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客运班线公示规定: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从事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等。
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什么资源
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是自然生成或自然存在的资源,它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这些资源的所有权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享有,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共同所有的基础条件。公共资源与私有财产资源相对。前者不存在任何所有权,具有突出的非排他性。空气和水体、生态与环境都被视为公共资源公共资源也称公有资源,其涵义比较宽泛。最为宽泛的定义是,公共资源是一切能为人类提供生存、发展、享受的自然物质与自然条件,及其相互作用形成的自然生态环境、人文资源和相关延伸资源。当然,也有较为中观层面的界定,如,公共资源是指属于社会的公有公用的生产或生活资料的来源,主要包括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和行政资源。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界定,即从公共部门使用公共资源层面界定,公共资源是指公共部门所拥有或经公共部门授权管理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总称,包括有形的不动产(建筑物、构筑物)、货物等,无形的服务、土地使用权、公共设施经营权、行业特许经营权和行政许可等资源。此外,还有观点认为,公共资源是指在国家或地区范围内,在法律上不属于个人或私人组织的全部资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
政府收购客运班线补偿
405人看过
-
贵安新区新增、变更、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办理时间限制是什么
385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省际、市际道路客运及班线经营许可(新开班线、原有班线新增车辆、变更班线起讫点、变更班线日发班次、变更班线经营主体)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203人看过
-
广州南站、海珠客运站新开通两条东莞班线
243人看过
-
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使用合同
79人看过
-
农村客运班线有没有燃油补贴
127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客运班线停运多久不再营运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期限从事客运经营活动。客运班线经营期满后,原取得的客运班线经营权自行终止;需要延续经营的,班车客运、包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期满前重新提出申请。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六个月内投入经营。无正当理由未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停运六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客运班线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客运班线许可不得转让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3客运班线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客运班线许可不得转让。客运班线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发包人依法取得的客运班线许可的起止日期;(二)承包经营的起止日期;(三)发包人发包给承包人经营的客运车辆的基本情况;(四)承包经营期限内发包人变更投入客运班线的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时承包人享有的权利;(五)违约责任。
-
客运班线许可是否可以转让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6客运班线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客运班线许可不得转让。客运班线承包经营的,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发包人依法取得的客运班线许可的起止日期;(二)承包经营的起止日期;(三)发包人发包给承包人经营的客运车辆的基本情况;(四)承包经营期限内发包人变更投入客运班线的客车数量、类型、等级时承包人享有的权利;(五)违约责任。
-
一般班线客运超载怎么处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8严禁客车、校车超速行驶、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下的,处300元罚款,记6分;超过额定成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客车,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很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
-
班线客运非法经营罪报案指南辽宁在线咨询 2024-11-30如果您要举报违法经营班线客运,可以直接拨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班线客运是指在一定区域内,由一家或者多家客运公司提供统一品牌、统一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的客运方式。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四条,如果您有下列行为之一,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1. 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将会被责令停止经营,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2. 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