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5:51:29 216 人看过

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均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理算。

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且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该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

按照保险条例,不论担保何种险种,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共同海损均属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对于推定全损的情况,由于货物并未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按部分损失索赔。倘若按全损处理,则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交“委付通知”。把残余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人,经保险人接受后,可按全损得到赔偿。

共同海损

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海损相关文章
  • 什么是共同海损?什么是单独海损
    1、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有意搁浅所致的损害、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2、单独海损一般是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而共同海损既包括货物牺牲,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引起的费用;律师补充: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1、单独海损是由所承保的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采取合理措施造成的损失。2、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者自己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由受益各方根据获救利益的大小按比例分摊。3、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而共同海损则包括损失及由此产生的费用。4.单独海损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而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法律依据】《海商法》第197条规定:引起共同海损
    2023-05-06
    202人看过
  • 共同海损损失范围的确定
    各种共同海损行为所引发的损失形式多样,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归类为共同海损牺牲及共同海损费用两大部分。一、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自身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损失。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承运人无法收取的运费牺牲,专指“到付运费”,依航运习惯,预收运费不列入共同海损。承运人预收了运费,在承运过程中,即使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货物灭失,也不必退还货方的“预付运费”,因此不存在预付运费的牺牲。二、共同海损费用即采取共同海损措施额外支出的金钱。主要包括避难港费用、代替费用及其他杂费等。1)与避难港等地有关的额外费用:依《海商法》第194条,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
    2023-03-30
    179人看过
  • 未申报共同海损的,视为单独海损
    19XX年9月,“三海XXX”号货轮携双氧水、钢瓶纸、闹钟、机械设备等货物离开上海港,驶往广东汕头港。9月x日x:x,我经过鄱阳岛之间海域闽江口��的七星礁,由于强台风(气象部门颁发的台风证书)和巨浪,主机连接带断裂失效,船舶无法及时避风。由于强风巨浪和台风巨浪的猛烈冲击,货船在海上剧烈摆动了一个多小时,随时有被海水吞没的危险。为了减少货物损失,确保人员和货物的安全,该船下令将50吨双氧水和其他货物装在塑料桶中,共计2000件,及时运进机舱。船员们急忙将过氧化氢转移到装有钢瓶纸的罐中。由于装有过氧化氢的塑料桶无法承受强大的摩擦和滚动,因此破裂,导致过氧化氢溢出并污染了卷筒纸。货船抵达汕头港卸货后,桶纸损失4万元,总经济损失近5万元。船长没有在汕头港申报共同海损事件发生后,圆筒纸收货人根据单独海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拒绝将该海损作为共同海损此时,被保险人向法院起诉在听证会后,
    2023-05-07
    275人看过
  • 轮船的修理费属于共同海损吗
    一、轮船的修理费属于共同海损吗轮船的修理费不属于共同海损。《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二、轮船修理费属于什么第一百八十条确定救助报酬,应当体现对救助作业的鼓励,并综合考虑下列各项因素:(一)船舶和其他财产的获救的价值;(二)救助方在防止或者减少环境污染损害方面的技能和努力;(三)救助方的救助成效;(四)危险的性质和程度;(五)救助方在救助船舶、其他财产和人命方面的技能和努力;(六)救助方所用的时间、支出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七)救助方或者救助设备所冒的责任风险和其他风险;(八)救助方提供救助服务的及时性;(九)用于救助作业的船舶和其他
    2023-04-21
    173人看过
  • 当所有共同海损货物被抛入海中时,是否有必要承担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概念共同海损是指为船舶的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故意的、合理的措施所造成的特别牺牲和特别费用,同一海上航程中的货物和其他财产单独海损的概念:与共同海损相对应,它不是为每个人的共同利益而作出的牺牲,而是自然灾害或事故直接造成的船舶或货物的损失,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与单独海损相比,共同海损具有以下特点:1。发生的原因是不同的。共同海损是由故意措施引起的;单独海损是由意外事故引起的。涉及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海损是为船舶和货物各方的共同利益而遭受的损失;单独海损只涉及败诉方的个人利益。不同的后果。共同海损由受益人分摊;(一)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遇到共同危险。船舶和货物都必须面对这种危险。因此,如果空载航行的船舶在卸货完毕后遭遇海难,则不存在共同海损。此外,共同的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性的。船长考虑不周,轻率地采取了措施,但后来证明没有共同的危险。船舶应承担过失责任,不
