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章规定,不同层级的党的委员会任期和委员要求不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而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但实践经验表明,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从实践经验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
党 员 委 员 选 举 年 龄 范 围 问 题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员委员的选举年龄范围应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四十周岁。这是为了确保党员委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保证其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健康发展,避免因为年龄过小或过大的党员委员难以胜任工作而影响党的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所有党员在选举时都必须符合这一年龄范围要求。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3年以上的党龄。党章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成员没有规定党龄要求。从实践经验看,党的基层组织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员委员的选举年龄范围应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四十周岁。这是为了确保党员委员的素质和能力,同时保证其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一规定是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健康发展,避免因为年龄过小或过大的党员委员难以胜任工作而影响党的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所有党员在选举时都必须符合这一年龄范围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二十七条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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