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位属于商品房买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02:17:21 261 人看过

一、停车位属于商品房买卖

停车位隶属于商品房交易业务范畴。

车位及车库作为商品房的附属建筑物,开发商通常会与买受方签署涉及到转移所有权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

在此情况下,原则上此等合同应当受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涵盖和调整。

地面停车位具体而言包括了两类停车位:第一类为建筑区域范围内专设的停车位;而第二类则是指占用业主共有之道路或者其他适用场所用以停放汽车的车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夫妻两个一方有经适房,另一方可买商品房吗?

敬请留意,关于您提及的问题无法做出购买决策。

因为我国政府实施了严格的政策规定,所有已经购入经济适用房的业主是不允许再次购买其他类别的房屋的。

不过,您有希望在持有您名下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满五年后,前往当地的房管部门依法缴纳土地收益金,从而将您拥有的经济适用房转变为全产权性质的商品住宅。

如此一来,您便有权进行自由交易,也不再受到任何与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2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属于商品房买卖违约
    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延迟履行。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是否构成延迟履行,履行期限具有重要意义。一、商品房买卖中违约责任如何承担《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7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8条第2款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规定期限内
    2023-03-01
    380人看过
  • 霸王合同也属于商品房买卖时构成
    所谓“霸王合同”,指的是在商品交易中,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利用其具有垄断地位、交易优势,或在经济上的明显强势,在制定格式条款时违反公平原则,以单方声明或其他方式规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重交易对方的责任或限制、排除对方的合法权利。商品房买卖中遭遇霸王合同的救济手段如下:1、自我救济,抵制霸王合同2、司法救济,否定霸王条款实践中什么是霸王合同实践中霸王合同是普遍侵犯合同制定者相对方权益,减轻或免除制定者方责任或义务,往往同时也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霸王合同常见于消费合同中,一些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权利多方限制,严重侵害广大消费者权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
    2023-07-25
    142人看过
  •  买卖欺诈商品是否属于诈骗?
    卖假货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而非诈骗罪。该罪行是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卖假货不属于诈骗罪,而是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在从事工商业活动中,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严重损害用户和消费者利益,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应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卖假货是否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使被害人受蒙蔽而自愿将财产交出的行为。而卖假货虽然同样具有欺骗的成分,但是其目的并非非法占有,而是为了赚取利润。因此,卖假货不构成诈骗罪。然而,卖假货的行为可能涉及到其他罪名,如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根据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处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2023-08-28
    138人看过
  • 停车位属于公摊面积吗?
    答案当然是不算,公摊面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车位绿化都不是。这些是属于一个社区基本的配套,大家共享的资源。路边停车位可以停大车吗(一)路边停车位可以停大车,只要路边没有标明禁止停放大型车即可停放。但大车在停放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不得阻碍交通。(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划停车泊位,并规定停车泊位的使用时间。(三)第三十四条开辟或者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者车站,应当符合交通规划和安全、畅通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
    2023-07-21
    406人看过
  • 商铺门口停车属于违章停车吗?
    具体要看停靠情况,有无禁停标志或者压黄线等,若那里没有标明可以停车的相关标志就算违章。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车停在哪里算违章停车违章停车的地点:1.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之间的隔离设施和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能停车。2.在加油站、急救站、消防栓、公共汽车站或是消防大队
    2023-07-04
    231人看过
  • “学区房”的哪些内容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大小写]*。张先生购买了**万科公司开发的长阳半岛的房子。后来,业主们了解到,在北京市第四中学房山分校学习6年多后,已经不具备学习条件,业主们开始了大规模的维权活动。2011年12月12日**万科表示,北京市第四中学房山分校的“一房一配额”没有“六年有效期”的限制,但具体录取要求以当时相关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制度和通知为准。经过一系列维权活动,长阳半岛业主在北京市第四中学房山分校就读的问题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还要看其他条件。不仅没有结果,而且有倒退。业主张先生将**万科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确认**万科公司承诺长阳半岛项目的孩子可以按照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在项目配套小学和北京第四中学房山校区中学就读教育系统(一人一室),对**万科公司具有法律效力。**万科辩称,我公司已与张先生签订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属于学区房,我公司业主可按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标准一次性行使到北
    2023-05-08
    376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没有车位合同
    车辆停放位置之所以未被列入购房合同内,其原因可能在于该停车位并无所有权证书,因此无法将无产权证明的停车位写入购房合同之内。此外,此类停车位并不适宜购入。若您需要使用停车位,建议选择租赁方式以供使用。然而,若停车位拥有所有权证书,则该停车位将会被明确列于购房合同之中。一旦购买房产后,便可取得该停车位的所有权证书,从而使您能够自由地支配此停车位,甚至可以将其出售给他人。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如涉及到停车位的出售,由于停车位与房屋的所有权相互独立,应分别签署两份独立的买卖合同,而非将两者合并为一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024-04-26
    12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的合同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变化形式,购销合同在形式上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所以购销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类型。一、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怎么规定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税率是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购销合同印花税的征收税率:1、工业企业:按采购金额和产品销售收入之和的50%—70%核定计税额2、商业批发企业:按采购金额和销售收入之和的60%—80%核定计税额3、商业零售企业:按采购金额的60%—80%核定计税额。对不能确定采购金额的,按采购成本确定采购金额。二、农资购销合同样本包括的内容有什么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023-03-06
    156人看过
  •  汽车停车位买卖协议