    2023-05-07
    496人看过
  • 共同海损怎样分担?
    1、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是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2、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3、运费分摊价值,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2023-04-30
    455人看过
  • 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包括哪些
    一、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包括哪些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包括如下几项:1.共同海损牺牲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自身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损失。2.共同海损费用采取共同海损措施额外支出的金钱。主要包括避难港费用、代替费用及其他杂费等。二、共同海损的要素共同海损需要具备如下要素:1.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2.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3.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4.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5.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6.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7.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
    2023-06-06
    23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
    各种共同海损行为所引发的损失形式多样,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可归类为共同海损牺牲及共同海损费用两大部分。1.共同海损牺牲,即在船货面临危险的情况下,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使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自身所遭受的有形物质损害,主要包括船舶牺牲、货物牺牲和运费损失。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承运人无法收取的运费牺牲,专指“到付运费”,依航运习惯,预收运费不列入共同海损。承运人预收了运费,在承运过程中,即使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致使货物灭失,也不必退还货方的“预付运费”,因此不存在预付运费的牺牲。⒉共同海损费用,即采取共同海损措施额外支出的金钱。主要包括避难港费用、代替费用及其他杂费等。与避难港等地有关的额外费用:依《海商法》第194条,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
    2023-04-12
    89人看过
  • 共同海损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海损的理赔责任,应该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一、车祸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车祸发生后,侵权责任人需要按照双方事故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实际花费数额进行赔偿,侵权人如果有保险应该由保险公司首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赔偿义务方无力赔偿,可以双方协议分期偿还,或者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二、只买了交强险把别人车撞了发生交通事故,只买了交强险造成他人的人身财物损害的,交强险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给予赔偿。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的话,那么就由责任方来进行赔偿,双方都有责任的话,就按照责任的比例来分摊,交强险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责任保险。超出范围的则不予赔付。在赔偿范围内就应该由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三、共同海损包括哪些费用共同海损费包括:船舶发生损坏时,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修理,在港口或
    2023-04-02
    124人看过
  • 共同海损应投什么险
    共同海损费用保险。相关内容共同海损费用保险是指将共同海损的费用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共同海损费用保险费指的是在完成自避难港至目的港的航程期间对已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进行保险的费用。共同海损费用保险的产生原因当船舶发生共同海损事故,船方和其他关系方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只有当船舶驶抵目的港、船货具有分摊价值情况下才能获得补偿,如船舶在共同海损事故结束以后,重新开出,又遭沉没,将会使船方或其他关系方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无法从各有关利益方取得补偿。为保证这些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能如数获得补偿,共同海损费用保险规定:如果船舶因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海损事故而遭受损失,以致船货抵达目的地港时的分摊值低于垫付的共同海损费用,其不足部分由保险公司赔偿给垫付人。共同海损费用保险的内容共同海损费用保险的内容仅仅是驶往及在避难港产生的、若船舶在余下的航程中发生全损将变得没有价值的共同海损费用。而如货物牺牲,船舶在目的港才
