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的继承权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0:24:33 198 人看过

公产房不能继承。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延续承租的,经过住房部门同意是可以变更的。并且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

关于公产房的性质

所谓公产房,是中国特殊体制下遗留下来的产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公有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

1、第一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

2、第二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

3、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承租人过世后,租赁房屋的处置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过世,与其共同生活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这意味着,即使承租人过世,其生前与共同居住的人或共同经营者仍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过世,与其共同生活的人或者共同经营者,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因此,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承 租 人 过 世 , 共 同 经 营 者 能 否 继 续 按 照 原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房 屋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或者按照出资额比例分割租赁的房屋。因此,如果承租人过世,共同经营者可以继续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存在租赁期限,承租人过世不会导致租赁合同的终止。只有
    2023-09-13
    265人看过
  • 房屋承租权要转让的问题
    房屋承租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自己承租房屋的权利让与第三人,由第三人替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继续履行原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并变更租赁合同主体的行为。转让承租权按下列程序办理:1:承租人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承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3:出租人与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房屋承租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让承租权的,应当在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前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书面同意。
    2023-06-10
    112人看过
  • 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的具体程序
    1、政府类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按照项目公告-登记-摇号-选房-公示-签约的程序进行。首先接受持有项目所在区房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租赁资格证明的申请人登记,并进行摇号选房和配租工作。首次摇号配租剩余房源,再接受其他中心城区以及东湖风景区持有有效租赁资格证明的申请人登记并分配。2、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具备租赁条件后,由区房管部门编制租赁方案,报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备案确认后发布项目公告。3、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选房意向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明》原件,到项目公告指定地点登记。4、区房管部门按照优先配租对象-普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对象-普通新就业职工对象的类别顺序,依次摇号确定选房顺序。5、正式选房前,项目运营机构应组织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开展项目开放日活动,申请人到项目现场了解房源租赁及选房有关情况。6、正式选房时,申请人须按照要求到项目公告指定地点按照选房
    2023-03-13
    151人看过
  • 公房承租权的变动与继承有哪些问题
    1、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如果某人瞒着其他共同居住人去办理了承租人更名手续,那是违法的和无效的。出现争议后,权益受到侵害的共同居住人可以到房管部门要求撤销更名,或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承租人。2、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
    2023-06-15
    460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的房屋权属问题
    房屋使用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在现实生活中,如住宅、福利房等绿色房屋,以及农村自建房屋、私房等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由于尚未取得房产证,没有法定产权,只属于房屋使用权。但作为合法的财产权,属于公民的遗产范围。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可以继承的遗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有什么样的房屋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继承主要是针对所有权的房产,此类的房产又可以分为单独所有的房产和共同所有的房产。单独所有单独所有是指公民拥有的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话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走。共同共有共同所有存在家庭关系中,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死亡后先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的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
    2023-07-10
    360人看过
  • 房屋租赁暖气费问题
    我是门市房的租户,已经跟此房东合作三年"相安无事-.-//".期间由于暖气费上涨问题协商将所租赁的房价提高一些.租赁合同今年到期,所以夏天又从写合同,口头约定房价不再更改并续约租至2008.由于信赖缘故,我们没有细看合同内容(女房东说内容跟之前的一样).后来在按完手印签完字以后才发现,一直以来是房东交的暖气费在合同里变成由租户承担!我们马上去找房东问究竟,女房东避而不见,男房东口头承诺其爱人回来以后会告知冬季的暖气费用依然会由房东缴纳.现在冬将至,我们把暖气费单交给房东,房东却拒交!(女房东说,房证名字是她的名字,跟她爱人没有关系,她爱人说的话不作数.)请问1:此事上诉有几分把握胜诉,胜算在哪里?2:十月中旬就已经开始给暖气了,屋里虽还没有断暖气,要是房东不交暖气费,暖气公司是否会来关掉今年的供暖?3:此种房东我们租户应该用什么样的合法手段对付之?PS;(1)由于听信男房东的口头承诺,我们
    2023-06-10
    168人看过
  • 政府如何监管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回?
    公租房在以下情况会被退回: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2.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租房被收回装修怎么算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全部装修费。根据法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
    2023-07-07
    498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继承: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1)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2)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3)不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4)非本集体组织成员对于身为本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农村房屋子女能否继承呢?(一)儿女转城镇户口能否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据了解到,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二)在农村房屋继
