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是医疗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由于其特殊的适用条件和行为意义,其与一般的医疗行为有着许多不同之处。转诊行为的法律性质、转诊的适用条件以及转诊行为的责任认定问题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尚无统一标准。
转诊,又称转医或转院,是指医疗预防机构根据本单位内患者的病情需要,将其转到另外的医疗预防机构继续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医疗活动。如上所述,转诊治疗行为是为了使患者得到更好救助、延续生命、治疗疾病的一种行为,它不仅仅是患者通过某种交通工具在空间上的转移,由于在转诊的过程中也要有必要的治疗措施、维持生命措施以及看护措施(如心电监护、供氧、急救护理人员看护等一系列行为),因此转诊行为是一系列医疗行为的总和,属于医疗行为的范畴。
转诊应当与一般医疗行为一样,受到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的规制,并依法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然而转诊行为又与一般医疗行为不同,由于它将改变治疗的主体、治疗的客观条件,并且产生必要的时间和费用,所以应当属于一种特殊的医疗行为或者特殊的治疗方式。
因此,相较于一般的医疗行为,医疗机构在转诊过程中需要承担更为严格的转诊义务,如说明告知的义务、审慎的注意义务、安全及时的转诊转送义务等。在处理因转诊行为导致的患者损害纠纷中,一方面要适用一般的医学常识、诊疗护理规范等标准衡量转诊过错,另一方面也要对医疗机构特殊的转诊义务进行分析,看其是否履行了转诊行为的特殊法律义务,另外还要综合考虑医疗机构的免责或减责事由,综合认定医疗机构转诊时的法律责任。
-
天津多家医疗机构双向转诊
405人看过
-
医疗机构常见违法行为
22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赔偿中医疗行为的法律定位性
408人看过
-
医疗机构的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149人看过
-
诊疗行为不属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仍承担责任
154人看过
-
医疗美容机构是否属于医疗机构
407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怎么判断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恰当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311、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应保证其诊疗行为符合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规定和诊疗护理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过错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涉案医院的医疗行为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无医疗过失行为;患者坠楼死亡与医院的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患者死亡的事实,并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无需就诊疗行为承担责任。
-
对妨害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机构、医疗机构的行为有什么法律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或其他当事人采用下列行为之一,骗取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拒绝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或者如数追回已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利息;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医疗机构和药店或者其他当事人处以发生金额2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变造医疗保险证件、医嘱医案、医疗费凭证的;(二)谎报、虚列就医人员名单、诊疗项目、治疗
-
医院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是否具有定案性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2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
为哪些诊疗行为不属医疗事故医疗过错仍承担责任?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是在司法实践中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可分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包括不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不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并不是包含关系,不构成医疗事故不能必然得出没有医疗过错的结论。
-
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30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护理服务应当明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向患者出具详列收费项目、标准及金额的收费清单,不得收取未提供服务或者药品的费用,不得收取高于实际服务标准的费用,不得有其他违法收费的行为。医疗机构提供诊疗活动,因使用不合格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或者违反医疗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常规等造成患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