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施工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17:32 492 人看过

《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工程施工无效合同有哪些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何为“资质”?简单理解,就是说一个施工企业,在某个建筑领域的等级以及可以承揽工程的范围。2007年6月26日,建设部颁布过《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其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而每个序列下面又分为资质等级。“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就是说,没有取得任何序列的任何等级,“超越资质等级”,是指低资质的等级去承包高资质等级的工程,如二级专业承包单位去承接一级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这就是超越资质等级。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其实,这这种情形下,就是最典型的“挂靠”行为。杭州中院曾于2010年在就该行为予以了具体列举,包括: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另外,我们也可以从以下角度予以关注:

第一,是否存在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

第二,是否存在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实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是不是本单位员工等角度。

当然,在实践中,法院要认定挂靠并不容易,一方面由于施工单位怕受到行政处罚而不愿意主动提出,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也担心引火上身变成是自己的工作失职。

三、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关于该点,首先要明确招标的范畴。这需要我们重点关注《招标投标法》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里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参照周吉高律师的观点,实践中,存在两种典型但往往被忽视的情形,第一,将总包外工程直接发包,因未进行招投标导致发包合同无效;第二,总包部分范围收回直接发包。另外,还要注意无效中标的情形,具体可参照《招标投标法》第

50、52、53、54、55.、57条。

四、违法分包

认定分包行为的违法性,我们可以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予以参考:

第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第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给其他单位完成的;

第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建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第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的。

五、非法转包

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承包人首先要承接工程,这是前提;

第二,承包人不履行合同;

