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
四、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林地使用权证书
无
0
1
纸质
申请人
2
林地、林木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及林木权属单位相关法人代表证明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需要签字或盖章
0
1
纸质/电子化
申请人
3
生态公益林更新改造可行性报告
无
2
0
纸质
申请人
4
采伐调查设计书
无
1
0
纸质
申请人
5
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无
1
0
纸质
申请人
6
林木采伐申请表
无
1
0
纸质
申请人
五、办理机构
仲恺高新区农村工作局
六、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仲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惠州市林业局。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惠州市林业局。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
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2答:《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划分为:(一)一级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的森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森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以及生态区位极端重要和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地区的森林。 (二)二级保护:包括重点防护林中的天然林.重点特用林中的国防林.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母树林.科学实验林。(三)三级保护:包括重点防护林中的人工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除外).竹林。
-
砍伐2立方生态公益林有沒有犯罪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7在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l0立方米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200株。在非林区,滥伐一般可掌握在5立方米一10立方米,或幼树250一6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涉嫌滥伐林木罪。
-
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2答:《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严格生态公益林采伐管理,禁止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采伐。一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禁止一切形式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可进行更新或者抚育性质的采伐。二级和三级保护的生态公益林更新采伐和抚育采伐,由林权单位提出申请,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设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30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林地内进行野炊、烧荒、毁林的,由林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在流溪河干支流源头区非林地内进行野炊的,由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
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财政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财务局,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财务部: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经营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