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瑕疵对财产性权利限制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14:42:04 89 人看过

股东出资瑕疵的话对财产性权利是有限制的,比如说公司的股东在出资有瑕疵的话在进行股东会议的时候会影响到股东的表决权利的。公司股东出资有瑕疵的,使用股东权利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要求参与公司决策的表决时,可能表决权会受到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股东出资瑕疵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

(一)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

(二)是有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股东不按期缴纳出资的,必须继续履行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出资额的义务,即使法院受理了公司的破产申请,破产管理人仍然应当要求该股东补足出资,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2、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否,都构成对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如果公司已经设立,出资瑕疵股东的行为同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利。公司章程中应当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构成条件、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赔偿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出资瑕疵股东承担补足差额的责任,其他股东对“差额填补”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可以买卖吗
    出资缺陷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出资缺陷不会使股东失去股东权利,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对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缺陷股东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增资时出资瑕疵怎么办?出资瑕疵是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围绕着出资瑕疵所形成的追究相关股东责任问题、瑕疵股权限制问题、瑕疵股权转让的问题等等一直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纠纷类型。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这里我们称之为瑕疵股权。在公司增资扩股时,没有按增资协议缴纳出资与上述情况相同。在实践中形成出资瑕疵的主要形式有:1、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以货币之外的实物出资,尤其是土地房屋或其它办理产权过户的实物,股东没办理过户手续或没有交付
    2023-08-07
    193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是否影响股东权利的行使
    《公司法》在许多制度和规则上有了重大突破和创新,拓宽了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但是,由于公司纠纷类型多样,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公司立法原则过多,公司诉讼案件审理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加强对《公司法》适用的分析和总结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第三十三条为股东行使知情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并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条件: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检查请求,公司拒绝提供检查或者自检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不予答复收到请求的日期;必须有明确具体的检查项目。除非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的合法利益。在内部,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发起人可以给予合理期限补足出资。股东在催缴后的合理期限内出资的,发起人可以单独募集股份。对外,公司解散时,股东不缴纳出资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其补足出资。
    2023-05-07
    220人看过
  • 公司股东产生的瑕疵出资会损害股东利益吗
    股东瑕疵出资能够影响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如下:1、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出资享受分红,但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法律对股东虚假出资的处罚有哪些法律对股东虚假出资的处罚为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承担责任属于正确的吗出资期限若未届满,股东不承担为足额出资的责任的说法是正确的,但是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其需要对未完全出资的部分承担出资
    2023-06-28
    496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对其他股东的权益影响
    股东出资行为是一种以协议或公司章程为纽带的契约行为。出资瑕疵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一种以建立公司或增加公司资本,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契约关系。股东出资行为的契约性表现为设立人股东之间订立的协议或公司章程。当股东违反他们订立的协议或章程时,就会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1、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
    2023-07-07
    151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的争议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争议解决及立法完善本文作者:贾树学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问题一直是公司法领域的争议多发点。瑕疵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也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有效,转让双方的责任承担原则应视受让方对瑕疵是否明知而确定。我国立法或司法解释应明确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及转让后双方对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原则。关键词:瑕疵出资、股权转让、责任公司设立或运行过程中,因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不恰当履行出资义务而导致的瑕疵出资,是公司法领域的争议多发点。因为瑕疵出资的直接后果是影响公司的资本充足,而资本充足不仅是公司赖以运行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保障。新《公司法》针对股东的瑕疵出资问题虽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不够全面,有些规定司法实用性不强。本文拟就股东瑕疵出资所涉及的几个热点问题,如股东瑕疵出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瑕疵股权
    2023-06-05
    433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可以认其股东资格吗
    当股东瑕疵出资或抽逃出资,经公司催讨后并未补足,即使该股东未抽逃全部出资,公司章程中可规定股东会在保留其股东资格的前提下,解除与其抽逃出资额相应的股权。一、抽逃出资的认定及其责任承担所谓抽逃出资,也称抽回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或者对公司增资的过程中,股东未经法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抽回其已实缴出资,但是仍然保留其公司股东资格和原有出资额的行为。抽逃出资的行为系股东故意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的侵害。抽逃出资行为往往通过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来实现二、股东抽逃出资有什么形式抽逃出资,是指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其出资,但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行为。因新公司法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故关于抽逃出资的资金,仅指已实际出资到位的资金,对于股东认缴但尚未出资部分,不存在抽逃的可能性。注意抽逃出资和虚假出资的区别,虚假出资是指股东从未出资的情形。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
    2023-06-25
    307人看过
  • 股东出资瑕疵对确认股权份额有何影响?
    在认识这一问题之前,有必要准确理解股权的概念。所谓股权,顾名思义就是股东享有的权利,法律上的权利,体现的是一种法律关系,股权法律关系实质上是股东基于其取得股东资格而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股权关系的主体是股东,凡是对公司投资或者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一定份额并享有权利的主体,就是公司的股东。从理论上讲,股东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却不一定是已经实际出资的人。股东出资瑕疵(包括出资不实、出资虚假、抽逃出资等)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在公司之外,更重要的是公司登记的确认。这些文件未必能完全证明该股东已履行了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股东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了出资不实股东的资格,也就否定了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关系,这显然与股东应当承担出资义务及法律责任的规定相违背;因此,股东出资瑕疵原则上不影响股权份额的确定,在全体股东均存在出资瑕疵时尤其如此。这一
    2023-08-08
    117人看过
  • 出资瑕疵影响认定股东吗
    出资瑕疵一般情形下是不影响认定股东的,只要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若是在合理期限内不补正的,公司是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解除其股东的资格的。一、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期限可以由公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自行约定,股东对确定的认缴期限依法享有期限利益,若股东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足额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债权人不能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该怎么取消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