第三,转给他人,包括全部转,或者肢解以后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0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担保无效的后果法律依据有哪些
    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行为人因该担保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有什么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合同无效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三、无效合同已履行该怎么办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相对人因为履行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
    2023-04-04
    200人看过
  • 无资质施工单位将面临哪些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施工单位合同怎么备案施工单位合同备案,由项目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7日内提交有关材料到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备案的流程包括以下几项: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
    2023-07-05
    456人看过
  • 民工工资无法领取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民工工资拿不到处理: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法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大;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优点:除了工资,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一般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手续多一点,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一)冷静理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二)学会用法律维权。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
    2023-07-03
    101人看过
  •  立功 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一、什么是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有以下几种标准:人民群众在检举并且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防止他人从事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重大贡献。比较严重的犯罪、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指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或者在本省、自治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有哪些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023-03-23
    85人看过
  • 克扣劳动者工资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公司不给工资条合不合法不合法。1.公司不发工资条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一张工资单给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签字确认。2.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有工资吗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离职是有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
    2023-02-18
    160人看过
  •  工人工资拖欠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
    拖欠工人工资属于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政府有关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但如果仍不支付,可能会被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如果拖欠工人工资属于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但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政府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支付,但如果仍不支付,则可能会被判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2023-10-25
    415人看过
  • 取消施工项目的法律后果
    签了施工合同后取消项目,施工合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这是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而同意终止合同关系。当事人的这项权利是合同中意思自治的具体体现。发生不可抗力时合同的解除因为不可抗力或者非合同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施工合同签订多久后去备案施工合同签订七天之后就需要送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办理合同备案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收取原件4份,此表要到政务中心窗口领)。2、全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提供施工合
    2023-07-02
    404人看过
  •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依照专利法规定,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可见,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效力溯及到自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起。2.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为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3.如果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不向被许可实施专利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转让人应当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者专利权转让费。原专利法中,规定导致专利权失去效力的程序,除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外,还有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程序。由于请求撤销专利权的理由是请求人认为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
    2023-05-05
    436人看过
  • 克扣工人工资的后果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依法要承担民事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二、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建议劳动者,出现工资拖欠情况,可以及时到劳动监察备案。在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还可以是匿名的,这样可以减少打击报复的风险。【相关法规】《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2023-06-17
    155人看过
  • 借用资质投标法律后果
    一、借用资质投标法律后果借用资质投标属于违法行为,承包人非法转借用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二、投标流程1、前期工作。需要对所投项目前期调查,包括工程内容、工期、资金到位情况等,对照调查了解情况结合自身实际,看是否适合投标。2、报名阶段。对照招标公告,认真准备报名资料,如果是资格预审,需要带全所要证书证件(注意是否需要复印件);如果资格候审,则要按资格候审的要求办理;注意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的缴纳要求。3、投标准备。报名完成取得招标文件后,需要对招标文件认真研究、熟悉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要求,要注意招标文件时间安排并按要求办理,工程类项目如果有踏勘现场、答疑等事项,要按相关要求参与办理;按要求制定标书,一定要注意标书内容要全,签字
    2023-06-07
    10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有哪些法律后果
    一、股权质押后能否分红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参加分红,并不会因为已经将股权质押就不能参加公司分红了。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三十条规定,除非在质押合同中明确排除,否则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产生的孳息(股息或红利),出质人不得拒绝。在债务人不存在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时,且债务履行期限未届满,出质人应如何处理孳息存在争议,因为除规定“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外,关于质权人如何处置孳息法律未予以明确。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出现担保能力严重不足的情形时,质权人才能行使质权,也才能以孳息充抵债务,否则质权人只能持有但不能充抵该孳息。在债务人清偿主债务后,质权人应返还孳息(扣除收取孳息的费用),而且孳息余额的利息也当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一并返还。二、股权质押设立后,出质股东擅自处分质押股权有什么法律后果对于出质股东擅自转让质押股权的效力,应从债权行为效力和物权效力分析。从债
    2023-03-20
    148人看过
  •  提高施工工程质量的方法有哪些?
    该措施包括定期进行工程实体质量检查、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补救措施、严格贯彻技术交底和技术复核、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管理制度、严格执行GB/T19002-1990质量管理系列标准。以下措施包括:定期进行一次工程实体质量检查。2.所有机械设备材料必须符合标准,设备应该调试运行完好,并有备用设备,在出现严重的设备问题后可以及时调整或更换设备,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3.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按设计施工,积极配合监理工作。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向全体人员作详细技术交底。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工程的不利因素,提出并作好相应的补救和处理措施。4.严格贯彻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自检互检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技术管理制度。5.严格执行GB/T19002一工509002质量管理系列标准。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根据施工质量
    2023-10-23
    263人看过
  • 施工完成后的资料有哪些
    施工完成后的资料具体包括:招标文件、合同及补充协议、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竣工图、结算书、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会议备忘录。一、工程结算采取哪些手续办理工程结算的手续是: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每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及时进行工程结算;3、监理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资料必须完整齐备符合竣工资料的验收要求;4、结算完成后,由乙方提出结算付款申请,甲方预算审核后,由甲方主管领导签发后交财务付款。二、工程结算资料包括哪些工程结算所需的资料包括:1、工程的验收合格资料、合同;2、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初审结算书)及计算式、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3、若有甲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必须有甲方的扣款材料清单等与工程相关的所有结算资料。工程结算的详细流程如下:1、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
    2023-03-03
    105人看过
  •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有哪些
    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是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智能化工程的特点而制定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目前还没有大面积实行,只是个别专业资格,比如城乡建设部对建筑装修资质已经开始发放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总则:1、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工程;2、本标准是核定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3、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4、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验收质量合格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一、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标准1、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023-03-25
    15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施工资质分类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3
      施工单位资质包括三大类,分别是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三大类。 一、总承包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8、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
    • 施工资质法人变更的法律流程是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1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带着: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话预约号码办理) 2去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带着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在朝阳工商服务大厅办理) 3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就在朝阳工商服务大厅办理),带着上述东西和复印件 4去银行办理开
    • 工程施工法律的资料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8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称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有: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范围和内容; (3)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4)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5)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造价; (6)建设工程施工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 (7)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 (8)建设工程施
    • 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工程转包有哪些法律后果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5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违法转包、挂靠现象较为常见;且工程转包和工程挂靠又比较相似,非常容易混淆。事实上,工程转包、工程挂靠不仅理论上的定义不同,而且在法律上的认定标准也有所区别;那么工程转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工程转包有哪些法律后果?
    • 施工合同无效原因及后果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