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城管暴力执法打死人案开庭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54:43 58 人看过

今年5月13日,《法制日报》在全国独家报道了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的一起城管执法事件,一有心脏病史的当事人被三名城管殴打致死。

8月25日,辽阳市宏伟区法院首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三名城管执法人员出庭受审。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辩护方认为三被告人存在从轻情节,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被害方则认为,城管队长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此案系一审首次开庭,法庭并未当场判决。

死者家属:法院只给被害方两张旁听证

25日8点40分,记者在辽阳市宏伟区法院看到,临近开庭,法庭门前的小广场上站满了人。

被害人周晓明的儿子周阳介绍,他家来了10多人旁听,现场他认识的,还有不少被告人亲属,以及宏伟区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

9点刚过,几名法警打开审判庭大门,包括被告人的家属及其执法局同事在内的几十人呼啦啦涌入法庭,而被害人周晓明的亲属却没有被允许进入旁听。对此看守的法警解释,只能凭旁听证进入。

周阳告诉记者,一天前他去法院联络旁听的事,法官说法庭安排得很小,三名被告人,光亲属就不少人,因此只给周家发了两张旁听证。

为了保障记者进入法庭旁听庭审情况,周阳把这两张旁听证给了记者。

记者进入法庭内看到,其实法庭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小,旁听席几排长条座椅至少可容纳50人,经记者仔细清点,当天只坐了40人,还有10多个座位空着。

在接下来长达6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周阳代表被害人家属多次向看守法警申请,要求进入旁听,均被拒绝。

公诉方:应以故意伤害罪追责

今天,出庭受审的三名被告人分别为张松、刘义、郑晓曦。其中张松为系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宏伟分局中队长,另二人为科员。

据起诉书显示,三名被告人在2011年5月4日被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刑事拘留时,涉嫌的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起诉的罪名为涉嫌故意伤害。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5月3日10时许,三被告人乘城管执法车在宏伟区龙源小区巡查时,发现13栋一户居民正在屋外铺设水泥地面。在制止过程中,40多岁的户主周晓明质问为什么不让铺设水泥地面,并伸手到车窗内打张松面部一下。三名被告人随即下车与周晓明用拳脚相互厮打。

由于周晓明去年下半年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正处于修养期,厮打期间周晓明的儿子周阳一边打架、一边大喊:别打我爸,他有心脏病。但三名被告人仍然对周晓明拳打脚踢。正在周家铺设地面的装修工人上前拉架,也被三名被告人打翻在地。

检察机关查明,厮打一段时间后,儿子周阳用身体护住周晓明,后者撩开上衣给三名被告看自己身上的手术刀口。三名被告见状停止殴打,退到面包车旁。这之后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周晓明低头冲向张松,张松用拳击打周头部,致其当场倒地,口吐白沫、小便失禁。周家马上开车将周晓明送医院,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周晓明死前情绪激动,与他人发生冲突,厮打等,诱心脏病急性发作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厮打,诱发其心脏病发作,导致被害人急性心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方: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在今天的法庭辩论中,三名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但有从轻情节,建议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被害人违法行为在先,被告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属于正常执法,并没有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之动机;同时,依据相关证据表明,受害人动手在先,对这一事件的产生有一定过错。

另外,辩护人还认为此案在开庭前,被害人家属已经得到了宏伟区政府的赔偿款,取得了谅解,法院量刑时对这一情节予以考虑。

对于被害人周晓明的死因,辩护人也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被害人本身有心脏病,加之妻子给他打完电话后带着情绪来到现场,被告人的殴打行为充其量只是诱因,与被害人死亡并非直接因果关系;二是被害人家属的救助方法也有不当之处,同时没有选择送往最近的医院,也存在耽误治疗时机问题。

