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签订卖房合同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6 20:52:30 288 人看过

1、卖房合同代理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1)在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情况下,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与相对人承担连带责任。

(2)委托人要求代理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代理人实施违法行为时,委托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表示反对的,委托人与代理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买房子要注意哪些问题

1、查询商品房的合法性

(1)购房者在选购房屋时,要注意购房时的合法性,如果盲目购房,很可能会给你今后生活带来许多棘手的问题。因此,在购房时,要注意“五种房屋”不能买和注意查看房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的“五证”和“二书”。

(2)“五种房屋”: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者产权未明确的房屋;三是教堂、寺庙等宗教建筑;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需加以保护的房屋;五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

(3)“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二书”

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2、进行实地调查

(1)购房者根据所收集的购房信息和查看了一些证书后,还必须进行实地察看,不能单凭房地产开发商的介绍就信以为真,还要做到眼见为实。

(2)购房者在察看房屋时,务必全面仔细。在察看房屋的内部时,要对房屋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的大小、房屋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装修质量、房屋的附属设备是否完备、房间的隔音效果如何、天花板、墙壁、地面、门窗是否有损坏、内部设计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仔细考察;

(3)对房屋外部进行察看时,要注意房屋的位置、朝向、外观造型、楼梯、电梯、走廊等处的情况。

(4)另外,还要对户外景观、周边环境、交通条件以及各种配套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加以了解和察看。

3、签订好房屋买卖合同

(1)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规范文本(各地工商部门有该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商单方面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

(2)办理手续的最后一关是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含房屋土地的产权证明。至此购房全过程才能结束。

4、一般来说购买房屋均需向银行借贷部分款项。怎么贷款?能贷多少?利率如何?首先应该到自己熟悉的银行贷款部门了解借钱情况,根据自己的收入,看银行能借多少,在加上自家的储蓄,你就能确定自己能负担多少钱的住房。

(1)最好能从银行得到一份贷款同意书。特别在安排每月还款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可负担的还款计划。

