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买卖合同如何确定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05:53 465 人看过

一、货物买卖合同如何确定管辖权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按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买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货物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1、当事人约定了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未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的,一般情况下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4、没有约定交货地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买卖合同应该有哪些内容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3、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4、包装方式;

5、检验标准和方法;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合同约定管辖不明时,管辖如何确定
    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
    2023-03-15
    297人看过
  • 确定管辖法院的买卖合同规则
    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的确定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中关于合同管辖法院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当事人用书面协议的方式选择了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比如选择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的,该协议有效,当事人可以依照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但是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怎么确定保证合同的管辖法院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可以约定与合同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1、保证合同被告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依经常居住地确定管辖。保证合同的被告住所地也是按照上述的规定来确定。2、保证合同
    2023-06-30
    62人看过
  • 货款欠条的管辖如何确定
    货款欠条的管辖,双方当事人经过有过约定,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起诉合同纠纷到哪里?起诉合同纠纷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的,也可以到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诉讼法院确定后,需要准备起诉状、各种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和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即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关系的地方,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合同提起法律诉讼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答案是不一定。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
    2023-03-21
    342人看过
  • 购销合同(买卖合同)诉讼管辖地的确定
    (一)买卖合同的诉讼管辖的确定: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有协议的,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3、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买卖合同违约的双方分别承担什么举证责任买卖合同违约的双方分别承担的举证责任是: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
    2023-02-23
    461人看过
  • 如何认定买卖合同中货物验收合格?
    买卖合同是企业最基本、最常见、也最重要的交易形式,实践中发生的争议也最多的,尤其是货物质量问题。那么,在货物交易过程中,如何认定货物验收合格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对待:1、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例外情形】(1)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2)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2、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签收
    2023-06-09
    21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收货地能有管辖权吗
    买卖合同纠纷收货地有管辖权。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只要约定的管辖法院与合同签订、履行有实际联系的,约定都是合法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选择管辖法院。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纠纷,卖方履行了供货义务,要求买方付款的,原告所在地也可以认为是合同履行地。买卖合同纠纷必须去被告所在地吗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若买卖合同当事人已经约定了仲裁地,发生纠纷时,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地申请仲裁;2、若没有约定仲裁地的,得先看买卖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或协议管辖,都没有的,适用法定管辖。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都有管辖权。因此,不一定要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3-08-14
    167人看过
  • 货物质押如何确定货物权属
    一、货物质押如何确定货物权属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质押仅仅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并不必然导致物的权属发生变动。因此,货物被质押之后,货物仍然属于出质人,只是出质人对该物的支配受到了限制,丧失了占有该货物的权能,但出质人仍然是该物的所有权人。出质人如果要将该货物的物权转移的,不得使质押货物遭到毁损或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请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有权对质押物进行拍卖、变卖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进行优先受偿或提存。二、质权人能否处分质押货物不能。质权人对该物的占有依据的是质押货物为债务的担保,而不是对该货物享有所有权,因此,质权人不能任意处分质押货物。质押人不但不能任意处分该货物,还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货物的义务,质押货物产生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三、货物质押的期间货物质押的期间应该怎么确定呢?货物设立质押所形成的质押担保合同关系是从
    2023-05-06
    148人看过
  • 买卖房屋合同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1、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2、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关于民事权益纠纷的案件处理,此时我们如果解决不了的话,在遇到相关的纠纷的时候要及时的诉诸于法律。一、借款纠纷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其中的“被告住所地”同时也符合我国诉讼法一贯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因此被告住所地法院无疑是有管辖权的。但是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原则上是可以的,原告可以在自身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
    2023-06-25
    311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交货地点如何确认
    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一)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二)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依下列方式确定交付地点: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第一承运人营业地。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如知道标的物是从存放在某地仓库中的一批货物中要提取的物或知道标的物将在某个地方生产或制造,则出卖人交付地点为双方所知道的标的物所在地。3、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也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的交付地点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如果出卖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出卖人的居住地为交付地点。一、买卖合同违约金
    2023-03-17
    106人看过
  • 安置房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置房买卖合同管辖法院确定方式有:1.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3.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二、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安置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这种情况指的是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给不同的买家,又或者是售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这种情况指的是卖家必须是该房
    2023-04-30
    95人看过
  • 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以及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一、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对于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民法典确立了基本的处理规则:“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已经进行的运输活动是无法返还的,因此,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折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可以参照运输合同约定的价款确定。在承运人未能完成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应当由承运人向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的协议,如果有的话,则协议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定管辖来确定管辖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辖权。如果合同已经履行的,则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辖
    2023-06-26
    276人看过
  •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管辖权据刑诉法第十八条规定,该罪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然而该罪不论从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还是从主体来讲均符合职务犯罪特点,有权管理特定款物的只能是从事公务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该罪在现行刑法中归入侵犯财产罪也不合理,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实质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专款专用制度,而不是财产权,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实质就是滥用职权、符合职务犯罪特点。事实上,由于它具有职务犯罪特点,这一犯罪往往是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发现的,而公安机关却无从知晓、无从掌握。结果往往是掌握事实的无管辖权,有管辖权的难以掌握事实。这样在司法实践中影响了公正与效率,也不利于节约诉讼成本。为此应当将此罪纳入第八章职务犯罪中,列入检察机关立案管辖范围。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
    2023-02-22
    489人看过
  • 如何走明确货款欠条的管辖管辖?
    货款欠条的管辖,双方当事人经过有过约定,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哪里的法院可以管辖合同纠纷原则上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的,可以从其约定。但是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管辖的手段来排除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二、如何约定合同的管辖地,注意事项有哪些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约定合同的管辖地:由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作出约定。约定合同的管辖地的注意事项如下:不得违犯专属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等。三、合同管辖法院有哪些规定合同诉讼管辖法院首先是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会按法定。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
    2023-03-21
    370人看过
  • 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
    一、货款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哪些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一)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五)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确定好了欠款纠纷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就需要为诉讼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二、进行贷款纠纷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
    2023-04-23
    48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如何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管辖不明时确定管辖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9-28
      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约定发生纠纷后将纠纷交由哪个法院审理裁判,前提是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仲裁管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仲裁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建议订立时应尽可能选择便于己方的争议方式争取己方利益,若实在无法与客户达成一致而未作约定的,若合同价格条款选择为FOB方式的,仍旧可以由装运港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此种情况也可能存在诉讼周期长以及判决的执行等问题。若有进一步有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问题,可以随时来电咨询。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按照房屋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酣海丰剿莶济奉汐斧搂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
    • 买卖合同纠纷的根据是什么,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9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
    • 2022年货物买卖合同的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关的规定也不断地得到完善。经济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在买卖交易的过程中都会选择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时还会对管辖进行规定,那么最新货物买卖合同管辖是怎样规定的呢?江苏天豪律师事务所嵇建国律师解析。 一、最新货物买卖合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