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配偶对公司有什么权利
用夫妻一方名义出资是一种形式,隐名的配偶也是出资人,所以股东配偶虽不是股东在婚姻中享有的也不只是一种投资收益权,也包括对于股权的处置权。
虽不及于公司事务参与权,但是对于财产性权利是共有的,这是一种准共有的股权。
离婚时对于股东配偶享有股权身份加入的权利,不应硬性剥夺给予判决补偿。
夫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那么出资款在投入公司之前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夫妻共同处理家庭事务的原则,对于夫妻对外投资的行为肯定是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是夫妻合意将共同财产变化财产形态投入公司作为公司资产,从投入的那一刻起决定夫妻将共担投入的风险,并共同享受投资所带来的预期的财产回报和利润的分享。
二、公司夫妻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离婚案件中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
公司股东配偶权利与义务
92人看过
-
股东对公司财产有支配权吗
427人看过
-
公司对股东有没有起诉的权利
351人看过
-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什么,股东权利有什么
261人看过
-
什么是公司的股东权利?
451人看过
-
公司股权冻结后股东还享有什么权利
356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公司股权法人有权利追究配偶债务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7有责任。限责任公司中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当公司亏完股东投入的资金,那么就不需要承担之后的债务。但作为夫妻,丈夫还在公司承担法人和股东,那么还是需要承担债务问题,除非申请破产。一旦申请破产夫妻共有财产是会被冻结的。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
-
公司法股东对公司股权分配的原则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4根据《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如果企
-
股东对公司财产有支配权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4有。 公司资金的支配权掌握在公司股东大会手中。股东一旦出资,对出资的财产就没有所有权了,相应地取得了公司的股权,股权又分为身份性(如表决)、财产性权利(如分红)等。出资的财产则为公司所有,公司以这些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这些财产也是公司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基础。
-
股东转让后还有分配权利吗,公司法中对股权分配的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26(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
-
股东转让股权后还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吗,公司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5(1)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经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而鼓励分配请求权作为股权当中一项重要的自益权之一,股东在转让其股份之后自然也不得享有。 (2)公司的利润如何分配方案主要由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决议来进行,公司公积金、公益金、发展基金等怎么提、有没有现金流可支持分红、公司是先发展还是先分红、还是既发展又分红,这些都属于人合的因素,只能由股东之间的商事行为来决定,法律不便也没有做出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