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职工医疗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21:18:37 74 人看过

1、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答: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都应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包括: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职)人员;

(2)城镇所有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及职工、退休(职)人员;

(3)部队在汉单位(不含现役军人和军队在编职员、职工)、特殊行业单位(如金融、邮电、铁路、电力等)及其职工、退休(职)人员。

外籍人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人员不参加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

2、户口不在本市的单位职工能否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

答:根据《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城镇所有企业职工,当然也包括这些单位中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

3、单位如何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答: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需带齐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1)已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未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携带市(区)编委机构批文及复印件;

(2)地税登记证: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4)用人单位上年度劳动统计基层年报表(B104报表);

(5)填报《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核定表;

(6)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

4、单位接收、录用员工如何办理异动手续

答:单位接收、录用员工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处办理异动手续:

(1)招工表、分配表、安置介绍信、劳动用工合同等;

(2)录用的职工身份证;

(3)续保职工原社会保障卡(IC卡);

(4)《职工异动名册表软盘及报表。

社保处对上述资料审核确认后办理个人新投保业务,产生新投保人员编号,确立新投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并向新投保人员发放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证、卡。

5、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如何办理异动手续

答:参保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异动手续:

(1)入学、入伍通知书;

(2)辞退、辞职、除名、开除的合法手续;

(3)自动离职的证明材料;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书;

(5)《职工异动名册表。

社保处对上述资料审核确认后,进行异动人员转入综合库信息处理。

6、职工在市内转移如何办理异动手续

答:职工在市内转移是指职工在本市医疗保险统筹区内两个单位之间的转移。职工在市内转移时,单位需带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市内转移手续:

(1)商调表、接收函及有效证明材料;

(2)《职工异动名册表。

社保处对上述资料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异动手续。转入市内非参保单位的职工,办理停止缴费、基本信息转入综合库手续。

7、职工中断投保如何办理异动手续

答:职工中断投保时,参保单位应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异动手续:

(1)商调表及接收函;

(2)入学、入伍通知书;

(3)辞退、开除的合法手续;

(4)辞职证明材料;

(5)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合同书;

(6)《职工异动名册表。

社保处对上述资料审核确认后,进行中断投保人员转入综合库的信息处理。次月起参保单位停止为中断投保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投保职工,从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帐户余额可继续使用。

8、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本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以当月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9、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是多少参保单位和个人如何负担

答: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比例为“8+2”,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共同负担。参保单位每月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0、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项目

答: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总额。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企业及比照企业工资制度执行的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

1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答: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建立的终身医疗专用帐户,用于记载、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人的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实行社会保障卡(1C卡)管理,由职工、退休人员支配使用。

12、个人帐户资全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答:个人帐户资金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①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按规定从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的部分;

③储存额的利息;

④依法纳入的其他资金。

13、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计入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个人帐户资金以职工、退休人员的年龄、在职和退休的不同情况作为划分标准,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按月计入。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

(2)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以下标准计入:

①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1%计入;

②职工年龄在35岁以上至45岁(含45岁)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4%计入;

③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1.7%计入

④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下的,按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4.8%计入;

⑤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5.1%计入。

没有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当月退休费作为划入基数。

退休费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以80%作为划入基数。

14、个人帐户资金如何使用

答:个人帐户资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但只能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项目,不得提取现金。用于支付职工、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医疗费用,可以用个人帐户支付。

15、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就是通常所说的“门槛”,是统筹基金支付之前,按规定必须先由个人负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用,只有超过‘“门槛”的费用,才能由统筹基金支付。

我市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三级医疗机构900元。

16、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是如何确定的

答: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就是通常所说的“封顶线”,是统筹基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给职工、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我市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2000年限额标准为3万元)。

17、统筹基金如何支付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的医疗费用

答: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职工、退休人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8%(退休人员90.4%),个人自付12%(退休人员9.6%);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人员88%),个人自付15%(退休人员12%);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2%(退休人员85.6%),个人自付18%(退休人员14.4%)。

18、统筹基金如何支付门诊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

答: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①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②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19、职工、退休人员按规定缴费后,何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根据《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一个月后;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职工、退休人员在何种情况下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1)参保单位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停止的次月起,其职工、退休人员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职工停止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1、基本医疗保隆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答:(1)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

(2)不符合规定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和非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酗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交通、医疗、药事事故等其他赔付责任支付的医疗费用;