    2023-06-12
    487人看过
  • 海上保险--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简称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可分为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协议全损和部分全损。①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是指保险标的实际完全灭失。构成海上保险标的实际全损的条件有下列四种:1)保险标的物已经完全灭失。例如,船舶因恶劣气候或遭受碰撞而沉入海底,无法打捞修复;货物被大火全部烧毁或被海上溶解等。但是,如果船舶在碰撞后沉没,随后又很快被打捞上来,不能列入实际全损。实际全损必须是保险标的物在实体上的完全灭失。2)保险标的物已丧失原有的用途或价值。例如,水泥经海水浸泡变成硬块,已失去原有的用途;船舶触礁后,在海浪的作用下,使其支离破碎不成船形。尽管这些标的物的实体还存在,但已无法表现出原来投保时的性质或属性.换言之,保险标的物的商业属性已完全丧失,无法再按原物出售。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例如,船舶被海盗劫走等。在此种情况下,虽然保险标的物
    2023-06-06
    148人看过
  • 货运险为“共同海损”兜底
    目前,世界范围内超过80%的进出口货物是通过海运完成。货物在进出口运输途中,不仅面临因意外事故而损坏、灭失的风险,还有共同海损这种看不见的损失的风险。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企业曾为货物投保过运输保险,就可化险为夷。共同海损须共同分担张先生是一家电子产品出口企业的负责人。前不久,他的企业向欧洲客户发了3个集装箱共约30万美元的货物。发运后没几天,船舶因遭遇台风袭击在浙江海域搁浅,一部分集装箱落海,还有一部分进水。幸运的是,张先生的三个集装箱完好无损。不料,船方宣布此事为共同海损,要求他的企业提供一份由注册在英国的或在英国有分支机构的,具有标准普尔AA以上评级的机构出具的货物金额30%的保函,承诺分摊这次遇险的施救费用和一部分其他货主的损失。否则,张先生的欧洲客户将不能在目的港提货。张先生忿忿不平:船方作为承运人,收了运费就负有将货物安全送抵的义务,因事故产生的费用应由承运人负责,怎能由货主分担?
    2023-06-06
    85人看过
  • 共同海损是什么意思,水上一切险包括共同海损吗?
    一、共同海损是什么意思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损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共同海损的表现形式为共同海损牺牲和共同海损费用,共同海损牺牲包括抛弃货物、为扑灭船上火灾而造成的货损船损、割弃残损物造成的损失、机器和锅炉的损害、作为燃料而使用的货物、船用材料和物料、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等。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共
    2023-06-06
    284人看过
  • 为什么共同海损需要担保?表格是什么
    但是,在实践中,为了保证货主将来能够及时分担共同海损损失,船长或船东代理人一般都会尽力取得货主的共同海损担保。如果货主拒绝提供担保,货主对货物有留置权。担保可以采用保函或现金的形式。如果是现金保函,保函应以双方代表的共同名义存入双方批准的特殊银行账户(根据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第22条)当然,货物方提供的担保在法律上不构成与共同海损的协议,事后货物方仍可对共同海损提出异议目前,共同海损担保的主要形式有:a。货物方应提供海损保证金。货物保险人提供的海损保函。签署海损协议。签署不可分割的协议。对货物行使留置权。当然,如果船舶参加船东保护和赔偿协会,它还可以向协会索赔此外,应该注意的是,当货物保险人向船东出具保函时,保险人将要求货物提供反担保
    2023-05-07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海损
    相关咨询
    • 共同海损属于人民法院管辖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3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受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及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免于遭受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应该由船方、货方及运费方按解救共同危险最后结算的价值共同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方式一般都称为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 船舶触礁属于共同海损赔偿范围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8
      部分损失是指全部损失以外的一切损失,包括共同海损、单独海损船舶因触礁被撞穿一个大洞属单独海损,属于
    • 事故损失一方个人借款的损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02
      一方因事故赔偿借款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属于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所产生的侵权之债是专属的个人债务。如果配偶对该机动车有运行支配权,或者该机动车事故源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该赔偿责任为夫妻共同债务。
    • 货物运输保险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计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货物运输保险全部损失怎么算:全部损失通常运输险保单为定值保单,全部损失应按保险金额全数赔偿。不定值保险,出险时保额低于实际价值的按保额赔偿;出险时保额高于实际保险价值的按实际价值赔偿。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后,损余归保险公司。货物运输保险部分损失怎么算:部分损失1、数量损失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损失件数(重量)=赔款承保总件数(总重量)例如,一批服装共100箱,保险金额60000美元,丢失5箱,赔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