刘义、郑晓曦二人的辩护人还说,在被害人与城管队员再次发生冲突时,刘义、郑晓曦在得知被害人有心脏病的情况下,并没有对其进行殴打,建议法院在量刑时考虑这一情节。

受害方律师:城管队长应属故意杀人罪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刚认为,检察机关的定性不准确,刘义、郑晓曦的行为应属于故意伤害罪,而张松的行为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王耀刚认为,在死者的儿子周阳向张松等人高喊我爸有病,我爸刚做完心脏搭桥手术等话以及周晓明撩起上衣给张松、刘义、郑晓曦等人看自己身上的手术刀口之后,此时张松等人对周晓明的身体状况已经知情,对继续殴打可能造成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应当能够预见,如果此后仍对其殴打,那么就是希望或放任其死亡结果的发生。应构成故意杀人罪。

另外,王耀刚还认为由辽阳市宏伟区法院审理此案也不妥当,首先,对于这种涉及本地政府工作人员的重大案件,应本着客观、公正、回避的原则,由上级法院管辖;第二,故意伤害罪最高刑期可以是无期徒刑、死刑,而区级法院最高只能判处15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此案还未经审理,就已限定三名被告人最高只可能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城管相关文章
  • 广西一城管当街暴打女商贩,城管打人怎么处理
    一、广西一城管当街暴打女商贩良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6月20日发布情况通报称,6月19日17时48分许,良庆区城管监察大队大沙田中队在金象三区五象南四街开展城管执法市容巡查时,协管员莫某、雷某某发现有两名女摊贩在使用三轮车占道经营摆卖蔬菜(此前该两名摊贩已经多次在该处违章占道经营),莫某、雷某某当即对违章占道经营人员进行了劝离,但遭到其中一名摊贩韦某的推搡,另一名摊贩周某(韦某的弟媳)上前用脚踹踢莫某,莫某对周某进行了还击,周某随即倒地。随后,周某到旁边摊位拿木棍击打莫某,木棍断裂,莫某手肘受伤但未还手。目前,摊贩周某、韦某和协管员莫某、雷某某正在接受派出所调查。同时,城区城管大队对莫某、雷某某作出了暂时停职处理。二、城管打人怎么处理城管打人的处理方式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城管的工作人员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做出违法的事情当事人是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取诉讼。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
    2023-04-24
    461人看过
  • 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检方应出庭
    据新京报报道,各高级法院开庭审理死刑第二审案件时,同级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开庭审理上诉、抗诉的死刑案件,应当重点审查上诉、抗诉理由以及法院认为需要查证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问题。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发布消息称,为共同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谈纪要近日下发。纪要对各高级法院和同级检察院共同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纪要提出,各高级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的死刑案件,应当重点审查上诉、抗诉理由以及法院认为需要查证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问题。在此基础上,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第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各高级法院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卷;出席第二审法庭的检察人员在审查第一审案卷材料时,应当讯问原审被告人;各高级法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庭审秩序,确保审判人员和出庭检
    2023-04-22
    292人看过
  • 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中的具体做法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但具体适用中出现了一些困惑——死刑第二审开庭如果全部参照一审程序似乎不太现实:对于法院来说,如果对全部案件事实重新进行庭审调查,需要花费很长的庭审时间,这将增加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对于被告人来说,冗长的审判对其身心也是一种痛苦。如何找到一个司法机关和被告人都满意的审理方式呢?各地也在进行不断探索。笔者认为如下做法值得提倡:一、开庭之前(一)向被告人送达权利告知书死刑案件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开庭之前应当向被告人送达权利告知书,该告知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死刑二审开庭的程序、被告人在死刑二审程序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等。该权利告知书可以在送达开庭通知书时一并送达被告人。送达书面的权利告知书可以让被告人充分了解诉讼程序及其相应的权利,便于被告人为开庭做好各项充分的准备,
    2023-06-11
    339人看过
  • 处理家庭暴力:丈夫打老丈人
    丈夫打老丈人的处理:1、如果丈夫被老丈人经常性殴打,且受伤严重的,算家庭暴力;2、家庭暴力的行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3、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丈夫打妻子了怎么处理丈夫打妻子了的处理如下:1、如果夫妻双方感情未破裂的,受害方可以向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投诉、反映或者求助;2、如果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
    2023-07-06
    188人看过
  • 城管执法中打人怎么起诉和处理
    城管打人可以将此事件上报相关部门等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予以解决,对于情节较轻的给以五日到十日的拘禁并罚款五百以下的处罚,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以十日到十五日的拘禁并罚款一千以下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涉嫌滥用职权罪。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4-15
    363人看过
