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有限合伙企业在事务执行上有什么特殊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1-31 10:33:47 234 人看过

有限合伙企业在事务执行上有哪些特殊规定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在事务执行上的特殊规定包括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的规定、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责任的承担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第二节 债权人委员会  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n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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