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誉权的后果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2:30:17 170 人看过

侵犯名誉权的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受害人的名誉、对受害人进行赔礼道歉、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还可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如果侵害后果严重的,受害人还可以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给予侵权人以行政处罚。

一、打胎精神赔偿金标准

打胎精神赔偿金标准如下: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2、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民法典规定侵害名誉权怎么去处置

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另外,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遭到辱骂如何处理

被侵权人遭到辱骂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行为人的辱骂行为构成了犯罪或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受害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名誉权相关文章
  • 名誉权侵权必须后果
    一、名誉权侵权必须后果侵犯名誉权损害后果从是否对受害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来进行认定,还有行为人主管上的过错,给受害人带来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者心理负担,使受害者精神和心理上受到折磨和创伤。侵害名誉的构成要件如下:(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的方式有口头和文字等两种方式。其内容包括捏造和散布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其特征可以称之为无中生有,“无事生非”。只有在行为人所实施的侮辱、诽谤、披露其隐私权等行为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受害人的评价时,才能
    2023-04-30
    342人看过
  • 被侵犯的名誉权侵害有哪些具体表现有哪些
    被侵害的名誉权有的方式有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等。法律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一、个人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有哪些有关个人隐私权的法律规定如下:1、禁止以任何方式侮辱、诽谤和诬告公民;2、禁止非法搜查或者侵入公民住宅;3、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需要,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检查通信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4、以书面、口头形式宣传别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别人人格,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别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视为侵犯公民名誉权。二、曝光明星隐私不犯法吗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人民权利平等,意味着明星隐私权和大众隐私权一样平等,受到国家的保护。明星本身有一定的隐私把握决定权。公众人物特别是娱乐明星,对隐私权的让渡范畴应有一致性——可以选择自始至终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
    2023-06-25
    305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的方式有哪些,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一、名誉权侵权的方式有哪些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法律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二、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侵害名誉权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3.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三、名誉权精
    2023-05-06
    309人看过
  • 名誉权案胜诉中侵权人承担哪些后果
    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
    2023-05-10
    141人看过
  • 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管辖,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管辖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一、问: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答: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
    2023-04-29
    152人看过
  • 怎么告别人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的惩罚
    一、怎么告别人侵犯名誉权告别人侵犯名誉权的方法是:1.遇到被侵犯名誉权,首先要收集侵权人侵犯名誉权相关证据。收集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收集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收集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2.收集名誉权收到损害后果证据:名誉受到损害,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精神和财产利益损害,精神损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压抑、忧郁等。3.选择受理法院,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二、侵犯名誉权的惩罚侵犯名誉权的惩罚是:1.停止侵害。指侵权人正在实施侵权他人财产、人身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依法请求其停止侵害行为。2.恢复原状
    2023-04-24
    237人看过
  • 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侵犯名誉权归谁管
    一、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侵犯名誉权的表现形式如下: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2.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二、侵犯名誉权归谁管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由当地人民法院管理,当事人可以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
    2023-05-06
    245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哪些行为属于侵犯名誉权属于侵犯名誉权的行为如下:1.侮辱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1)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2)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3)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4.评论严重不当。二、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侵犯名誉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1.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2.公民、法人因名誉权
    2023-05-06
    279人看过
  • 如果侵犯名誉权判几年刑?
    一、如果侵犯名誉权判几年刑?在侵权行为法中,侮辱、诽谤他人的,可以构成侵害名誉权。侮辱和诽谤是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两种主要方式。在刑法中,侮辱、诽谤他人,可以分别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刑法》第246第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以侮辱、诽谤形式侵害名誉权和侮辱罪、诽谤罪的区别在于:(1)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要件不同。在侵害名誉权中,不法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即不法行为人过失损害他人名誉也可以构成侵害名誉权。在侵权赔偿中,确定赔偿范围一般不考虑不法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即行为人主观状态一般不影响其责任范围,只有在精神赔偿中才考虑不法行为人的过错类型和程度。而在侮辱罪、诽谤罪中,不法行为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而且行为人主观恶性的程度对量刑有圈套的影响,主观恶
    2023-04-27
    89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名誉权侵犯?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2)诽谤行为: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4)评论严重不当。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违法行为是什么侵害名誉权的基本的行为方式,是作为的方式,这是因为,名誉权是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犯的不作为义务。人们违反这种不作为义务,就构成了作为的侵权行为。例如诽谤、侮辱,以及其他侵害名誉权的行为,都是以作为的行为方式进行的,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法律赋予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负有作为的积极义务,来保护他人的名誉权。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未尽积极义务,应当采用积极措施防止侵害他人名誉权而未为之,这种不作为行为也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一)名誉权的主体包括公民和法人。名誉权是具体人格权,在人格权中,只有少数权利的主体包括公民和法人,名誉权是其中之一
    2023-07-16
    403人看过
  • 侵害名誉权会怎么处理,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
    一、侵害名誉权会怎么处理侵犯名誉权的处理方式:1.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侵权人终止侵权行为2.公开赔礼道歉,公开消除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名誉3.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4.如果侵权人对公民的请求不予理睬,公民可以向法院起诉。二、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形式有以下三种:1.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2.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
    2023-05-06
    111人看过
  • 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后果严重吗
    一、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后果严重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被起诉的后果是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八)赔礼道歉。二、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三、关于名誉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
    2023-04-27
    171人看过
  • 名誉权侵权立案标准是什么,名誉权侵权的形式有哪些
    一、名誉权侵权立案标准是什么名誉权侵权立案标准是: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二、名誉权侵权的形式有哪些名誉权侵权的形式:1.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2.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三、名
    2023-06-07
    164人看过
  • 侵犯我的名誉权造成哪些赔偿
    一、侵犯我的名誉权造成哪些赔偿1、财产损害赔偿名誉权本身不是财产,不具有可以交换的经济利益,但由于此种权利直接关系到公民和法人财产权的取得和丧失,因此侵害名誉权也会影响公民和法人的财产权益,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造成的精神损害应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
    2023-04-27
    296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誉权
    词条

