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助金能否用于社保费用的支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8:24:12
272 人看过
一次性生活补助,主要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属于失业保险的一种,对于社保不会有影响。
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每个月能领多少
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月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执行。按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发1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农民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未间断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失业的,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分段计算。转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前,按规定享受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转招为城镇合同制工人后,按规定享受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待遇,但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享受失业保险金的累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社保卡是否能够用于支付住院费用?
206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能否用于支付抚养费
142人看过
-
需要支付多少残疾生活补助费
489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应否用于支付抚养费
405人看过
-
如何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用
62人看过
-
北京社会保险基金可以用于支付工伤发生的费用吗
45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
最新文章
#社保
相关咨询
-
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能否兼得生活补助费与经济补助费两者的区别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5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时,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支付给职工一定数额的补偿金。而生活补助费是指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续约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助金,其在本质上具有补助性。但在某些情况下,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费的概念
-
套用补助资金用于垫付乡政府办公经费支出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首先应该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如果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情况下,对于已发生的费用由谁支付新发生的费用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4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情况下,对于已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对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
-
征地安置补助费用于交社保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17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