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强制执行到底谁来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8 04:00:39 145 人看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各项社会保险都是强制实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按法律规定缴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选择的自由。如果应当缴纳而未缴纳,由社保管理机关责令补交,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局责令其限期补缴。用人单位补交的,只需要补交其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动者负责补交。

一、我以前的公司辞退人员我在不到十年没买社保该怎么办

可以补交社保:

1、养老保险可以补缴,但是会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是单位未交,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但是如果医疗保险中断3个月后就不能计算连续年限了。

2、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当地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前,个人的经劳动部门认可的连续工龄和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后连续交纳养老保险的时间。

3、失业保险可以补缴,但是必须是由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4、工伤保险不可以补交,如果在未缴纳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共伤,职工工伤所产生的费用由单位承担。

5、生育险是可以补交的,可以要求你单位帮你补交。

二、社保如何补交

社保的补交方式如下:

1、如果当事人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其单位代为办理,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并按核定的数额及时缴费;

2、如果当事人没有用人单位的,则可以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的申请,并且足额缴费。

一、社保补缴流程如下:

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

3、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如果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4、如果是单位补交的,用人单位可以向莹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由请,并提交由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如下行为需进行处罚:

1、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2、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3、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5、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总之,如果缴纳的是职工社保,则可以由单位补交。如果已经离职,也可以找到新工作、办理入职的时候,由新单位补缴上。而如果去了其他城市发展的话,那在补缴社保前要先办理社保转移,将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所在地,再让新单位补缴上之前断缴的部分。断缴部分的费用是由自己承担的。若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的社保的话,社保欠费了就只能自己去社保经办机构补缴上欠费期间的保费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保相关文章
  • 什么是监督管制? 管制由谁来执行?
    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刑罚,也就是该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一、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怎样执行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
    2023-04-02
    120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到底谁来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一般由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来执行。一般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一、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哪些情况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情况:1、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2、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同时恢复;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完成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但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应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虽然主刑的执行不包括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内,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允许其行使选举权,但限制其他政治权利的行使;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
    2023-06-23
    156人看过
  • 异地强制执行到底有多难
    法院可以带被执行人到异地执行,判决书在全国都是有效的,没有地域限制。法院即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法院跨省异地强制执行难吗法院可以带被执行人到异地执行,判决书在全国都是有效的,没有地域限制。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
    2023-07-31
    230人看过
  • 强制执行执行不了怎么办,申请强制执行费用谁来承担
    一般不会出现强制执行执行不了的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等到有财产再执行。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的执行案件应当在执行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结。有特殊情况的,经过一定的审批,可以延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2、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五十二条:“对判决、
    2024-03-30
    151人看过
  • 租房客扰民到底谁来管
    第一、如果是民众之间的噪音扰民,被骚扰人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或者报警处理。第二、如果是企业个体户噪音扰民,可向城建服务相关单位举报投诉。一、如何投诉夜晚噪音的情况夜间扰民,可以打以下电话投诉,举报夜间噪音扰民。主要受理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方面的问题。当市民发现身边有此类污染事件时,可拨打报警投诉。接到的噪音投诉较多,但噪音种类多,归属不同部门管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等工业噪声排放限值是属于环保部门负责,当市民不清楚噪声该归哪个部门管理时,其将根据投诉噪音的种类转接到相关部门。二、如何应对经常骚扰的邻居应对经常骚扰的邻居时可以进行投诉,如果投诉不起作用可以进行报警处理。严重的会构成骚扰罪,如果上门骚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2023-06-21
    306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到底有多少钱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金额限制。申请强制执行没有金额限制,只要民事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一方当事人没有在法院限制的期限内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
    2023-08-08
    9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强制执行谁来申请?
    一、法律规定强制执行谁来申请?法律规定强制执行应当是由当事人来申请,一般是向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第十九条情况紧
    2024-01-17
    419人看过
  • 多个原告谁来申请强制执行
    一、多个原告谁来申请强制执行多名原告案件,可以是一个或几个原告申请,一般是个人申请个人的,其他原告不申请不影响申请的原告。1、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2、执行人员在接收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3、执行承办人员根据申请执行人举证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线索及被执行人申报的财产情况,及时予以调查核实。经执行查明后,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对动产或不动产的查封应当采取加贴封条的方式,不便加贴封条的,应当加贴公告;对有产权证照的动产或不动产应向有关管
    2024-01-14
    269人看过
  • 借钱申请强制执行后谁来还?
    一、借钱申请强制执行后谁来还?应当是由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还款的义务人来进行偿还,法院判决了强制执行还钱,钱是缴给法院还是直接交给银行,主要看是判决还是调解,如果是判决,赔偿款一般会打到法院的账户上,再通知当事人去领取。现在的法院一般采取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但也有少数的法院使用支票。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一般直接转到当事人账户,很少转到委托代理人账户中。调解的情况下可约定转入的账户,可以是当事人的,可以是律师的,可以是当事人提供的其他人的账号。交付财物或者票证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二、申请强制执行后的程序有哪些1、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
    2023-03-15
    72人看过
  • 死刑被执行到底由谁执行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一、刑事案件判决后多久可以执行刑事案件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最高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法院接到最高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
    2023-03-21
    236人看过
  • 管制怎么来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刑罚,也就是该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2024-05-10
    222人看过
  • 管制实施如何进行由谁来负责执行
    一、管制实施如何进行由谁来负责执行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来执行。依据刑法规定,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管制期满后,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二、管制的期限是多长时间1.管制是刑事处罚的主刑之一,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由人民法院依据犯罪情节判刑多长时间,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2.判处管制的同时,可以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三、刑罚管制还会坐牢吗不会坐牢。管制是
    2023-08-15
    261人看过
  • 执行管制的机构是谁管理
    一、执行管制的机构是谁管理执行管制的机构是公安机关。《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二、管制会影响工作吗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3-11-12
    442人看过
  • 预售房毁损到底由谁来主管
    预售房毁损的责任承担,一般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一、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的后果是什么?合同签订后房屋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首先可以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再按照法律来判断。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二、房屋领钥匙可以延期吗购置的房屋领钥匙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延期领取钥匙,但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
    2023-06-26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更多>

    #社保
    相关咨询
    • 谁有权强制执行欠社保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欠社保。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法院受理判决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谁来执行管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3
      管制刑罚的罪犯一般会被判处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会被关押。在执行期间,相关部门会监督其活动并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在判处管制的同时,也可以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并接触特定的人。违反禁止令的犯罪分子将会被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负责对符合社
    • 拒不执行拒不执行罪到底由谁来管辖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
      拒不执行罪属于法院管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一般由法院移送到公安机关。法院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如果被执行人有暴力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法院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强制执行到底几天拿到钱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2
      强制执行能拿到钱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案例。如果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一般在六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以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结案;非诉讼执行案件一般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但是,应扣除暂停执行的期限。 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执行期限的,应报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天内提出。 因此,
    • 强制执行罪到底判多久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9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做了具体规定。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决定刑罚标准。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