  • 联防队员也开始在暴力拆迁中打人,如何处罚暴力执法
    【事件过程】4月30日晚,秀英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向联防队员通报了琼花村拆除违法建筑打人事件,以及参与拆除违法建筑行动的7名联防队员的处理情况那天下午在长流镇。秀英区委、区政府严厉谴责联防队员在执法过程中违规打人的行为,并向有关群众和社会公众表示歉意。据秀英区主要负责人介绍,当天,长流镇琼花村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出现暴力违法行为。在制止暴力反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违规殴打群众。公安部门及时介入调查处理,拘留了7名参与殴打群众的人员。同时,秀英区开除了管理队员不力的区联防大队机动中队中队长王某。秀英区区长表示,无论什么原因,执法人员绝不允许以暴制暴。该负责人向被打的群众和公众道歉,并将安排专人向被打的群众道歉和表示慰问。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琼花村部分村民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将村规划范围外的农用地非法对外出售,肆意占用和建设村周边的农用地。4月29日起,秀英区依法组织实施强拆。当日,琼花村31
    2023-05-31
    179人看过
  • 沈阳市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办法
    经市政府2004年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二○○四年一月二十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庭院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美化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沈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庭院绿化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部队等庭院的绿化。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庭院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第四条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庭院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市城市庭院绿化工作。区、县(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庭院绿化管理工作。规划、建设、房产、教育、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做好城市庭院绿化的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企业及相关产权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庭院绿化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第
    2023-06-10
    498人看过
  • 法院对追加被执行人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追加被执行人开庭程序:1、宣布法官到庭;2、核对当事人身份;3、宣布开庭;4、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5、原告宣读起诉状;6、被告答辩;7、双方举证、质证;8、双方互相辩论;9、最后陈述意见;10、法官宣布休庭(当庭宣判或者择日宣判)。申请执行人要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和证据,才能是被追加执行人的义务。追加被执行人的流程是什么(一)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二)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如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撤销的,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三)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召集追加的被执行人和执行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赋予其申辩的机会,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追加被执行人,涉及追加的被执行人的重大实体权利,从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角度,直接赋予执行机构在执行程序中进行处理,但并
    2023-07-11
    61人看过
  • 为什么城管打死人不判死刑
    城管执法人员打死人,一样涉嫌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城管扣车不开暂扣证合法吗一、城管扣车不开暂扣证合法吗1、城管扣车不开凭证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开展执法活动,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如果没收东西不出具执法文书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权。另外城管也是有权利扣车或者其他物品的,所以在面对自己物品被扣押的情况时应该积极进行配合。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2023-07-22
    419人看过
  • 大连交警被殴致死案开庭审理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大检刑诉[2011]10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方奕、韩家敏、周盛强犯故意伤害罪一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于2011年7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该院刑事审判第六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当事人亲友、市民旁听庭审。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5月1日11时30分许,被告人韩方奕驾驶辽B89G99号白色丰田轿车行至大连市甘井子区富民路与马栏北街路口时,因不服从协勤付建玮的交通指挥而与其发生争执并殴打付建玮。随后韩方奕打电话告知其父被告人韩家敏自己被打了,韩家敏遂打电话让被告人周盛强赶到现场。韩家敏、周盛强先后赶到现场,韩方奕即向二被告人指认付建玮,周盛强遂上前殴打付建玮,此时正在现场处理情况的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秩序中队民警史英才见状,将付建玮拉至身后并问周盛强为什么打人,周盛强对史