    2023-07-07
    121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中的二室客问题
    1、首先要注意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2、签定租赁合同时一定要得到出租人(大房东)的书面同意;3、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原二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主合同)约定的期限;4、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给你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要。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什么打房屋买卖官司要注意: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按照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2023-07-11
    364人看过
  • 拥有抵押房屋的租赁问题
    如果房东得到了抵押权人的同意,就可以出租,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就不能出租。所以,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检查房产证,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如果看到房产证上说明该房屋已被抵押的,承租人就必须在看到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租房。可以租赁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子吗如果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合同无效。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
    2023-07-15
    445人看过
  • 有关房屋租赁协议的问题
    房屋租赁最高期限为20年全部租金一次付清属于租赁不能视为购买如果合同中没有另外注明租金变动条件的协议或达不到变更要求应遵照合同规定执行,前提是在国家法律规定允许并受保护的范围内。具体细则清参考:房屋租赁合同一、合同双方甲乙当事人姓名。(请确认出租人是否是真正的产权人,以产权证为准)二、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尽量详细地描述,附件应有图纸说明)三、租赁用途、期限。(用途应与房产权人购房合同的用途一致为宜,期限不得超过20年)四、租金及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应详细约定)五、其他费用。(尤其是房东代缴费用要详细说明)六、房屋修缮责任。(大修和小修要分开并列举为清单)七、转租的约定。(承租人可争取转租)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迟延支付租金可与合同解除形成条件)九、乙方的违约责任。十、甲方的违约责任。十一、其他条款。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
    2023-04-22
    77人看过
  • 房屋租赁税费的转嫁问题
    以职能部门与新闻媒体配合的方式来搞好房屋出租管理,一方面不仅能增加税收,为加强房屋出租管理奠定基础;一方面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给予职能部门以信息上的指导。职能部门在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中,既要治理既不登记备案又不缴纳税费的房屋出租户,同时也要谨防房屋出租户将税收“转嫁”给寻租者。因为寻租者一般都是在一定的地域内租房,而此间的房屋出租数量又是有限的,这就形成了不完全竞争市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形成的买方市场又能让出租户掌握价格的主动权,一旦职能部门征收一定税费,他们就会通过提高房屋出租的价格,来将税费“转嫁”给寻租者。寻租者在此处于弱势地位,维护自身权益的条件又非常少,那么,他们的合法权益就会遭受出租户的税费“转嫁”侵害。事实上,征收房屋出租税费本可作为调节房屋出租市场的一个重要杠杆,搞好房屋出租管理的有效措施。若是运用的不恰当,相关的辅助工作搞的不到位,杠杆的作用就会失灵,
    2023-05-01
    453人看过
  •  政府拆迁房屋所带来的问题
    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房价涨了拆迁补偿价格不变,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补偿规定等问题导致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加重、利益损失难以弥补。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是一个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申请和物价、国土、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价远远低于同地段商品房售价,甚至低于同地段的二手房价,在主观上造成了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二是房价涨了拆迁补偿价格不变。近几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在不断攀升,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三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补偿规定,拆迁补偿只补偿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而其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被拆迁人因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名义是难以完
    2023-11-03
    43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漏水问题由谁承担?
    在一般情形下,出租的房屋漏水由出租人负责。但是如果是承租人的使用不当导致的漏水,则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另外,如果是相邻人侵权导致的漏水,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出租室内暖气片漏水由谁负责对于暖气漏水问题,首先要通过房屋质检部门确定漏水的原因及责任人,如果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物业修理。如果是邻居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起诉,但是建议协商解决。同时还要注意,
    2023-08-14
    231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求教多个承租人共同租赁房屋的合同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3
      个人意见,一个一个签,另外两家对租金进行担保。
    • 不适于承租的房屋租赁审查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1
      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
    • 房屋产权继承的问题,急!!!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3
      你姑姑的要求不合理,房子是你爷爷在世时主动过户到你父亲名下的,你爷爷自己的房产自己有完全的支配权力。房子的产权过到你父亲名下后就不再属于你爷爷的财产了。所有也就不存在你爷爷的房产遗产分割问题,至于你爷爷留下的其它现金存款和财物则应该按照遗产来进行分配,你姑姑有一份。
    • 共有产权房的继承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2
      1、共有产权房的继承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共有产权房,列其他继承人为被告。 2、共有产权房的继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3、共有产权房的继承人也可以不办理公证直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 遗产继承问题:房屋继承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
      继承房屋,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解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愿人为处罚房屋而设立的遗愿,应当解决公证。遗愿人丧命后,遗愿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愿公证书”和“遗愿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解决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