很大的社会危险性,也可以予以逮捕。

4.侦查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发现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时,为了既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司法机关与犯罪作斗争,对这样的人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监视居住的期限,有关法律中规定是不能超过6个月的。但要注意,这里并不是所有的司法机关对同一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的期限,而是每一个司法机关若需要监视居住的话,那对期限的限制最长为6个月。其中若是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话,日后被判刑的,还有可能折抵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8: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有哪些解除情形呢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以下三种:1、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2、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3、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一、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嫌疑人或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的,辩护律师可以申请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一般住什么地方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是:办案机关指定的居所。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或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2023-03-29
    451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解除情形包括哪些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5、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哪些情形可以监视居住人
    2023-08-05
    277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一、嫌疑人可以被监视居住的情况是怎样的犯罪嫌疑人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六)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二、监视居住能否需要保证金监视居住不需要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2023-03-04
    359人看过
  • 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一定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
    2023-06-11
    331人看过
  •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什么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是: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一、取保候审期限最长的时间是多久取保候审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
    2023-04-04
    193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监视居住可以解除监视居住会在哪里执行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的地点,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解除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
    2023-07-30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人员解除监视的情形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6-07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
    • 监视居住人解除监视的情形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6-07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
    • 哪些情形下,监视居住人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6-17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
    • 哪些情形下监视居住可以解除监视居住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06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的地点,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
    • 解除监视居住,有哪些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6-06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