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保全债务人参与的改制国企的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1-31 12:41:25 495 人看过

一、能否保全债务人参与的改制国企的财产

财产保全一般是在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时才能申请的,如果对方只是欠钱不还,并没有转移财产,法院一般是不受理保全申请的。如果对方失踪并且转移财产,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二、公司破产或解散清算程序包括哪些

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三、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一般多久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解散后清算程序,法定的公告期就需90天,其他的还有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的话,至少也要120天吧。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

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

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n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n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确保国企改制资产安全
    国有资产,改制,国企,国企改革,财产,资产确保国企改制资产安全国企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其关键在于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目的是要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国企改制过程,如何使改制行为规范化、合法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起高效率的国有资产运营机制就成为我们企业界、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共同关心、亟待解决的问题。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国有财产的神圣职责,促进国企改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既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我们检察机关一项重要任务。检察机关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坚决贯彻“打击、服务、保护”并举的方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促进企改制顺利进行。一、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分析国有资产是指全民享有所有权、国家行使所有权的全部全民所有
    2023-06-09
    143人看过
  • 国企改制债权债务能起诉吗
    一、国企改制债权债务能起诉吗只要在诉讼时效内,就可以。经过清产核资,企业存在应收债权的,应当采取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各种措施追收。由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追收。法律依据:《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如何起诉欠债人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收集保存好证据。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因提起
    2023-05-13
    142人看过
  • 改革我国财产保全制度的设想
    根据我国的现行民事诉讼法,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的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民事诉讼中,设定该项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法院生效裁决的有效执行,维护生效判决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该项制度的实施确实在保护胜诉当事人的权利,为实现其诉讼目的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为节约了诉讼资源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保全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往往可促使当事人间调解)。考察现阶段所谓执行难的状况,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的保全制度不完善有关。为此,笔者就完善我国的财产保全制度谈个人的浅见。一、在申请保全的时间上进行完善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案例: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被告履行给付义务,但义务人于接到判决书起就开始转移手中的财产。权利人到法院要求诉讼保全。对此法院应作如何处理
    2022-04-07
    55人看过
  • 贷款人可否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
    贷款人可否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1996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贷款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参与借款人破产财产的认定与债权债务的处置,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
    2022-04-22
    175人看过
  • 债务人还能执行债权人的财产保全吗
    存在法定情形是能够保全债务人的共同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保全。债务人如果具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等行为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包括保全债务人的共同财产,但是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享有的到期债权为限。一、合同保全有什么作用合同保全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损害自身利益时,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对债权人履行清偿的义务,次债务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均消灭。撤销全是在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无效,恢复财产。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及相关法规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为: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6-28
    124人看过
  • 债务人财产被冻结后,债权人能否参与执行分配?
    网友咨询:王某欠李某借款2万元,同时王某又欠丁某3万元。李某和丁某对王某享有的债权均为非担保债权。现法院将王某所有的财产作价偿还李某的债务。请问:丁某能否申请参加王某财产的分配?律师回复:丁某是否可以申请参加对王某财产的分配取决于王某的财产能否清偿所有债权。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王某的财产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则丁某不能申请参加对王某财产的分配;2、丁某如果发现王某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则可以持已经取得的执行依据参加对王某财产的分配,或者丁某已经起诉王某,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七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或者已经起诉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参与执行分配申请书(范本)】××区人民法院:申请人××
    2023-06-08
    77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参与的服务方式包括哪些?
    一、服务方式律师事务所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和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不同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国有企业改制方面的法律服务。不同的服务方式,律师投入的精力和介入的程度不同,服务的内容和承担的责任有别,相应地,收取的服务费用也不同。最常用的服务方式如下:(一)主协调式律师在这种服务方式之下,律师全程参与改制过程,在委托人的配合下全面主导改制工作组的活动,协调各中介机构的活动。这种服务方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从实体和程序的不同角度为改制方案的设计和具体操作把关,确保整个改制进程遵循国家颁布的改制法规和政策,不偏离法制轨道。2、在国家有关改制的法规和政策框架内设计合法的、兼顾各方利益又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改制方案。在“依法改制”的原则指引下,设计出兼顾国家、经营者团队、普通职工、投资者等各方利益的综合改制方案。3、指导改制企业对改制方案的操作实施,随时协助处理改制操作中的各种疑难、复杂问题。改制方案的具体
    2024-01-17
    366人看过
  • 参与国企改制面临整体机会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1998年十五届四中全会正式作出关于国有企业改制的决定,推进国企改制向纵深发展。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认为,尽管国有企业改制已经走过了20多年的历程,但并没有取得显著成果,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制的空间仍然很大。国企改制商机巨大常修泽分析,十五大之前,内地的国有非金融企业有238000家,从企业规模结构看,大型企业有9357家,占全部企业数的4%,掌握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56.4%,中小型企业则占总数的96%;从产权结构分析,国有纯独资企业占90%,控股多元化的企业只占10%。经过20多年的国企改革,截至今年小型国企的改制面在80%-85%之间,中型国企的改制面约为50%-60%,大型国有企业改制迄今应该说是刚刚启动,还没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就在80%-85%已经改制的小型国企中,改制程度也不深入。来自北京市发改委的统计,2003年有90户国企实
