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对股权受让方明知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处理
在受让方明知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是有效合同,应当由受让方对公司和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该问题实践中争议较大,江苏省规定,当事人仅以转让方未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为由请求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订立合同时转让方隐瞒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事实的,受让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笔者赞同这一规定,在股权受让方不知道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股权转让协议是可撤销合同,因为股权受让方正是基于出让方没有告知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情形才作出的交易决定,当然应当享有撤销权。只有在受让方明知出让方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出让方才不享有撤销权。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股权转让后发现资金抽逃,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遭受损失,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追究出让股东的责任。本文从受让人知情和不知情两种情况下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为大家整理出责任承担的规则原则和处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在此也提醒公司股东在转让或受让股权之时务必明确自己的权益,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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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能否依据股权转让意向书之约定要求继续转让股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受让方不能依据股权转让意向书之约定要求继续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意向书是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而签订的预约合同,意向书一般就股权转让标的、计价方式、交易条件、交易时点等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作出约定,预约合同具有诺成性,即合同主体达成合意预约即告成立,不受其他要件的约束。 预约合同未涉及本约的具体内容,本约合同的主要条款仍需当事人通过进一步协商确定,根据契约自由原则,一方当事人不可凭借预约合同要求对方强制履行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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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转让方与受让方各如何交税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股权转让涉及到两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首先可以双方约定税费的承担方式,如果没有约定,个人所得税应当由卖方承担,印花税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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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后可以反悔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只要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了字,该协议没有漏洞,合同内容不违反的规定,合同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就算一方反悔了也是没用的,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任何影响,仍需按照约定进行。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一方可以要求反悔方按合同进行股权交割,如果对方不予配合,可以向起诉要求强制执行。综上所述,签订反悔是不会对另一方利益产生影响的,只要对方不同意,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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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受让方要求继续转让股权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0受让方不能依据股权转让意向书之约定要求继续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意向书是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而签订的预约合同,意向书一般就股权转让标的、计价方式、交易条件、交易时点等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作出约定,预约合同具有诺成性,即合同主体达成合意预约即告成立,不受其他要件的约束。 预约合同未涉及本约的具体内容,本约合同的主要条款仍需当事人通过进一步协商确定,根据契约自由原则,一方当事人不可凭借预约合同要求对方强制履行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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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股权能否转让权利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8受让方不能依据股权转让意向书之约定要求继续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意向书是订立股权转让协议而签订的预约合同,意向书一般就股权转让标的、计价方式、交易条件、交易时点等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作出约定,预约合同具有诺成性,即合同主体达成合意预约即告成立,不受其他要件的约束。 预约合同未涉及本约的具体内容,本约合同的主要条款仍需当事人通过进一步协商确定,根据契约自由原则,一方当事人不可凭借预约合同要求对方强制履行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