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监高持股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没有具体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多少作具体规定,关于持股的规定如下: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第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
第七条因上市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九条上市公司章程可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规定比本规则更长的禁止转让期间、更低的可转让股份比例或者附加其它限制转让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上市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初始登记时;
(二)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五)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该上市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上述“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的;“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本人申报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专项制度,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第十六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本规则,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买卖股票的,参照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408人看过
-
公司法董监高减持都有哪些规定
104人看过
-
董监高减持有什么规定
132人看过
-
董监会减持规定概述: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
246人看过
-
持股5%的大股东减持的具体规定
257人看过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441人看过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
原公司法规定董监高减持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28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等人员减持股份行为,据《公司法》等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等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
公司减持董监高是否合法?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20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不超过持有数量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董监高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公司法中的董监高什么时候减持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董监高减持规定上市公司股
-
公司法董监高减持都有哪些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8第二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
公司法中公司董监高对股权转让有什么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6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董监高转让股份限制如下: 1、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章程作出的其它限制性规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