(5)职工工伤(公伤)、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6)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22、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答:在一个保险年度内,职工、退休人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和在门诊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重症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通过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解决,由承担大额医疗保险赔付责任的商业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但职工、退休人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的费用。

23、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如何支付职工、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

答: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门诊紧急抢救或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上的,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赔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具体标准为: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赔付94%呢,个人自付6%;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赔付96%,个人自付4%;

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基金赔付98%,个人自付2%。

24、哪些药品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答:(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人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紧急抢救除外);

(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25、何谓甲类药品、乙类药品

答:根据《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之规定,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略高的药品。

26、使用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有何规定

答:定点医疗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实施诊断和治疗用药时,应先使用《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后使用乙类药品。在选择使用乙类药品时,必须经职工、退休人员同意。

27、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

答: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种医疗技术劳务项目和采用医疗仪器、设备与医用材料进行的诊断、治疗项目:

(1)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诊疗项目;

(2)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3)由定点医疗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提供的定点医疗服务范围内的诊疗项目。

28、哪些诊疗项目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答: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诊疗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如:挂号费、出诊费、各类美容、减肥、催康体检、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气功疗法、音乐疗法等。

29、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

答: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备。其范围主要包括:普通住院病床、隔离及危重病人住院病床、门(急)诊留观病床以及包含在床位费当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

30、哪些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答:①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担架费;

②取暖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热器具费、煤火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③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陪伴费;

④膳食费(含营养餐、药膳);

⑤书刊报纸费、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

31、职工、退休人员就医、购药需带哪些有效证件

答:①职工、退休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带《医疗保险证、社会保障卡(IC卡)、专用病历;

②职工、退休人员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需带《医疗保险证、IC卡和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专用处方。

32、什么是圈存机、POS机,如何使用

答:圈存机是一种终端读写设备。职工、退休人员可在圈存机上完成圈存(将个人帐户金额记人IC卡内)和查询等操作。IC卡持有人在持卡消费(就医、购药)之前,应先到各网点圈存机上将个人帐户资金圈存到IC卡上。

POS也机是一种终端设备。职工、退休人员在就医、购药时,持IC卡刷卡记帐,用消费额冲抵卡内储存的个人资金。

持卡人使用圈存机、POS时,先刷卡,通过密码认证,然后在机器界面的提示下操作。退出系统时一定要按照界面的提示操作,以免个人利益受到侵害。

33、IC卡损坏了怎么办

答:职工、退休人员IC卡损坏后,由参保单位或本人携带持卡人补卡申请、旧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属辖区社保处申办补卡手续,再由社保处集中到市医疗保险中心IC卡部办理新卡。

34、如何办理IC卡挂失手续

答:职工如果不慎遗失IC卡,由参保单位或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书面挂失手续,填写《社会保障卡报失、撤消单。社保处在接受书面挂失后,应及时通过市医疗保险中心业务部、信息部向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银行传递停止该卡使用的信息。

职工也可进行电话挂失。电话报失时,职工必须同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及IC卡号。社保处接到报失电话后,在规定时间内暂停该卡的使用;职工应在办理电话挂失后的规定时间内到社保处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35、职工、退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转院治疗

答:职工、退休人员有以下情况可转院治疗:

(1)经首诊医疗机构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2)医疗机构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

36、参保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参保单位违反《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14条规定,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职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暂停计人,暂停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每日按欠缴金额的2‰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拒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滞纳金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因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赞给职工、退休人员造成的损失,由参保单位赔偿。

37、职工、退休人员违反规定就医、购药,如何处理

答:职工、退休人员违反《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41条的规定,冒用、伪造、出借医疗保险证件,获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8、医院和药店违反规定,如何处理

答: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39条、41条的规定,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医疗保险金;不核验医疗保险证件,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服务资格。

