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精神,推动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现对我省加快发展房地产业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展房地产业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大力推进房屋商品化,城镇土地实行有偿使用,积极推行房地产综合开发,培育和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并以房地产业带动和促进建筑业、建材业、冶金、轻工业以及旅游业、金融业、商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发展目标:到2000年,全省房地产业总产值占全省城镇社会总产值的17%,上交利税占全省财政收入的6%:“八五”和“九五”期间新建城镇住宅6500万平方米,完成危旧住房的改造,并以解决人均居住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为重点,到2000年实现人均住房面积达8平方米的小康水平,住宅成套率达80%以上,到“八五”期末,全省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率,城市要争取达到60%以上,建制镇达到40%以上。
二、发展房地产业的措施
1、放开房地产市场。允许房屋产权单位和个人,将空余的房屋、闲置的土地使用权面向社会,上市流通。允许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对住宅和经营性用房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允许一部分私营企业和个人从事房屋维修和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积极吸引外资,对外商以房地产经营的形式,带进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投资项目,在税收和土地有偿出让方面实行优惠。鼓励组建房地产开发集团,开拓国内外市场,对创汇型的企业集团,给予外贸企业的同等待遇。
2、多种形式推进城镇房地产综合开发。未经开发的城镇土地不得转让。房地产开发的内容由原来以住宅为主的开发,转向住宅区和商业区、旅游区、工业区开发并举。各地要围绕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统筹规划,妥善安排,重点抓好大中型商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业街的建设和改造,城市主干道两侧沿街要多建商贸营业用房;住宅小区中,要搞好商业铺面房的建设;在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要开发建设商业贸易等服务设施。要通过调整城市规划布局,把老城区黄金地段腾让出来,开发建设商业、服务用房和专业市场等,促进城市土地优化使用,提高城市土地的配置效益。
3、限制分散零星建设。今后,各单位的新建工程,原则上都应纳入当地政府组织的综合开发项目之内;对在原有土地上改建、扩建的工程,或因特殊需要,不能集中成片综合开发的单项工程,应足额收缴与综合开发建设相对应的配套费;按规划要求进行足额配套建设的,不再重复收取各类设置配套建设费,未按规划要求建设的,要补交相应的配套建设费用。配套费要专款专用。
4、建立房地产综合开发服务体系。要加快房屋互换中心、房屋信托代理公司、房地产咨询机构等服务机构的建设,积极组建房屋修建装饰公司和租赁公司,逐步把直管公房推向市场。提倡出售未进行室内装修的商品房,引导居民自费装修住房。
5、推行招标、投标承包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要改变以行政委托为主的老办法,实行公开招标。房屋大中修项目逐步推行招标制度,小修养护逐步实行费用自理制度或费用包干制度。加快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经营机制转换,推进事业单位向企业化转轨,尽快完善企业经营责任制,真正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推向市场。省建设厅要尽快制定房地中开发项目和房屋大中修项目招标、授标办法。各地都要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超前编制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规划,建立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库,为招标创造前提条件。
6、建立将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商品房屋价格管理体制。原则上住房价格适当控制,生产经营用房价格逐步放开,内销住房价格适当控制,外销住房价格放开。解困解危住房,在用地、税收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以降低售价,加快解困解危步伐。
7、大力发展房地产金融事业。允许各专业银行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债券)积极开展房地产抵押贷款业务。在按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后,可以试办房地产专业投资公司或财务公司。
8、建立全省房地产综合开发科技发展基金。基金按房地产开发经营额的4‰提取,由建设主管部门掌握使用,用于组织科技攻关、奖励优质工程和有贡献的科技人员以及人才培训等。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另行制定。
三、做好房地产业管理工作
1、下放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权限。凡自求资金等平衡,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在1亿元以下的开发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扩初设计,由地、市计划管理部门会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建筑总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在2500万元以下的开发项目,由所在县(市)计划管理部门会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已经报批立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凭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扩初设计文件,提前办理用地和房屋拆迁手续。
2、加强房地产市场建设与管理。房地产的一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垄断,对房地产的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三级市场(即投入使用后房地产的交易,以及抵押、租赁等经营);在国家宏观管理下,放开搞活,实行市场调节。要加快房地产交易场所的建设,建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地产市场纠纷仲裁机构等,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严禁房地产私下交易,偷税漏税。房地产转让,要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征收增值费和地段差价。
3、房地产市场放开后,要切实做到城市规划要管住,房地产开发单位资质和开发建设工程质量要管住,国家收入要管住。
4、努力搞好商品房的售后服务和住宅小区的管理工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商品房屋出售以后的维修、服务,使之有利于居住小区的管理,方便居民的生活。住宅小区在投入使用前,要以区、街为主,吸收有关部门参加组织成立小区管委会,对小区的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集贸市场以及小区的各种社会活动,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进行有效管理。
-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
54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企业房地产开发与交易若干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352人看过
-
关于加快推进PPP项目若干问题的思考
344人看过
-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全文
309人看过
-
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
253人看过
-
关于加快发展绿色食品的通知
205人看过
价格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价格的基本原则、方法,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权限的划分及价格管理手段和监督检查等制度的总称。它是价格得以实现的组织保障,也是价格监督的运行基础。 价格管理体制主要是事权划分。哪一层机构有哪项任务,管理哪些商品和劳务价... 更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3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对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形态新变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
-
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中共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 目前各地正在部署和进行精减职工、减少城镇人口的工作。为了使各地在这一工作中,在处理一些具体政策问题时有所依据,除了《中央工作会议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压缩城镇粮食销量的九条办法》中已经规定的以外,现在再作如下的通知: 一、关于精减的对象 这次精减的主要对象,是一九五八年一月以来参加工作的来自农村的新职
-
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1国务院关于若干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具体内容有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的职工,破产企业对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对财产的处置,担保的处理,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破产企业的整体接收,濒临破产的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等。各市政府在处理国有企业破产的时候都应该进行参考。
-
-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8《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第三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中止对案件的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