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与安置房更名的区别及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21:15:43 333 人看过

房产更名是指在不动产证没有办理好的前提下,对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产权人进行变更,使房产的拥有者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发生转让。房产过户是指通过买卖、赠予、继承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1、操作方式。2、是否有不动产证。3、费用。

拆迀安置房如何过户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

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注意: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七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发生变更的材料;(三)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税费等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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