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房屋拆迁费需要什么手续,相关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43:28 478 人看过

一、取得房屋拆迁费需要什么手续

被拆迁人要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需要与征收部门协商征收补偿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被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对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拆迁人要取得拆迁补偿的,需要与征收部门协商好征收补偿问题,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协议,按补偿协议约定获得经济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拆迁后没有回迁的房屋能否赠与,相关法律规定
    一、拆迁后没有回迁的房屋能否赠与房屋的所有权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回迁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2023-06-28
    439人看过
  • 结婚多久可以获得拆迁,相关法律规定
    一、结婚多久可以获得拆迁赔偿能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和结婚多长时间没有关系的。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房屋就能获得经济补偿。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没有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023-06-17
    332人看过
  • 房屋修建原始取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屋原始取得的方式包括修建所得,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一、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是什么?1、物权的取得不同1)原始取得是指不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而是依据法律直接取得物权。2)继受取得是指以他人的权利及意思为依据取得物权。2、包含内容不同1)原始取得:劳动生产、收益、添附。2)继受取得:移转的继受取得,创设的继受取得,特定继受取得,概括继受取得二、房屋所有权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
    2023-03-01
    491人看过
  • 房屋拆迁租赁相关规定与影响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第四条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治安保卫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和治安管理工作。第五条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
    2023-07-04
    388人看过
  • 申请房屋拆迁需要办什么样的手续?
    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提出申请,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房屋。重大市政建设项目拆迁房屋的,应当向市房地资源局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五)本市银行出具的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存款帐户的存款证明;(六)产权清晰、无权利负担的安置用房证明。一、怎么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拆迁协议应该注意该拆迁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注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名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证及其他法定资质证书;注意拆迁整体方案;注意征收补偿标准;注意征收补偿方式;注意协调异议的规定。二、关于拆迁注意事项(一)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二)确定拆迁许可证的合法性。合法的拆迁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证书及文
    2023-06-22
    396人看过
  • 划拨二手房拆迁是全额补偿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划拨二手房拆迁是全额补偿吗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没有交纳出让金,所以对房屋拆迁时,并不是全额补偿的,只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
    2023-06-16
    366人看过
  • 增加挂钩房屋拆迁可以原地回迁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增加挂钩房屋拆迁可以原地回迁吗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是可以要求原地回迁的,原地回迁就是指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
    2023-04-19
    282人看过
  • 房屋拆迁相关名词定义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关于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金的详细定义:1、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作用: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金额的依据;是清产核资中核定单位占用的土地资产和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作价入股的标准;是否行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衡量标准;是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管理地产市场的具体标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确定补交出让金的标准。由此可以看出,标定地价实际上就是由评估机构评估、政府确认的宗地地价。但这又与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有相符合。按照该法,标定地价应该是各城镇标准(或标定)地块的价格。这种价格可以是评估的,也可以是实际形成的。只有这个意义上的标定地价才能
    2023-04-23
    436人看过
  • 关于房屋拆迁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一、房屋拆迁五个主要环节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3、拆迁人持有关文件和材料向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若作出暂缓发证决定的,应说明理由。4、房地产管理局在拆迁范围内以房屋拆迁公告或其他形式予
    2023-06-03
    209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及其相关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管理是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房地产计税价格评估管理和评估人员执业操守除了统一的评估执业道德要求外,计税价格评估对评估师的道德规范应该有以下特殊要求。1、广义的客观、公平、公正。其他类型的价格评估主要是在委托人和被评估房地产产权相关人等有限数量的主体之间保持客观、公平、公正,相对容易做到。但是,计税价格评估往往是在社会不特定人群之间保持客观、公平和公正,真正做到难度更大。2、保守国家秘密原则。计税价格评估在很大程度上是带有公务性质的行为,在公务过程中,有可能接触到大量的国家机密。因此,保守国家机密,应当成为计税价格评估人员的一项特定要求。3、维护国家
    2023-07-08
    57人看过
  • 民法典没取得房产证能否二手房买卖,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没取得房产证能否二手房买卖民法典规定,房屋没有取得房产证的,不影响二手房买卖,但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
    2023-06-19
    332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法律法规有哪些(关于民房拆迁的法律)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在近几年,伴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农村的房屋遇到了拆迁,而被拆迁的主体往往都是普通的农民,有的人只是见到了房屋的拆迁公告,有的是见到了《致广大被拆迁户的一封信》或者是地方主管部门作出的一些会议纪要,而大家就以为这是农村房屋拆迁的法律依据。甚至,有人认为老百姓在土地上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其实,这些理解都是完全错误的。法律上对于农村的房屋拆迁以及被拆迁人所享有的权利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农村房屋拆迁的目的,也是为了把房子拆除后来利用房屋下面的这块土地来进行下一步的开发,或者是建设。那么,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土地的性质。土地的所有权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在《土地管理法》的第二条也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是征用,并且要给予补偿。第43条也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农村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它的
    2023-06-04
    315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分配房屋拆迁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房内居住
    2023-07-04
    274人看过
  •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相关规定有什么?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芜政〔2011〕10号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贯彻实施《条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系统工程。《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增强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重点与要求(一)严格
    2023-06-23
    229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法律相关法律规定假释需要什么手续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31
      的条件:有期原判刑期过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假释的程序:减刑假释的程序:中队(分监区)摸底->服刑人员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经全体警察讨论确定名单->在服刑人员中公示->提请书面建议->监区初审->公示->征求当地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关/检察院的意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委员会(包括纪委、检察院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大同拆迁房屋过户有哪些手续要办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8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
    • 房屋拆迁过度费如何领取,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1、农村转业军人能否享受拆迁安置房屋。因为当兵提干(或者转为士官)当地户口将被注销。农村的户口不存在了,转业后需要重新落户。所以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屋。 2、现役军人不能享受家乡拆迁安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而形成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享有将房屋拆迁付诸实施的权利同时享有给被拆迁人补偿和安置的义务;被拆迁人享有取得补偿和
    • 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还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手续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0
      首先,拆迁协议书一般情况下应使用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文本,其内容主要包括: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积、地点和层次,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当事人认为应当订立的其他条款。 其次,拆迁协议书签订后,必须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并可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但在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时,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应
    • 房屋继承需要什么相关法律手续及如何办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3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