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公园溺亡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03:06:50 406 人看过

公园属于开放式、公益型公园,游客可自由出入游玩。

如果公园管理处在河边多处设置了警示标志,尤其在河边设有醒目警示牌;

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可以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2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儿童水坑洗澡溺亡谁来担责
    儿童水坑洗澡溺亡由什么人来担责河南省新蔡县一村委承包经营的砖窑厂,因经营不善停产,被法院执行回转给了朱某,执行回转期满后该村委并未及时收回窑厂的承包经营权,而是由朱某继续使用,在此期间导致一幼童在窑厂吃水坑中洗澡溺水而亡。近日,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一审判决被告朱某、某村委连带赔偿原告刘某、张某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147803.10元的40%计人民币59121.24元,同时连带赔偿二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共计69121.24元。2013年6月9日下午一时许,二原告之子小刘(10岁)在家门口玩,二原告在家中干活。下午四时左右,邻居喊二原告说小刘在窑厂吃土坑内洗澡出事了,经120接诊医生检查,小刘系溺水死亡。小刘出事的窑厂系被告某村委承包经营,2003年9月22日,新蔡县法院将该窑厂的承包经营权执行回转给了被告朱某,期限为2003年9月
    2023-04-29
    88人看过
  • 应该由谁来承担校园意外伤害赔偿责任
    案例一,排队摔伤手责任谁来担日前,虎丘法院审结了一起发生在幼儿园里的意外伤害事故。在法院的调解下,幼儿园自愿赔偿了受伤孩子小兵的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小兵是苏州某幼儿园大班的学生,平时比较听老师话,每天听老师指挥排队洗手、排队活动。那天课间,老师叫小朋友们和平时一样排队去上厕所,然后再回到座位上休息,小兵就跟着小朋友的队伍一起出发了。结果一队小朋友到了厕所,有的已经结束要出来了,有的还在门外等着要进去,居然在门口发生了小堵塞。就在这时不知谁一着急就往前挤了一下,结果前面几个小朋友就像多米诺骨牌似得全摔倒了。这一摔把小兵直接压在了最下面,小兵的手直接摔成了骨折。后来小兵在医院接受了开刀治疗,前后花了近万元医药费,可即便这样小兵的手还是没有完全恢复,成了十级伤残。对于小兵的伤害谁该来负责?事故发生时,孩子们都还小没有完全辨别是非的能力,再加上当时情况有点小混乱,已经查不清到底是哪个孩子开始推挤的了
    2023-04-29
    392人看过
  • 水库钓鱼触电身亡,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受害人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高度危险场所安全保障责任】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能够证明已经采取足够安全措施并尽到充分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四条【高度危险责任赔偿限额】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行为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
    2023-12-05
    497人看过
  • 女子公园拾荒溺亡鱼塘家属索赔29万
    妻子出去拾荒一夜未归,丈夫以为她回了老家,并未在意,次日,却接到警方通知妻子在公园鱼塘内落水身亡。因认为公园对鱼塘周围的护栏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管理责任,老唐将公园管理处以及公园的主管单位一起告上了法庭。公园鱼塘突现溺毙女尸去年11月24日早上7点,江北区石门公园一名工作人员巡逻时,发现鱼塘水面上浮着一个黑黑的东西。待晨雾散去,在场人才看清是一个人。公园管理处立即报了警,待警方将此人打捞上来后,发现是名女子,早已断气。警方根据她身背的背篓里的遗物等线索查找,发现死者是住在石马河一带的中年女子熊兴兰。死亡原因是落水溺毙,没有发现他杀的迹象。妻子拾荒一夜不回家随后,熊的丈夫唐有均接到电话,立即赶到石门派出所。据了解,唐有均夫妇是渝北人,近年来搬到了江北居住,唐有均在盘溪蔬菜市场务工,熊兴兰每天则在附近拾荒。唐有均回忆,去年11月23日,熊兴兰背着拾荒背篓出门。下午,他接到熊兴兰的电话,称想回渝
    2023-06-05
    147人看过
  • 男子为入女友家爬连廊坠亡,谁来承担责任?
    男子半夜酒后驾车前往女友住处,因联系不上女友,他试图攀爬连廊翻窗进入女友家中,攀爬过程中从9楼失足坠亡,家属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最终上海崇明法院驳回了许某家属的诉讼请求。许某家属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在此案中,许某自己应该负全责。因为他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知道在九楼的高度攀爬连廊翻窗的危险性,所以既然他明知风险还执意实施这种危险行为,就应该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所以他自己才是应该为损害结果负全责的人。女友对于许某的死是否有责任呢?本案中,女友对许某的死没有法律责任。因为许某并没有联系上女友,因此女友是根本不知道许某要爬高翻窗进入她家的;既然都不知道许某要实施这个行为,那她当然也就不可能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既然不存在过错就不会构成侵权,所以女友当然对许某的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物业是否要担责?对于这种案例,物业只有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下才需要对人员伤亡一事承担赔偿
    2023-05-07
    202人看过
  • 校园暴力是什么责任?谁来承担
    学校作为教育管理机构,对在其学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对在校期间的学生应严加管理,以防止发生学生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日常教学活动中疏于管理,对学生受伤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一、学生在学校受伤,各方担责的情形如下1、如果学生在校外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由打架双方承担责任,学校通常不负责。2、如果是学生在校内跟人单挑或者意外受伤的,那么应该分两种情况来看:第一种,十岁以下的学生在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受伤的,法律通常认定学校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学校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已尽到管理职责;第二种,十岁到十八岁的学生在学校、培训机构受伤的,学校通常不承担则责任,除非学生的监护人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此时,学校需要承担一部责任。二、校园暴力的应对方法(1)学校设门卫。门卫要符合以下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传染
    2023-03-25
    409人看过
  • 儿子在泳池溺水身亡,责任如何承担?
    孩童若在泳池中溺水身亡,若泳池的管理者、所有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儿子溺亡的结果是由于监护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儿子在泳池溺水身亡,责任如何承担?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n活动组织
    2022-06-29
    62人看过
  • 工地上工人不幸身亡,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在外地工地上工资没拿到怎么办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
    2023-08-09
    443人看过
  • 女子水上乐园溺水游乐园负责
