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关于建设工程的仲裁协议怎样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7:33:41 393 人看过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约定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问有纠纷就能去申请仲裁吗

不是所有的纠纷都可以申请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是不能申请仲裁的。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降薪多少以内幅度可以仲裁

不论降薪幅度的大小,只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擅自降薪,双方因此而产生争议的,劳动者就可以仲裁。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而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争议,在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企业降薪必须要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实施。

仲裁要遵循的原则:

1、协议仲裁的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是劳动仲裁的除外;

2、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协议管辖的原则。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4、不公开仲裁的原则。由于仲裁往往涉及商业信誉,当事人之间发生财产纠纷时,往往不愿公诸于众,因此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5、独立行使仲裁权的原则。为保证仲裁结果的公正性,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一裁终局的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仲裁的运用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仲裁的运用范围是: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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