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拍卖】法院强制拍卖的房产办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08:51:08 497 人看过

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产办证

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证权;

2、裁判书复印件;

3、裁定书原件;

4、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5、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院经办人执行公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拍卖成立确认书;

8、法院拍卖委托书复印件;

9、拍卖广告;

10、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时除以上材料外,另提供上市交易准入证、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当事人凭以上材料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买卖契约申请审批书;

2、当事人及法院经办人持填写后的买卖契约、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预约时间到房屋现场勘查评估。(现场勘查评估时当事人须到场)

3、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当事人交纳契税及手续费。

5、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收费标准:房屋用途交易服务费契税评估费土地出让金

住宅6元/㎡

(双方各半)4%(买方承担)1999年8月1日后个人购买普通住宅契税减半征收0.5%

(卖方承担)如被执行或拍卖房产为房改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按照地段12元/㎡~50元/㎡的标准收取

非住宅总价的1%

(双方各半)

办结时限:

所需材料齐全,现场勘查评估后30个工作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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