39、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如何处理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追回损失的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5: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儿童医疗事故赔偿的常见问题解答
    儿童出现了医疗事故的,有以下的十一个赔偿项目。例如: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陪护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算;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比较熟悉的就是关于医闹问题,我国出现过很多例关于医闹的案件,主要的原因是医疗事故造成的,一般情况下要是我将会给患者以及患者家属带来巨大的影响,情绪不稳的家属就会和医院产生很大的矛盾,那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儿童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2023-07-08
    314人看过
  • 实习期辞职常见问题解答
    法律咨询:我2000年毕业后分到一个国有单λ,现在还处于见习期。我一直有辞职的打算,但对究竟什时候辞职一直犹豫不决。有几个问题困惑了我很久,希望得到解答:1.我现在的户口是集体户口,如果辞职的话,户口和档案将被放到哪儿?2.和转正以后辞职相比,见习期辞职有哪些不同?3.什样的情况下,单λ会不批准辞职?4.如果我愿意交Υ约金,单λ就一定会批准辞职?5.如果我擅自离职,被单λ除名,我的档案会在哪儿?答:现就您咨询的上述问题一一作答,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1、在见习期内辞职,会有两种可能,一是档案被转移到街道或被原单λ以种种理由而扣押,户口继续存放在原单λ,或者单λ要求您自己寻找接受保管单λ;第二种情况是,单λ以您见习期不合格为由将您的档案或户口关系退回学校
    2023-06-10
    231人看过
  • 进出口货运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进出口货运保险的常见问题:一、进出口货运保险中关于保什么险的问题?货物从出口方到进口方运输的过程中要面对各种风险,主要运输为海运,有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海上损失与费用(全部损失或共同海损的分摊和救助费用分摊)及外来风险(如偷窃、受热受潮,生锈,破碎等等一般外来风险与战争、罢工等特殊外来风险。因为国内保险费费率较国外低,保险费所占贸易总成比例较低,所以如是我方投保且以国内保险条款为准的话,常选择保障较全面的一切险(其基本包括了保险公司能承保的除特殊风险外的全部风险)并附加常见特殊外来风险条款如战争险与罢工险。如以国外保险条款为准,业内比较认可的为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teCargoClases,I.C.C.)其最新修定版1982年版,其对应条款为协会货物条款(A)、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协会罢工条款。二、关于进出口货运保险费率的问题?保险费率主要取决于
    2023-06-09
    366人看过
  • 淄川城镇医疗保险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淄川区医疗保险政策解答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范围是什么?1、城镇各类所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2、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职工按2%的比例缴纳。三、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个体劳动者按上年度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缴纳;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60%的5%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体劳动者新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执行6个月过渡期。四、职工大额医疗救助缴费标准是多少?如何筹集?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5%标准筹集。对于已建立个人账户的,在职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年初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50%,个人缴纳50%;退休人员年初从其个人账户资金中全额扣除。未
    2023-05-08
    492人看过
  • 常德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1、国家机关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1)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和编制机构核准的《增人工资基金表。2、企业及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1)企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不享受公务员补助的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3、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参保: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组织管理单位,填写参保人员名册,并附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4、
    2023-05-29
    260人看过
  • 德州不动产登记证常见问题解答
    一、如何进行不动产登记1、哪些需要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筑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2、去哪登记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3、怎么样登记提交申请: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准备材料: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实地查看:不动产登记机构实地查看。完成登记: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二、不进行不动产登记有何后果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要求对不动产权利进行强制登记。但如果权利人不登记,其不动产交易安全将受到严重影响,也容易发生权属纠纷。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核心内容,簿
    2023-05-30
    109人看过
  • 巢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1、参保人员何时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答:参保人员从用人单位和职工履行足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六个月后,开始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如何规定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照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设施服务标准执行。使用乙类目录药品及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诊疗项目、医疗设施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应当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余下部分再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参保人员因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在境外就业、发生交通事故或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3、住院治疗医保用药是怎么规定的答: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用药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分为甲类和乙类药品。使用
    2023-05-29
    191人看过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答: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二、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国务院1999年1月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259号令)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务院2005年12月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为重点,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三、新乡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目前,新乡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30%,其中企业
    2023-12-11
    470人看过
  • 镇江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解答
