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9:51:53 327 人看过

严把券商准入关。借款主体的资质直接决定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与否。为推进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实行了分类监管。根据盈利能力、资产收益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等六个标准,将券商依次分为创新试点、规范、风险、淘汰等四大类。鉴于此,股票质押贷款应限制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创新试点和规范类券商,以创新试点券商为重点。同时,要严格统一授信管理,加强对借款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与监测,并通过监管部门和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收集相关信息,实时、动态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

提升管理和操作层次。质押股票的优劣对于保障银行债权至关重要。,用于质押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贷款人不得接受六种股票作为质物。在实际操作中,证券公司质押给银行的股票往往不是单只股票,而是股票组合。这就需要银行业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熟悉和掌握每只股票的情况。为此,质押股票的审查权应高度集中,以适应审查工作的专业化要求。此外,为提高效率,强化风险控制,质物登记、市值监控及股票平仓等工作也要集中统一办理。

强化技术支持。银行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必须有专门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应具有质押股票交易处理、风险监控和业务管理功能,用于股票质押贷款全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包括客户资料和贷款合同的管理、质押物管理、交易资金管理、风险控制、贷款发放、贷款收回、股票行情分析、确定质押率等。依托该系统,可以有效实现部分业务环节的自动处理和风险比率的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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