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
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
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
2、公租房有那些户型
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
3、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怎么办
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一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
4、轮候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5、配租后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6、公租房可租多少年
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
7、承租公租房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吗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的租金标准一次性交纳。
8、合同期满承租人能续租吗
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续租。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9、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怎样确定
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财政、市住房保障机构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租金原则上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的60%,并实行动态调整,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10、租金交纳有哪些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人应按月交纳租金,交纳日期为每月20日前,拖欠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承租人应交纳哪些费用
承租人应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和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
12、.合租有哪些规定
多人合租时,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负责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期间,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13、承租公租房后能换租吗
因承租人数发生变化或工作地点改变需要变更房屋面积或地点的,可以向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出换租申请。
14、公租房能转租吗
不能。公租房是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因此不允许承租人转租。
15、哪些情况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
(1)租赁合同期满;
(2)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地区获得住房,且达到政府公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3)超过政府规定收入限制标准。
16、哪些行为将解除合同收回公租房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2)转租、出借的;
(3)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使用性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
(5)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6)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
(7)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17、租赁合同终止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住房怎么办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租金。
18、对应腾退而拒不腾退房屋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不再符合租住条件,拒不腾退住房的,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倍计收租金,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公租房可以购买吗
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购买居住的公租房。
20、公租房按什么价格出售
公租房的出售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21、购买公租房有什么付款方式
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22、购买的公租房可以如何处置
购买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购买原值的70%。
23、对骗租公租房的怎么处理
承租人隐瞒或伪造住房、收入等情况,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承租期间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3倍计收租金,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4、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或个人怎么处理
对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
佛山市住房租赁平台首批房源常见问题解答
385人看过
-
德州不动产登记证常见问题解答
10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发票开具的常见问题解答
180人看过
-
天津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常见问题及解答
461人看过
-
泉州申请保障性住房常见问题问答
332人看过
-
郑州市房屋买卖常见问题解答
400人看过
-
领事公证认证常见问题问答?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1、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1)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3)外国驻华使馆、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
-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补偿问题山西在线咨询 2024-11-05公有住房,也称为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根据房改政策,分为可售公有住房和不可售公有住房两类。对于公房拆迁,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并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时,如果公房承租人已经取得公房所有权,拆迁方应直接与承租人协商补偿事宜,并将拆迁补偿款支付给承租人。如果公房承租人尚未取得公房所有权
-
劳动合同变更的常见问题解答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091. 根据劳资双方签署的合法劳动合同,上述更改需在合同履行期间进行,且必须在合同暂未签署或已完成之前的有效期限内开始操作。换句话说,在劳动合同尚未签署或已经完结之前,劳资双方必须等待合同成型的期间内实践和维护劳务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已经签约或完结,则不需要进行变更处理。 2. 修改劳务合同的工作必须得到雇主和劳动者双方的共同认可和协商许可,否则将无效。任何单方面修改劳务合同的行为都是违反双方相
-
湛江市公共租赁住房拆迁安置问题如何解决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081. 公有住房,也称为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 2. 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根据房改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另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3. 如果公房被拆迁,需要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并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补偿。拆迁时,如果公房承租人已经取得公房所有权,应直接与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拆迁补偿款将直接归
-
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纠纷问题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2(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 (2)房屋损害侵权纠纷 (3)人身财产损失纠纷 (4)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纠纷 (5)装修费、修缮费分摊的纠纷 (6)房屋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7)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8)单方解除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