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无法通过继承进行传承。但如果土地上建有所属房屋,女儿就有可能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农村女儿没有对该土地的继承权,她仍可以享有居住在该土地上的权利,并且可以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无法通过继承进行传承。不过,如果土地上建有所属房屋,女儿就有可能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农村女儿没有对该土地的继承权,她仍可以享有居住在该土地上的权利,并且可以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女 儿 能 继 承 父 母 在 农 村 的 土 地 吗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但仅限于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但仅限于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
虽然农村土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但女儿可以通过继承获得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女儿没有继承权时,仍可以享有居住和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但仅限于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可以自愿交回。承包方不交回时,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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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继承的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31、农村房子继承后是可以办理土地证的,办理土地证需要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继承的公证书以上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原房主土地证的原件。 2、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3、办理私房继承后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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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继承权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9一、只能继承使用权。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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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继承问题青海在线咨询 2021-03-05农村土地确权后继承权是如何的按照《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土地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是指承包土地的农户家庭,而不是指家庭中的某个成员。按照《土地承包发》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承包人死亡是指承包户家庭的人均已死亡的情况。承包耕地、草地的家庭中某一个人死亡,其他成员还在,不发生继承问题,仍由其他成员承包。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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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的女儿有继承权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7《土地承包法》规定的能够继承的土地承包权只有两种,分别是林地和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取得的“四荒地”。对于宅基地一般实行的是按户分配,农村宅基地是不能够继承的,但是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继承人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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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女儿有继承权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0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对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因此,严格的定义,土地是不能继承的。如果子女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单位,父母过世后,其土地由子女继续承包经营;如果不属一承包单位,依法具有土地使用权且没有分配到土地的子女,父母的土地可以流转到没有土地的子女名下使用;子女已分配到土地且和父母非一承包单位的,父母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集体重新分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