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中,共有6种情况需要复议前置,散见于《海关法》、《国家安全法》、《商标法》、《专利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之中。
其中涉及到税收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税收征管法》是税收法律体系中的“宪法”,统领着整个税收法律体系,人们看到此款后可能产生一种认识,即针对税收的行政行为,或者说是税务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需要复议前置,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无论从法律条文上还是理论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从法律条文规定上看,我们可以细看《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中的字眼: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在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看出只有纳税上发生争议时才属于复议前置的范畴,那么何为纳税争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条有规定,纳税争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而发生的争议。这些争议可总结为12个字“征不征、怎么征、征多少、对谁征”,行政相对人只有对这些争议不服才需要复议前置,像税务机关的其他行为如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行为、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这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既可以向作出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受《征管法》第八十八条复议前置规定的限制。
-
实行税收复议前置的条件有什么
240人看过
-
行政税收诉讼复议前置吗
404人看过
-
税收复议前置的诉讼向谁提出?
379人看过
-
税收案件诉讼前提是先交税吗
74人看过
-
哪些条件是抗诉的前置条件
321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税收前置可以诉讼吗
175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或他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怠于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进行诉讼的行为。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
行政诉讼的含义是什么,行政诉讼前置程序与提起诉讼的条件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1行政诉讼起诉,是指原告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审判的行为。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
-
逃税罪前置条款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05逃税罪前置条款是逃避的税额达到数额较大。因为实际上按照目前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行政处罚并不是属于逃税罪的前置的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是逃税的数额达到较大的程度的话,都可以对此惩罚。
-
股东代表诉讼有什么前置条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05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是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股东才能够以公司的名义提起。
-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前置条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25劳动争议案件提起诉讼必须以“劳动仲裁”为前置条件,如果劳动争议已经进入仲裁阶段,尚未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单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出现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情况,这个时候律师建议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将单位的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来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