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强拆房屋的责任主体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9:48:42 392 人看过

一、法律解析强拆房屋的责任主体是谁

法律解析强拆房屋的责任主体一般是政府的拆迁管理部门,起诉时,征收主体为被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一般情况下是市县级人民政府。首先要确定征收行为的存在,即收集政府征收行为的证据,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征收决定,就能证明征收行为的存在。其次,在强拆过程中也要收集被强拆的证据,被强拆时一定要报警,保存好报警记录及通话录音,一般出警人员会告知系政府拆迁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受理范围。

二、强制拆迁基本条件是什么

1.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的;

3.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三、遇到强拆拆迁户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1.确认拆迁性质。了解拆迁主体,如果是政府主导的,一般是为了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这种情况只能争取合理补偿;如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就不具有强制性,您有权决定是否被拆迁。

2.确认土地性质。分清楚是国有土地上拆迁还是集体土地上拆迁。

3.了解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每个地方的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不一致,被拆迁户可以去当地官网或者网上其他途径查一下当地的补偿标准作一个参考,根据补偿标准大致判断一下补偿是否合理。

4.做好取证工作。房子被暴力强拆时,尽量拍照取证,主要拍领导以及强拆的过程等,对后续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主体、确认强拆行为以致申请国家赔偿都很有帮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n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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