    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名誉权
    相关咨询
    • 侵犯名誉权有哪些行为怎么认定侵犯名誉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31
      名誉权包含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认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侵权人的主观过错。名誉权的侵权责任是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侵权人具备主观过错。 2、存在损害后果。名誉损害,受害人得社会评价降低。 3、侵害人行为的违法性。侵害公民名誉权的方式主要有侮辱、诽谤和泄露他人隐私。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侮辱行为;捏造并散布一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
    • 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方式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3
      侵犯名誉权的方式包括: (一)侮辱(二)诽谤(二)诽谤
    • 被名誉侵犯后果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6
      (1)名誉受到损害,即对民事主体的社会评价降低。 (2)精神和财产利益损害,精神损害即受害人精神上所受痛苦、压抑、忧郁等;财产损害即受害人因名誉受到贬损引起的财产利益损失,包括因为精神痛苦住院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
    • 名誉权侵犯名誉权包括哪些权利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名誉权包含名誉利益支配权和名誉维护权。 认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侵权人的主观过错。名誉权的侵权责任是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要求侵权人具备主观过错。 2、存在损害后果。名誉损害,受害人得社会评价降低。 3、侵害人行为的违法性。侵害公民名誉权的方式主要有侮辱、诽谤和泄露他人隐私。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侮辱行为;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
    • 请问名誉权受侵犯可以受到哪些样的后果?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4
      名誉权受侵犯的后果是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对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是作为一种观念、认识而存在于第三人的思想和情感之中的,而不是一种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之物。这种观念可能外化为第三人的态度或者行为而影响第三人与受害人的关系,也可能不外化为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行为。而这种评价之降低的强度、范围等更加难以进行量化的分析。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种似乎具有客观性的损害后果--社会评价之降低--又变得不那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