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09:21:24 351 人看过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可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不予受理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现在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跨国婚姻的情况越来越多,同时不仅涉及到不同国家的人员的婚姻关系还有同一国家迁居或者定居他国或改变国籍涉及到的离婚诉讼级别管辖权的变更。因为涉及的管辖权的不同,对同一行为的判定会存在很大的区别,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传统的刑事管辖权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属地管辖

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

属地主义管辖又有采用结果地、行为地或者结果行为兼并适用三种具体分类。属地管辖建立在国家对于自己领域内的主权基础上。

2、属人管辖

是以一个人是国家的公民为前提,本国人犯罪适用本国法律。

属人管辖已经得到了普遍的尊重。

3、保护管辖

对于任何侵犯本国和本国公民利益的行为,本国都拥有管辖权。

4、普遍管辖

只要发生了犯罪,那么国家就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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