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户口能不能继承父母的耕地
不能继承。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子女之前和父母都是农业户口,因此可以以户为单位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到承包地,如果后来转到非农业人口,就已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就不再享有土地承包权。父母去世后,若户下没人在农村生活,因此村委会作为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重新进行分配。子女不能以继承为由享有该地的承包权,但如果该承包地仍有农作物等收益,可以依法继承。
《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继承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把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加以规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同时,民法典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也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能继承。对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没有先后顺序之分,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什么是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一)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二)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特征: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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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能不能继承父母农村的土地经营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5土地属于国有,不能继承。规定承包人死亡,土地承包收益可以继承,继承人是城市户籍,不能在承包期以内继续使用土地,发包方会收回土地承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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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能否直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5城市户口儿女肯定可以继承农村的房产。因为国家没有任何规定,城市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房产的。只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都可以办理继承房产城市户口也是完全可从继承父母农村的房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