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2:00:31 222 人看过

一、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1、有下列情形的,可撤销取保候审:

(1)发现不应当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的;

(3)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不当的;

(4)以及其他应撤销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有哪些

1、提出保证人担保。

(1)也就是说,被取保候审人要提出一个符合条件的人作为自己的保证人,该保证人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担保被保证人能够做到随传随到。

(2)如果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保证人不及时报告的,要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提供保证金。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交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作担保。

(2)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结束时,应当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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