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22:02:37 275 人看过

一、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要分担吗

1、分居期间一方欠债另一半是否要分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夫妻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要承担;

(2)如果属于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而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等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为家庭共同生活而欠下的债务;

2、因为抚养子女、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而欠下的债务;

3、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

4、婚前借钱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对应产生的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一方有责任吗?

夫妻分居期间的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只要该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二人应该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那么债务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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