    2023-04-25
    466人看过
  • 围攻民警砸坏警车巫溪暴力袭警案开庭审理
    1月6日,备受关注的重庆市巫溪县王付生、王发生等5人涉嫌犯妨害公务罪一案,在巫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300多名关注此案的群众及巫溪公安局近30名干警参加了旁听。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0月29日晚,巫溪县公安局组织干警对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被告人黄成国、王礼玉等人实施抓捕,由该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谢功能、治安大队大队长田光辉带领民警符皓、周光定、姚正国、龚德华等十人着警服对黄万国进行传唤,由乡政府干部卫洋生、魏学军带路。10月30日凌晨2时许到达黄万国家。黄见公安民警后,遂爬上自家堂屋阁楼口,一手持斧头,一手持木棒守在楼梯口威胁说:哪个上来我就砍死他!,并高喊公安局的抓人来了,快来人啦。在场的公安民警反复劝说,让黄下楼协商解决,但未果。此时,被告人等人和周围的群众闻讯赶来,手持木棒等物对公安民警进行围攻、诀骂,致使公安民警无法执行抓捕任务并撤离黄万国家。在途经被告人王友生家时,被告人王
    2023-06-06
    234人看过
  • 暴力性犯罪致人死亡的案件怎么审理
    1.暴力性犯罪的构成要件或处罚情节中已包括故意杀人内容的,行为人实施该犯罪并将被害人杀害的,因故意杀人的情节已被吸收,就不再单独论罪,而直接以该种暴力犯罪一罪处罚。2.暴力性犯罪中的致人死亡并不包含故意杀人的内容,行为人实施此种犯罪过程中故意将被害人杀死的,应当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所犯之罪和故意杀人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一、打架致人死亡会判几年打架致人死亡会判7年。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可处死刑,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自已身体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自伤行为侵犯了国家或社会法益而触犯了刑法规范时,可能构成其他犯罪。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对故意杀人犯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
    2023-03-17
    368人看过
  • 家庭暴力:打家人是不是?
    依程度而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者有权请求居委会进行劝阻或请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可要求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受害方要求损害赔偿。家庭暴力指发生在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其他手段造成身体或精神痛苦的行为。因此哥哥打弟弟,情节严重,可以构成家庭暴力。可以先通过报警解决。如果损伤很重,可以通过验伤确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很有可能是家暴的,也和打的程度是否严重有关的。夫妻互殴算家暴吗夫妻互殴不算家暴。家暴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夫妻之间互殴属于夫妻双方闹矛盾,要进行家暴认定是没有证据的,也不能认定为家暴,若有一方受伤严重,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
    2023-07-07
    80人看过
  • 女方打人是不是家庭暴力
    一、女方打人是不是家庭暴力1、依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行为,所以女方打人也算是家庭暴力。2、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二、家庭暴力援助方式有哪些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另外,妇联组织作为群众组织,也有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救助妇女。2、所在单位的救助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
    2023-06-12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城管
    词条

    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 更多>

    #城管
    相关咨询
    • 城管暴力执法治安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1
      一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其暴力行为;二是就执法的程予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三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请求法律救济。
    • 城管执法有没有暴力执法的权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谁也没有打人的权利,执法也不能。另外,城管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存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如何对城管进行暴力执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5
      如果遭遇暴力执法,拍照、录视频取证作为证据。向其上级机关投诉其暴力行为,就执法的程予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控告,请求法律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城管暴力执法手段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30
      1、对于正在侵害自己的行为,可以拨打110处理,由民警制止其不法行为。 2、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
    • 昆明暴力执法取保候审案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
      这种案件可以到公安机关先报案,看公安机关立什么案件,如果是寻衅滋事,或者其他案件就会走公诉程序。如果是立故意伤害案件以我们昆明的做法一般是拘留几天后因为检察院不批捕就会取保候审。建议你们在公安立案后请律师提起刑事附带自诉,这个案件昆明的“暴打乘客,黑车司机获刑一年”该案件是本人承办的(自诉人代理人)是比较号例子。你可以先看看。生活新报,2009年3月5日第A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