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色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百色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受理条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187号附件1第三点规定: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三、百色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1第三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项相应时段养老保险关系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其他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清退给个人,个人缴费年限不得重复计算。符合规定已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后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单位缴费部分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三条第(一)点关于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参保人员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
百色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流程怎么走
423人看过
-
百色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需要什么证明
412人看过
-
百色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有哪些手续
118人看过
-
百色生育保险缴费办理须知
138人看过
-
百色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
231人看过
-
社保一般在什么时候缴费,我国社保缴费时间是多久
391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
社会保险金和社会保险费缴费时间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8《社会保险(放心保)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指的是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
什么时间缴纳社会保险?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30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社会保险停止缴费多长时间能领取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6连续中断三个月不能使用。参保人员应在纳入参保范围3个月内参保,自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次月享受。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的,视为中断参保。在中断后办理参保手续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三个月内补缴的,从补缴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
工伤保险什么时间缴费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14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
-
社保重复缴费退哪边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8《劳动法》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