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车虎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市场化程度、法制环境、监管力量、消费者理解力和承受力等均有显著提高。这既为直销业发展提供了新的起点和平台,也是立法者和监管者完善直销法律体系、改进直销监管方式的重要契机。2005年,我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明确了规范发展直销和严厉打击传销的两条战线。但专业人士认为:应当在时机成熟时调整对直销业的立法和监管思路,宜疏不宜堵,引导直销行业发展和严厉打击传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完善直销立法中关于引导和支持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提高监管机关以监管促行业发展的能力。
适当放宽对直销行业行政限制
从目前直销市场看,仅25家机构获得了直销企业牌照,千余家企业尽管采用直销模式运作,却由于拿不到直销牌照不愿公开与直销挂钩,形成所谓准直销企业群体。直销业销售产品以保健品、化妆品为主,种类单一、发展空间有限。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国内直销业从业人员在千万人以上,呈现素质不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强的特点。在行业业绩排行中,内资直销企业在排行名次和市场份额项均远远落后于外资直销企业。上述情况与现行直销立法准入门槛高、牌照审批难、严格限制从业人员身份和销售产品种类等特点密切相关。由此看出,两个条例制定之初采用严格的行政限制措施规范直销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是符合当时社会背景和经济发展程度的,但这些内容与现阶段直销业面临的将准直销企业纳入法制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引导直销业健康发展等难题之间存在一定矛盾。建议在完善直销立法之时,主管部门能够本着引导直销行业健康发展和严厉打击非法传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适应新形势研究细化鼓励支持直销企业合法发展的具体措施。通过适当降低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等申请牌照的门槛、鼓励准直销企业合法化等措施引导行业提高规范化、专业化经营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新兴经营模式应纳入监管范畴
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现行直销立法仅仅规范了单层直销的经营模式,未将会议营销、体验营销等类直销模式纳入规范。会议营销和体验营销是倡导亲情般爱心服务和1对1销售为主的营销模式,是许多拿不到直销牌照企业的替代营销模式。随着一系列保健产品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事件在媒体上曝光,此类具有无固定销售地点和面对面销售特点的类直销模式潜在的隐患日益引起人们的注意。尽管不属于狭义直销范畴,但此类销售模式同样具有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场所不固定、销售人员流动大等特点,消费者在此类交易中处于弱势,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专业人士认为,在完善直销立法时,应以特征、条件等标准取代狭窄的直销定义,将现有类直销模式纳入法制监管范畴。此外,主管部门应密切关注信息产业和物流业发展对直销模式的影响,及时捕捉新兴的直销模式,研究和防范其存在风险。
统筹力量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
两个条例明确了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3大直销监管主体,分别承担行政审批、执法检查和打击犯罪等职能。当前直销监管存在的问题集中在监管机构间信息渠道不畅、监管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监管手段单一落后、监管标准不统一等。这些问题多与直销监管信息化水平较低、直销立法尚不完善、多层监管体系尚未建立有关。专业人士认为,要适应直销业发展新形势,加大对非法传销的打击力度,切实引领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监管部门应当苦练内功并积极探索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的直销监管体系建设。在自身建设方面,监管部门应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直销企业信息网络,供监管者执法、消费者参考;通过加强专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对新形势下传销和非法直销的识别和打击能力;通过加强对直销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打击传销成果的披露,引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探索新型监管体系方面,可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直销业行业协会,借助其行业自律和自我建设功能弥补政府监管不足。
-
我国刑法不起诉制度亟待完善
231人看过
-
我国政府采购法律体系亟待完善
98人看过
-
外资企业清算立法亟待完善
198人看过
-
国家补偿制度亟待完善
12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亟待立法完善
208人看过
-
论我国反倾销立法的完善
397人看过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其经营模式大概可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直销典型的销售方法有三种分别是挨户访问推销、聚会示范、多层次网络直销。直销的商品流... 更多>
-
是我国尚待修订和完善的民法典对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0《民法总则》已经出台处于待实施阶段,如果需要修改则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新的法律关系出现或法律关系产生变化时,再适时按法定程序进行修定、完善或补充。
-
如何建立完善我国出庭作证制度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2我国法律虽然认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常态,书面证言是例外。但是其规定还有不足,笔者建议进行如下改进: 1、对于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况的规定。首先,对于我国法律现已规定的“确有困难”进行细致规定。如年迈要到80岁以上,体弱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对特殊岗位应做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其次,增加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况。 笔者建议增加以下几点: (1)控辩双方对书面证言无争议的; (2)虽对某一证言有争议但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清
-
在我国亟待强化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是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5网络文学版权保护是一项长期性、持续性的工作,需要多管齐下,形成合作优势,增强创新能力,共同营造打击侵权盗版的氛围,还网络文学一方绿色清朗的空间。中国作协将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研究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对策,继续深入开展作家维权特别是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工作。与会者建议,有关部门应联合执法,从源头上治理网络文学侵权盗版;增加网络运营商的审查义务,必要时采取政府约谈方式加强对网络运营商的监管;网络文学版
-
可撤销婚姻有待完善的地方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7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设立对完善我国的结婚制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增设这种制度,有利于坚持结婚的法定条件,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对依法成立的婚姻予以承认和保护,对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按无效婚或可撤销婚处理,这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燃要求,是防治违法婚姻的根本对策。 增设这种制度,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保障公民的婚姻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因违法婚姻而导致的纠纷占有一定的比重。适用有关无效婚和可
-
如何完善我国管制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9基准刑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特征是: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