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销诉讼主体资格有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0:22:37 244 人看过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公司才归于消灭。因此,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之前,该公司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一、公司注销与吊销有何区别

第一,主观性不一样,注销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吊销则是被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注销是由于企业经营者主动终止经营,并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的程序,一般来讲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或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都可以申请注销;吊销是企业由于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工商机关对企业采取的禁止其继续经营的行政处罚。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企业被吊销后就应当进行注销程序,而注销是消灭企业主体资格的唯一方法,企业被注销后,就犹如人的死去,失去了权利能力,而企业被吊销营业资格后,还有部分权利能力,但权利能力仅限于清算程序,不再具有经营资格。

二、吊销营业执照能作为诉讼主体吗

吊销营业执照能作为诉讼主体。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三、新办的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的流程如下:

1、公司在公开发行的报纸发布注销公告;

2、成立清算组,清算内部债权债务、税款、员工工资等,并出具清算报告,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代码证的注销手续。其中,工商注销必须在发布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后进行。因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告限制的手续;

4、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审计报告书、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等文件和证书;

5、到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注销营业执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吊销相关文章
  • 浅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被告资格问题
    摘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丧失营业资格,但法人资格并未消灭,经过清算后,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才算全部终止。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清算结束期间,依其清算义务履行程度,可分三种情形讨论其被告资格和诉讼代表资格问题。[关键词]:公司法人吊销营业执照被告资格诉讼代表资格在现代企业制度里,公司是最重要的企业形式,也是最主要的市场经济主体。我国每年有大量的公司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目前公司退出市场主要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吊销营业执照的方式进行,而公司退出市场势必会影响到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甚至是公共利益。本文主要从诉讼主体地位的角度来分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法律效果。一、吊销营业执照的法律性质营业执照,是登记注册机关代表国家核发给公司准许其营业的凭证。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的营业执照分为四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2023-06-09
    408人看过
  • 公司主体被吊销债务如何处理,怎样解决公司债务问题
    一、公司主体被吊销债务如何处理1、公司主体被吊销债务按照公司清算程序来处理。《公司法》首先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属于公司解散的原因,并要求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清算责任是股东在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后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且此项义务属于全体股东,与股东的持股比例及是否实际控制公司无关。2、公司清算程序《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怎样解决公司债务问题1、巧妙选取代理
    2023-06-28
    35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诉讼主体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交强险承保公司诉讼主体的确定。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必须列为被告。2、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必须列为共同被告,而非单独被告,受害人无权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单独起诉保险公司主张交强险赔偿金。3、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是人民法院依职权所列,而不仅仅是依当事人之申请。(二)商业三者险承保公司诉讼主体的确定。1、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是否列为共同被告,依当事人之申请,人民法院不得主动援引。2、当事人未请求保险公司在商
    2023-04-06
    228人看过
  • 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诉讼主体资格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如何判定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
    2023-07-06
    242人看过
  • 公司被吊执照能不能丧失主体资格
    一、公司被吊执照能不能丧失主体资格1、公司被吊执照还未丧失主体资格。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因此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但公司在清算期间继续存续,仍然具有法人资格,只是不能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吊销营业执照对监事成员是否有影响一般来说没有影响。1、公司一旦发生情况,首先由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进行清偿。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
    2023-06-12
    146人看过
  • 分公司在公司法中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分公司有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地五十二条规定,分公司是公司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属于具备民事诉讼权利的其他组织中的一种,是能够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诉讼。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注销决定谁出分公司注销决定是由股东大会作出的。(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如在于洪区登记的,请到于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3)材料
    2023-07-05
    354人看过
  • 公司注销登记后公司清算组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无锡某镇经济发展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一)]于1994年8月向北京某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借款人民币800万元,由无锡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二)]为被告(一)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04年10月,被告(一)结欠借款本息合计约人民币1100万元。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原告)于2004年8月20日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无锡中院)提起诉讼。我所接受被告(一)的委托,指派阙强律师及本人作为该案的诉讼代理人。我们在认真听取委托人所作案情介绍、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后着手进行调查。查明的最为基本的事实是信托投资公司于2004年3月15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对方观点:一、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一)付清借款计人民币589万元,利息计人民币547.42063万元,本息合计人民币1136.42063万元;二、原告请求判令被告(二)就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为支
