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失效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00:00:15 468 人看过

承诺的失效,是指承诺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就失去效力。

(1)承诺被撤回;

(2)迟到的承诺;

(3)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遭到要约人反对的,该承诺失去效力。

一、要约的要约失效

要约的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拘束力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均不再受其约束。要约人不再承担接受承诺的义务,受要约人亦不再享有通过承诺使合同得以成立的权利。要约失效后,合同即失去了成立的基础,受要约人即使承诺,也不能成立合同。

二、对方已经收到要约后,又不想与之订立合同了怎么办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根据我国法律这条的规定,要约生效后,要约人也是可以撤销已经生效的要约的,所谓撤销就是使已经生效的要约失去约束力。要约的撤销,就是要约人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而受要约人承诺之前,欲使该要约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销与要约的撤回不同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要约的撤回是使一个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的撤销是使一个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要约失去法律效力;要约撤回的通知只要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就发生效力,而要约撤销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发生效力。

三、我发出的要约是不是对我永久都有约束力

不是。要约并非是持续有效的,一旦要约失效,对要约人就会失去约束力。要约出现以下情形时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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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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