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4:43:16 308 人看过

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虽然这个群体仍然属于工伤人员范畴,但是基于其属于非法用工单位,工伤认定及处理有所不同。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依据本法向其本人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一次性赔偿的范围:

治疗期间的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后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

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残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注意:以上所称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赔偿过程中的其他纠纷解决: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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