    在签署合同时,可以寻求律师或公证机关的帮助来完善合同条款,降低或消除合同纠纷的可能性。但需根据合同内容、性质及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若合同内容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则为无效。您好,一般情况下,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并不一定需要第三人的见证或公证,但律师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可以协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降低或消除合同纠纷的可能性。只不过也要看合同内容、性质及法律规定,如果是不违法的合同,有双方的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只不过如果合同内容涉及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那就是无效的。您无需律师公证,即可签署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车位使用权转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本题中,虽然标题声称“无需律师公证”,但实际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签署仍需满足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使用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但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同时,《土
    2023-11-22
    185人看过
  • 商品房车位可不可以买
    法律综合知识
    一、商品房车位可不可以买商品房车位可不可以买。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不可以从卖方那里进行车位购买;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不可以在办理物业交割的时候,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如果运气好,赶上卖家的车位使用合同到期,可不可以直接办理更名。《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二、商品房首付后可不可以退款1、商品房首付后是可不可以退款的。买房付了首付,说明已经签了合同了,就已经具备法律效力了。2、如果是购房者个人原因想要退房的,可不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按照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处理。3、如果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不可以退房,并且要求卖方退还首付款。4、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购房合同的,可不可以退房,并且退还购房款。5、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卖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合同解除的,买方可不可以退房,并且退还购房
    2024-02-04
    145人看过
  • 一手商品房买卖流程,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
    目前对于限价商品房买卖,我国有相关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前提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出售限价商品房需要哪些条件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2、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二、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一)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二)限制商品房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2、年龄条件:单身家庭提出申请
    2023-06-21
    258人看过
  •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能否买卖限价商品房
    一、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吗我国规定目前限价商品房是可以卖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住房继续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2、如果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五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交纳比例为35%。三、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一)限价商品房的供应对象: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二)限制商品房申请人资格条件如下:1、户籍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2、年龄条件: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
    2024-01-04
    245人看过
  • 买车位属于什么贷款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买车位属于什么贷款吗(1)按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5年利率为4.77%,5年以上年利率为5.04%;(2)按单独申请车位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1年利率为5.31%,贷款期限2-3年利率为5.49%,贷款期限3-5年利率为5.58%,贷款期限5-10年利率为5.76%。车位贷款比央行基准利率高一些,农行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的60%,贷款期限不能大于10年。交行办理车库车位贷款额度不超过成交价的70%,贷款期限不能超过10年。民生银行则吧车位贷款对象限定为民生家园住房贷款的一手房贷款所在小区车位,贷款额度不超过车库车位成交价的60%,同样贷款期限不能超过10年。二、买车位贷款的申请条件1、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已有住房小区车库的车位,能提供相应的担保(合作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保证方式)和房产资料;3、
    2022-09-02
    122人看过
  • 婚前买房婚后买车位 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一、如果离婚车辆怎么分割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1、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就攒了一部分钱,车辆是用自己婚前的积蓄购买的,且该车辆的登记信息是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该车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如果夫妻一方购买车辆的时候是用婚前自己的积蓄购买的,然而车辆在办理登记的时候却登记在配偶的名下。那么该车辆既视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则车辆属于共同财产。3、如果夫妻双方结婚后一段时间了,买车的钱是用婚后的共同收入购买的。那么该车辆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房本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怎么分如果房产是在婚前购置的那么就是属于一方的个
    2023-03-04
    26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商品房买卖是否包括停车位使用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4-12-08
      停车位属于商品房交易业务范畴。作为商品房的附属建筑物,开发商通常与购房者签署涉及转移所有权的车位、车库买卖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这些合同应受到调整。地面停车位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专为建筑区域范围而设立的停车位;第二类是指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适用场所的停车位。
    • 农村房屋买卖期间属于商品房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20
      农村房屋买卖不属于商品房买卖。 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条
    • 商品房露天停车位收停车费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可以收取,但必须要取得收费许可,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使用明细
    • 买卖摊位是否适用于商品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商品房买卖是不动产的买卖,摊位通常只有使用权,不需要经过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一般市场管理方管理,但如果可以办理登记则可以,如果不行,不适用不动产买卖。
    • 买卖商品房属于什么民事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8
      买卖商品房属于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