(2)有的朋友将房屋出租部分的收入作为收入来源考虑,对此一定要对房屋空置率(风险)有一个考虑,避免经济出现困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代理人和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授权委托书中有哪些内容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现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则应写明法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况。2、委托的事项一定要写得明确、具体。应当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项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3、委托的权限范围,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有效的依据,律师代书时一定要写明确。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的范围有三种情况:(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项事务办理民事法律行为;(2)特别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连续反复办理同一类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3)总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时期内办理有关某类
    2023-03-01
    441人看过
  •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
    一、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区别:1.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二、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怎么确定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三、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不可以,债权人向保证人追讨债权的,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过保证期限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时效可
    2024-02-12
    199人看过
  • 全权代理卖房的代理人,在合同违约时,有连带责任吗
    律师解答:卖房合同代理人有连带责任。卖房合同代理人有连带责任。法律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4-04-24
    174人看过
  • 非法转租房屋,承租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出租人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承租人应当对次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非法转租房屋有什么责任1、如果承租人转租的期限在他的租期内,而合同约定不得转租,那么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出租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人依然可以使用租赁物。2、如果承租人的出租期限超过自己所租期限,那么他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因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对原出租人不产生法律后果,代理行为无效,出租人可以要求恢房屋原状态,出租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2023-08-18
    237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是否继承承担责任
    (一)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合同中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情况下,单纯转让债权很可能造成债务人利益的损害,所以我国《民法典》在规定在债权转让中赋予债务人抗辩权和抵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是指债务人可以其对原债权人的一切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受让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法定的抗辩事由,是指法律规定的,合同一方当事人用以主张对抗另一方当事人的免责事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可抗力是唯一的法定抗辩事由。2、合同订立后可以对抗原债权人的其他一切事由,例如,可撤销合同、原债权人的违约行为、原债权人的不当履行、原债权人对债务人免责的意思表示等均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抗辩。3、只要债务人对债权转让人有到期债权,此时债务人可以向债权受让人主张
    2023-03-16
    54人看过
  •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区别
    一、普通担保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的区别(一)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连带责任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一般担保中,担保人与主债务人之间没有连带债务问题,但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主债务人索赔;(三)一般担保中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担保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是否催告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担保义务的抗辩理由;(四)连带责任担保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担保承担;一般担保仅由当事人约定;(五)连带责任担保强,对债权人有利,担保人负担相对较重;一般担保相对较弱,担保人负担相对较轻
    2023-06-19
    32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反悔是否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如果签订合同后还未履行直接反悔的,一般会涉及到定金的问题,支付定金一方反悔的无权收回定金;收取定金一方反悔的,对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在合同已经开始履行后反悔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对方承担定金罚责,或者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承担责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悔是否属于违约(一)居间合同解除后是否应对中介承担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一般约定如由于一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居间合同,则应赔偿中介受到的损失即佣金的损失,一般以房屋总价2%来计算。实务中有不少案例是由此引起。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到以下因素:1、解除《居间合同》的原因是什么。2、中介是否存在过错。3、中介是否完成了全部的合同义务。一般而言,如中介不存在明显过错,法院会考虑到中介确已提供相应服务,但又并未完成全部义务
    2023-07-04
    183人看过
  • 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一、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总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总公司要承担责任。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二、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什么签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注意的有: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确认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2023-04-30
    449人看过
  • 代签合同签订后应当怎样承担责任
    代签合同的情形不同,产生的责任也不一样,如代签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可以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当事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如果代签人无权代理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即代签人在没有取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同意情况下代替当事人签订合同,那么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效力。一、代签的房屋合同是否是有效的代签的房屋合同经授权或追认是有效的。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二、配偶代签合同是否有效夫妻代签合同一般有效。夫妻一方可以代签合同,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基于善意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合同对夫妻双方有效。但如果是收养协议、离婚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牵涉到人身性质的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办理,让配偶代签是无效的。三、买房
    2023-02-04
    118人看过
  • 借条上签名担保是否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的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一)民事责任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二)连带责任连带保证责任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对
    2023-04-17
    425人看过
  • 合同无效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合同无效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因为合同是从发包人手上出来的,应该对此承担责任。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怎么处理1、当事人自行协商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无须任何第三人介入,既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团结,有利于维护企业间长期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因此,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把“协商”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当事人在用这种途径解决纠纷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二点:一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所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一定要体现“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地位上自行协商,不得以强凌弱、以大欺小。否则,即便是达成了协议,该协议也无效。2、第三人居中调解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请协议条款约定的单位或人员居中进行调解。这种调解不同于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以调解
    2023-06-18
    280人看过
  •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
    2023-06-04
    112人看过
  • 擅代担保人签名负连带清偿责任
    农老汉没想到自己的一时好心,竟招致承担民事责任的后果。日前,平果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由农老汉对借款人池某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50%的清偿责任。接到判决书的农老汉叫苦不迭:早知今日,何必当初。1998年12月,池某向马头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申请贷款8万元,因无抵押担保,贷款未果。池某找到农老汉,请他帮找房产证来抵押担保。碍于情面,农老汉答应下来。农老汉找到了本屯的亲属农某某,在农某某不知实情的情况下,从其手上拿走了房屋所有权人为农某某的妻子和儿子的房产证。抱着帮人帮到底的心理,农老汉擅自持此房产证到平果县房地产管理所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登记。在取得房管所出具的房屋抵押登记贷款他项权证之后,农老汉以房屋所有权人的名义,与马头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签订了《担保合同》,用房产证作为贷款抵押担保,农老汉在担保方签字栏里代签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并按上自己的手印。签订《担保合同》后,池某又与马头镇
    2023-06-15
    379人看过
  • 发包人是否应承担不签订合同的责任
    雇主是否应承担不签订合同的责任?是如果雇主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未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充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前一日止,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不足一个月的,按发薪日折算,并与员工签订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是违法的。也有如下规定:根据第16条的规定,《劳动法》第19条和第50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98条、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
    2023-05-07
    30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合同签订人是否有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0
      这取决于以什么名义签订了合同,并不是所有合同签订人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例如仅仅以见证人的名义签订合同,就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公司在签订合同前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5
      协议签订后,凡“移交日”前公司除所附的债务之外的负债、或有负债,公司因“移交日”前事宜所致的纠纷、争议、诉讼仲裁或担保所产生的义务,概由丙方、丁方承担,丙方、丁方并承担连带责任;5、公司因为“移交日”前的负债、或有负债、以及前述纠纷、争议、诉讼、仲裁或担保所产生的义务,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用、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用等),全部由丙方、丁方承担,丙方、丁方并承担连
    • 指定人没有签字,担保人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8
      担保人没有签字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担保人是符合担保的条件。签订借贷者与银行贷款的合同,签字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签字就不是此次的担保人,当然就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1.担保人需要满足: 2.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法人; 4.与本案无牵连; 5.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6.在
    • 胁迫签过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是否合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07
      被威胁签订的连带责任担保合同是无效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醉驾撞人同桌人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3
      1、醉酒驾驶撞人,如果同桌有劝酒行为,并且明知驾驶者醉酒的情况下,仍然放任其驾驶机动车的,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条?【丧失意识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