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清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17:33:48 459 人看过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山西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

1、山西本地居民

山西居民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要准备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还需要准备复印件。当事人还需要准备目前无配偶证明以及双方非近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然后就是双方近期共同拍摄的3张2寸免冠半身红底证件照。

2、香港居民

香港居民需要提供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还需要本人香港地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由公证人公证的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

3、澳门居民

澳门地区的居民们在大连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出具港澳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还有本人在澳门地区的身份证;以及由澳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

4、台湾居民

台湾居民需要出示有效通行证或者其他旅行证件;本人在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以及台湾公证机构签发的无配偶证明和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

5、华侨

华侨需要准备好本人真实有效的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开具并经我国使馆认证或我国驻该国使馆开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及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

6、外国人

外国人需要出具真实有效的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该国公证机关出具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双方非近亲关系证明和本人无配偶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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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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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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