    在这类纠纷中,游乐园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在于其存在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损害事实与不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游泳是一项高风险的运动,水上乐园的经营者在对外经营中负有高度的谨慎义务。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溺水时未及时发现危险,溺水后未及时抢救,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游乐场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娱乐场所违反保安义务应否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应当符合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侵权损害事实——人身损害的结果;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违反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大多表现为不作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违反法定担保义务;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即不履行担保义务即主观上有过错。由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因此判断经营者和活动组织者是否有过错是关键。一般的标准是看它是否达到了安全义务的“合理范围”,是否达到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操
    2023-05-31
    82人看过
  • 拘留所外死亡责任谁来承担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行政赔偿案件,最终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结案。原告张强(化名)的父亲在盗窃时被货场派出所抓获,被告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海拉尔铁路公安处给予闫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并依法将原告父亲被拘留的事实通知了原告母亲。原告父亲在被释放的第二日,被接到报案的海区健康街派出所民警送到救助站,一小时后原告父亲自行离开。离开后的张某并未回家,原告虽然报警寻人但一直未果,直到十多天后,发现原告父亲已经死亡。原告向被告提出赔偿请求未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被告行政行为违法并给予赔偿。法院审理后查明,被告在拘留张某当日因无法找到其家人故不能将拘留事实通知,被告将无法通知的理由记录在案,并由两名民警及张某本人签名捺印。张某妻子第二日来寻找时被告将拘留事实告知,因此被告履行的通知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提出其父患高血压后遗症,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六条被拘留
    2023-06-06
    488人看过
  • 跑单责任,赔偿费用由谁来承担?
    需要根据餐厅的规章制度确定。按照一般的规章规定,餐厅服务员是直接责任,收银员有连带责任,主要责任在服务员。跑单指的是客人在店里消费完了因自己没能力结账或其他原因没有结账就走了,客人跑单的,餐厅有权向客人主张请求对方给予餐费。客人跑单然后报警会受理吗客人跑单报警会处理的,因为可能是单纯的讨债,也可能涉嫌诈骗,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2023-07-03
    485人看过
  • 民法典在游乐园溺亡是谁负责
    要看溺亡的原因才能定责。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买卖不破租赁民法典改了吗具体修改对象是谁没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还是有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8-13
    95人看过
  • 劝架被误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是否知道具体侵权方来确定赔偿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该支付哪些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2024-04-06
    187人看过
  • 游乐园溺亡旅行社有责任吗
    儿子随团旅游中,游泳遇险身亡,乔先生为此将组团的某旅行社和活动场所某游乐园一并告上法庭。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法院驳回旅行社、游乐园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两单位赔偿乔先生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4.8万余元;游乐园将景区责任险理赔的保险赔偿款交付乔先生。【案例】2005年7月16日,乔先生的儿子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由旅行社组团带领的二日游活动。第二天下午,旅游社安排旅游者在某游乐园滑沙。后乔先生的儿子到景区海边游泳。约下午4时因风浪大,海边出现险情,游乐园将15名游客救出,旅行社清点人员时发现少了乔先生的儿子,经搜救亦未找到。次日清晨,乔先生儿子的尸体在海边被发现。游乐园所在派出所证明乔先生的儿子系溺水死亡。【分析】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旅行社导游虽在途中提醒游客应注意安全,但当游客前往游乐园海滨游泳时,旅行社导游没有随游客一同前往,未履行导游应尽的注
    2023-06-04
    23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游泳溺死泳池,谁来承担责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3
      游泳池有安全保障义务。要负民事赔偿责任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呀!那个两个朋友结伴出行,大家都是成年人,不形成法律关系的。所以告不着他们。
    • 初中生在公益性公园游玩溺亡,公园管理方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9
      我国《》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最高《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也明确指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
    • 儿童在水库溺水身亡责任谁来担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
    • 在游玩时溺水身亡游乐园是否承担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张平的父母可要求游乐园赔偿。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游乐园虽然设有禁止游客在景区内游泳的警示标牌,但其导游小刘将游客带至餐厅就餐后,自己擅自离开游客,对张平等人下
    • 儿童水坑洗澡溺亡谁来担责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5
      小刘在窑厂吃水坑内洗澡并溺水死亡,窑厂相关责任人应当对小刘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朱某作为窑厂的实际受益人,并未对窑厂吃水坑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亦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置,对该窑厂疏于管理,对小刘的死亡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某村委在执行回转期满后,并未及时有效的收回该窑厂的承包经营权,同时亦未对朱某针对该窑厂的使用情况予以有效监督,对该窑厂疏于管理,某村委对小刘的死亡也具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