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承诺转质和责任转质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5:52:28 171 人看过

承诺转质是质权人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征得质物所有人同意后,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设定较自己质权有优先效力的新质权的行为。责任转质是质权人在质权存续中,以自己的责任将质物转质给第三人的行为。

一、质押合同的内容都有哪些

质押合同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类型和金额被保证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支付债权、种类物支付债权等;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时间;

3、质物状况。物质状况是指物质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现状;

4、质押担保范围。当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量保管费用和实现当铺权利的费用;

5、质权成立时间。因为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给质权人占有时,质权才成立;

6、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也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录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法律规范和公序,就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二、合同的担保人承担责任

首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其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再次,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最后,质权人可以放弃质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出质,质权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三、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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