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对违反管辖权的审判是否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6:51:27 494 人看过

一审法院违反一级管辖的审判是否有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一审法院作出违反一级管辖的判决,可以认定为严重违反程序。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驳回判决、裁定形式的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变更、撤销或者变更判决、裁定;(三)原判决基本事实认定不清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人民法院再审。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五条,属于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法定程序;(二)应当回避的法官未被回避;(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代理法定代表人;(四)当事人被非法剥夺辩论权。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认为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不够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移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以利于案件的发展和及时处理。

2。一人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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