    2023-04-23
    90人看过
  •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债的保全,是民事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债法的重要内容,对于债权的保障具有重要作用,也称作债的对外效力。它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给债权人权利带来损害而设置的债的一般担保形式,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债的保全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使债权人依据一定的程序或方法,保全债务入的财产,防止其不当处分而损害债权,以增加债务入履行债务的财产保障。债的保全制度由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组成。这样两种具体的保全形式,尽管其目的都是对债权进行保全,但是,不仅它们各自的方式不同,而且各自的具体内容也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向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2023-06-05
    178人看过
  • 债权人参与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注意事项
    参与分配制度的设定有利于公平保护各债权人合法权益,对于不享有优先权的各普通债权,可以按照债权金额的比例平等受偿。同时,实践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对于债权人(特别是尚未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而言,由于参与分配要求债权人必须取得执行依据,同时要证明必须符合“债务人资产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条件,加上债权人客观上难以知晓债务人财产是否被查封、冻结以及涉及其他案件的诉讼和执行情况,因此,通过参与分配制度来实现债权的困难还是相当大的。另外,企业需要了解的问题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是参与分配人申请的前提条件,如何判定“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也就是“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认定标准,两个司法解释均无明确的可操作性较强的规定。实践中,存在两种认识。一种认识为,“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应该是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总额在事实上在客观上少于其全部债务总额,方能判定“不足清偿”;另一种
    2023-02-27
    472人看过
  • 诉讼保全的财产他人是否可参与执行分配
    诉讼保全的财产其他债权人可以参与执行分配,如果财产有担保物权的,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没有担保物权的,按保全顺序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一、有财产保全案件怎么申请强制执行1、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得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
    2023-02-26
    57人看过
  • 改制国有企业的全过程
    根据我国相关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流程一般有以下几点:审计和资产评估,如土地使用权评估,必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应制定计划,如基于资产评估的企业重组计划和员工安置计划;方案报批,比如企业改制计划、职工安置计划等报批计划。《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改制方案必须明确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务,并征得金融机构债权人的同意。对国有企业改制问题的认识一、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国有企业改制的目标是结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规划以及产业政策,以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具体地讲是三个结合,即将改制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相结合;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相应的策略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以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扩股进行股份制改造为主要实现形式;国有小企业改制,鼓励企业管理层、员工持股和外资、民营资本控股,或者全部出售。二
    2023-06-30
    114人看过
  •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的财产制度改造
    中国传统的国有企业的财产制度是一种以国家为单一产权主体的企业财产制度。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首先必须突破的就是传统的企业财产制度。在股份制改造中,必须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明确企业产权关系,从而明确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关系,明确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财产关系具体化。明确企业的所有者,将原始所有权转化为股权企业股份制改造中,应当首先理清企业原始产权的归属,并通过划分股份、发行股票等方式将其改造或转化为股权。划分股权后,股权的所有者均为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国家只能作为国家股权的股东,执行股权后,股权的所有者增为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国家只能作为国家股权的股东,执行股东职能间接管理企业,不再直接干预企业。企业成为真正独立自主的经济实体。一般国有企业改造中,可以划分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等。1.国家股的设置。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中,首先应将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股份资金设置国家股。在改造中,必
    2023-06-09
    61人看过
  • 债权人能否保全债务人的其他债权
    债务人判决的债权,如果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系的,债权人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债权人拥有哪些权利1、当债务人不能或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申请启破产程序,以保障债权的实现;2、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无论债权人接到人民法院通知或见到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无论是债权人
    2023-03-20
    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没有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的人能不能参与分割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1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参与分配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与其它普通债权相比并不具有优先性理由如下:《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有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见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落空并没有赋予保全申请人优先权;在
    • 国企招的合同工改制参与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5
      国企改制以职工代表大会为核心的,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全体职工选举产生的。企业的权利机构是职工大会,你是其中一员,当然有权参与改制工作。
    • 原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变卖后退休职工能否参与财产分配?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1
      如果还有退休金没有领取,可以申请分配。
    • 债务人的债权人是否有权参与财产的执行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8
      民事纠纷中的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特有的权力,而且执行的依据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特定法律文书,债权人自身无权去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
    • 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能否参与改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2
      企业改制分流时,已经与原主体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再回原主体企业参加改制。 已经下岗进入再就业中心的职工以及出中心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可以一并参加辅业改制,进入辅业改制企业的,有关劳动关系处理与其他职工一样按照劳动部21号文件规定执行;也可以不参加改制,由原主体企业管理。按照国家和地方下岗职工管理的办法执行。对协议未到期的,由原主体企业继续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