    1、公租房的配租面积怎样确定相对应的户型面积是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家庭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配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配租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住房。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2、公租房有那些户型户型有单间配套、一室一厅、两室一厅和三室一厅。3、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怎么办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可直接进入同一地点的下一轮摇号配租,也可提出变更申请地点,进入新的申请地点下一轮摇号配租。4、轮候期间申请人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5、公租房可租多少年公租房每次合同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5年。6、承租公租房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吗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履约保证金
    2023-05-29
    392人看过
  • 教师医保报销比例常见问题解答
    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教师医保住院报销比例一级医院:一万内,82%,1万-42万,90%。二级医院:一万内78%,1万-5万,85%,9-42万,90%。三级医院:一万以内,74%,1-5万,80%,5-42万,90%。详细报销比例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
    2023-07-02
    93人看过
  • 襄阳市etc卡常见问题解答
    1、怎样查询ETC余额答:微信关注“湖北高速ETC”→“ETC收费”→“ETC绑定”输入高速易通卡或通衢卡(储值卡)反面的20位卡号并输入密码,原始密码为卡号后8位数。感谢您对“湖北高速ETC”的关注!2、通衢卡最大的充值额是多少答:通衢卡对应账户充值未设置上限,但为了你的资金安全,规定通衢卡的圈存金额最大限额为20000元。3、有什么方法可以查询通衢卡卡内余额答:您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通衢卡卡内余额:一、您可以持卡和密码到任意客户服务点查询;二、您可以在收费站的ETC车道或者MTC车道出口处的费额显示牌看到您卡内的余额;三、如果您的车上安装了电子标签,您可以将卡插到电子标签上。4、使用通衢卡时,如果卡内金额不够支付通行费,能否交一半现金一半在卡里扣答:不可以,如果卡账户有剩余金额,可在人工车道对通衢卡进行圈存,继续使用通衢卡缴纳通行费;如果卡账户没有剩余金额,则当次通行费全额使用现金
    2023-05-10
    440人看过
  • 长沙新生儿医保参保常见问题解答
    一、老婆上周顺利产下一男孩,但因黄疸较多,现正在住院治疗,我想知道如何帮宝宝参加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待遇什么时候生效【回复】:根据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具有长沙市准生证或长沙市户口的新生儿其监护人可以凭准生证或户口本、一寸照片一张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自出生之日起到出生后的28天内,取得长沙市户籍并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参保费用的,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参照成人标准。二、长沙户籍新生儿已经出生2周,如何参加医疗保险参加医疗保险之后如何尽快报销医疗费用【回复】:申请人只需携带准生证或户口本、一张一寸照片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即可。新出生婴儿如果发生住院费用,可先由家长代缴,如果在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办理完参保手续,24小时后就可到医保中心补报相关费用。三、因忙不过来,因此一直没有帮宝宝参加医疗保险。现在宝宝已经2
    2023-05-29
    355人看过
  • 珠海未成年人医保常见问题解答
    1、以母亲名义参加了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出生后未入户前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否报销答:以母亲名义参保新生儿在出生后一年内,提供了新生儿本市的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的,资料变更前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如出生一年后才办理参保人资料变更的,其资料变更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2、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是多少个人和财政分别承担多少答:每人每年350元,其中个人100元,财政250元。3、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社保年度内住院所发生的限额内的核准医疗费用,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比例各为多少答:一级医院就医:支付90%;二级医院就医:2万元及以下部分(含自付部分,下同)支付75%,其余按90%支付;三级医院就医:2万元及以下部分支付70%,其余按90%支付。4、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连续缴费时间2年以上的,一个社保年度内,基金支
    2023-05-10
    488人看过
  • 上海医疗保险常见问题汇总
    医保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如何支付1、对使用诊疗设备类项目所发生的检查费或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按10%比例现金自付,其余费用再按医保规定支付。2、人工晶体、心脏瓣膜、冠状动脉疾病诊断与介入治疗使用的导管和腔内支架,以及外周血管、神经血管疾病介入治疗发生的一次性使用及植入性医用材料费用,使用国产材料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按20%比例现金自付,其余费用再按基本医保的规定支付;使用进口材料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按30%比例现金自付,其余费用再按基本医保的规定支付。3、心脏起搏器和人工关节置换发生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心脏起搏器发生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最高支付标准为25,000元;进行人工关节置换发生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0元。最高支付标准以下(含最高支付标准)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最高支付标准以上费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4、骨内固定材料。参保人员进行
    2023-05-29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景德镇社保问题基数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根据最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的规定,景德镇社保缴费基数2017年最新的数据如下,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345元≤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倍≤11625元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5%;个人:2% 大病医疗保险单位:4.17%;个人:4.17%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0%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0
    • 景德镇居民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0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 景德镇医疗纠纷怎样解决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的多少也是可以计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随意的要求赔偿数额,甚至夸大赔偿,赔偿方也不能因为不承担赔偿或少赔偿的金额。
    • 景德镇珠山区社保问题局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
      可以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景德镇珠山区社保问题局是不处理此类问题的。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 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 申报后应按时足额敫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 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
    • 我国在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关系问题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1
      关于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