    2023-06-09
    218人看过
  • 公司注销是否意味着该公司法人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
    公司注销,该公司的法人资格就不存在了,诉讼主体资格就消灭了。解散指引起法人终止的原因,是法人终止的开始,之后法人进人清算程序,一般情况下完成清算并经注销登记,法人民事主体资格才归于消灭,法人终止这一整体效果才最终达成。在法人出现终止事由时,只要其未依法清算完毕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民事主体资格就仍然存续,仍应作为民事诉讼主体参加诉讼活动,并按照法人制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公司注销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以公司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人作为被告。律师补充:“当事人适格”是指当事人在某一特定的案件中有资格成为原告或被告,在法院提起诉讼或应诉,并由此受人民法院所做判决的约束。而诉讼实施权,即为适格当事人就具体的案件作为原告或者被告进行诉讼的权能。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没有发生变化;开始清算动作后,公司便进入特殊阶段,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减小,受到
    2023-05-06
    139人看过
  • 公司被吊销是否还具备主体资格,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被吊销是否还具备主体资格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就需要清算,公司在清算期间主体资格续存,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三条【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
    2023-06-17
    87人看过
  • 直营店有诉讼主体资格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一、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Χ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Χ(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
    2023-02-27
    89人看过
  •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丧失了哪些具体权利和资格
    一、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丧失了哪些具体权利和资格(一)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二)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三)丧失了最后救济权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第33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
    2023-05-06
    158人看过
  • 公司人格否认诉讼问题研究有什么
    公司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是指为了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保护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突破公司的有限责任原则,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社会公众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维护公司法律制度可持续运作的一种法律措施或法律制度。《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6-15
    268人看过
  • 认真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应注意哪些问题
    仔细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应注意什么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公司往往更注重合同内容,而忽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有时,为了促进合作或阻碍这种情况,对该主题的审查变成了一种“形式”。这种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的缺陷,使合同无效或难以履行,无法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此,应严格审查承包主体的资格:首先,应对另一方的营业执照和年检进行审查,以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因非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和经营范围。必要时,应到相关部门进行资产状况调查、工商登记和房地产登记其次,对于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同项目,另一方的资格状态应根据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即是否取得相关资格和当前有效性(部分资格可能无效)。例如,运营电信相关业务需要取得电信业务运营资质许可证,通信建设项目需要相应的资质等级,合同签订后,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有必要对另一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合同内容的审查是关键首先,有必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2023-05-07
    491人看过
  • 股东公司遭受吊销,会面临哪些债务问题?
    公司吊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再承担额外债务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吊销对股东的影响1、法定的清算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内容为“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据此,在公司被吊
    2023-07-16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解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吊销是指代销公司营业执照,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更多>

    #公司吊销
    相关咨询
    • 公司是否被吊销主体资格,罚款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3
      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具有诉讼主体地位。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公司吊销后还能算诉讼主体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0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之前,公司无经营主体资格,但公司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
    • 或者公司歇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后,其诉讼主体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资格?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6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清算需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 分公司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呢,具体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1-28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我国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因此,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虽然能作为诉讼主体,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 诉讼主体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1原告股东的资格。为防止个别股东利用派生诉讼干扰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各国基本上对作为原告方的股东的资格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一般规定原告须持股数额达到一定比例或连续持股达到一定期间,才有资格发动派生诉讼。如我国地区《公司法》第214条规定,继续1年以上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笔者认为,对原告股东的资格只宜从形式要件上即只对持股时间进行限制为宜,而不能对原告股东持股比例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