    2023-06-20
    267人看过
  • 出资瑕疵能进行股东认定吗
    可以。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对瑕疵出资进行补正的,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分红股是指什么“分红股”是指股东不必实际出资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额的股份,俗称“干股”。分红股的取得和存在往往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由于股东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东资格的确认完全以赠股协议为准,如果赠股协议具有可撤销、无效、解除等情况,分红股股东自然就失去了股东资格,分红股股东的权利义务比如股利请求权、表决权由协议确定,但股东的义务,尤其对外义务同一般股东,理由是股东的登记具有对外公示性。但是分红股股东如果所受股份为瑕疵股份,在一般情况下,股份的受让人也应对股份的出资义务承担责任,但是,一般而言如果有一部分为瑕疵股份,有一部分为正常股份,那么首先认定获赠股份为正常股份,在其不足的情
    2023-03-17
    301人看过
  • 瑕疵出资对股权份额的影响
    所谓股权,顾名思义就是股东享有的权利,法律上的权利,体现的是一种法律关系,股权法律关系实质上是股东基于其取得股东资格而与公司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股权关系的主体是股东,凡是对公司投资或者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持有公司资本一定份额并享有权利的主体,就是公司股东。从理论上讲,股东是负有出资义务的人,却不一定是已经实际出资的人。股东出资瑕疵(包括出资不实、出资虚假、抽逃出资)并不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在公司之外,更重要的是公司登记的确认。这些文件未必能完全证明该股东已履行了出资义务,但却是证明其股东资格的基本依据。否认了出资不实股东的资格,也就否定了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关系,这显然与股东应当承担出资义务及法律责任的规定相违背,因此,股东出资瑕疵原则上不影响股权份额的确定,在全体股东均存在出资瑕疵时尤其如此。一、股权确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新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2023-06-21
    123人看过
  • 抽逃出资股东与瑕疵出资股东的差异
    瑕疵出资及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的民事责任有:1、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2、向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应当先行偿还公司债务,对公司不能清偿的部分,抽逃出资的股东负有补充赔偿责任。3、限制抽逃出资股东的相关权利: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4、解除股东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虚假出资与抽逃出资的区别如下:1、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后者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2、行为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发生在公司登记过程中,后者可能发生在公司登记中,而更多发生
    2023-07-08
    250人看过
  • 瑕疵出资可以变更公司股东吗
    公司可以限制缺陷出资股东的权利。法律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要求其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股东会议一人一票一权的规定,瑕疵出资股东的投票权可以受到限制。股东瑕疵出资纠纷的处理方法导读:股东瑕疵出资纠纷的处理方法。1、瑕疵出资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成立前非法将其缴纳的出资款抽回,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构成虚假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非法将其缴纳的出资抽回的,构成抽逃出资。公司违法分配利润,或者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违法分配的利润视为抽逃出资。2、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虚假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补缴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帮助抽逃出资的股东、董事、经理、其他高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虚假出资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经理、其他高管承担连带责任。3、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有权
    2023-08-05
    438人看过
  • 瑕疵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后不能免除其瑕疵出资民事法律责任
    第一,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不承担瑕疵出资责任,但隐含了其应承担瑕疵出资责任。我国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该条虽然只规定了股东以实物、有关权利出资存在瑕疵时的补缴责任,而未规定当以货币出资存在瑕疵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时股东是否也应当向公司补缴,但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新旧《公司法》对法定资本制度的立法本意以及旧《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来看,以货币出资存在上述情形的也应当补缴。新《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强调的是,上述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瑕疵出资的股东在
    2023-06-09
    306人看过
  • 股东出资有瑕疵,该担何责?
    一、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第14条第2款及第20条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或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注意:出资瑕疵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任意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出资瑕疵的责任即行解除,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公司作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对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股东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2023-06-22
    351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瑕疵出资股东,对其股东权利是否有限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4
      瑕疵出资股东,对其股东权利限制的问题:自益权可在章程、股东会决议中限制;共益权中的表决权可做限制,除此之外的共益权不可做限制。 1、自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自益权通常指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及请求收买股份权、股份转换请求权、新股认购权等财产权利;这部分股东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中做出限制。 2、共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共益权是指股东对公司事务的管理权和对公司机构的
    • 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瑕疵股东的股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7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 (一)不适当出资 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
    • 瑕疵出资股东行使权利时有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2-11
      1.通俗地说,出资瑕疵就是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股东认缴的股份金额本应该要足额按期到公司账户,没按要求按时足额到账,或者到了公司账上,利用对公司控制地位,把股本金转出不用于公司经营。 2.依据我国新《公司法》第二百条、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在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由公司登记机关先责令改正,后再处以罚款等,而不是直接否定其股东资格,同时我国公司法并未规定其他股东对瑕疵股东有关启动失
    • 股东利用瑕疵出资涉及到哪些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18
      《公司法》在许多制度和规则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创新,拓展了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但由于公司纠纷种类繁多,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公司立法过于原则,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加强对《公司法》适用的分析和总结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为股东行使知情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条件: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查
    • 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还有转让股权的权利,瑕疵股权合同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3
      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与足额出资的股东一样,应当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因此,瑕疵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仍然有权将其有瑕疵的股东资格或者股东身份转让给第三人。单纯就出资是否存在瑕疵而言,不应构成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此时股东权转让合同效力的认定,应根据受让人是否明知或应知出资未到位的真实情况来确定。出让人未告知受让人出资瑕疵的真实情况,出让人对此也不明知或应当知道的,受让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