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过错鉴定不服可以从新做吗
医疗过错鉴定不服可以从新做的。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医疗过错责任程度怎么划分
医疗过错责任程度的划分是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轻微责任。医疗过错责任程度是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判定,能够以此来确定医疗机构的责任承担比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三、医疗过错申请鉴定书怎么写
1.申请鉴定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
2.医疗纠纷的发生经过;
3.当事人的具体鉴定要求;
4.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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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可以委托别人做鉴定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5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自己可以委托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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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尸检,能做医疗过错鉴定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一般不同时做。过错鉴定需要明确的死亡原因,而做尸检(解剖)时并不知道死因,要解剖后一段时间才能知道......要用显微镜看和血液毒物检测等。所以一般不能同时做。做过错鉴定需要举行听证会,双方需提供证据陈述意见,死亡原因不能够确定,在听证会上就很难去陈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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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时候可做医疗过错鉴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19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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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可以自行做医疗过错鉴定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31您可以委托您进行医疗过错评估。根据民事证据的有关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于医生。但是,证明其主张的事实不仅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当然,患者可以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评估,也可以向相关评估机构申请医疗过错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