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内容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9 22:48:15 114 人看过

一、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内容有什么

在我国,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对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秘密性,这是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也是认定商业秘密的难点和争议的焦点。

2.实用性,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具有确定的实用性,是实现商业秘密价值性的必然要求。一项商业秘密必须能够用于制造或者使用才能为其持有人带来经济利益。

3.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商业秘密的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该要件强调的权利人的保密行为,而不是保密的结果。

二、商业秘密能够进行转让吗?

商业秘密可以转让。商业秘密的转让可以采取三种方式:

1.是转让后禁止原持有人继续使用或向第三人转让或许可使用该商业秘密,即独占性转让;

2.是转让后允许原持有人继续使用该商业秘密,但不可向第三人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即排他性转让;

3.是转让后允许原持有人继续使用该商业秘密,也可以向第三人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即非排他性的一般转让。

三、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损失数额怎么确定

1.商业秘密(一般为技术秘密)研制开发的成本,包括投入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努力等。

2.现实的优势,也就是使用商业秘密在给权利人带来的优势或利益,涉及到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侵犯商业秘密时权利人现实利益的丧失属于实际损失。

3.将来的优势,即权利人对将利益合理预期。在因披露而使商业秘密丧失的情况下,或者实际情况表明不宜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况下,将来优势损失往往是实际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此种损失当考虑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程度、经济价值的大小、利用周期的长短、市场竞争的程度、市场前景的预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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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7日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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